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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動中國」神秘失蹤的彭加木?法醫揭露真相,怵目驚心!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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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若真要我指出真兇是誰,我只能說,那是集體做案,10個人都是兇手。理由就是他們互相維護,而單人犯案的話,在那樣的環境下不可能不被發現,彭加木也有呼救的能力,他被襲擊了,總會發出聲音,宿營地的人一定會察覺。

我能判定彭加木不是自然死亡,是因為乾屍身上有屍蠟,而乾屍有屍蠟則非常罕見,這一點最為蹊蹺。

在法醫學上,除了氧氣以外的營養物質全部得不到補給,這稱之為完全飢餓,因此導致的死亡叫飢餓死。在飢餓死的案件中,最典型的特徵就是皮膚乾燥,血液減少,內臟體積減少,脂肪消失。要是有人聲稱,一個老人是被餓死的,可是脂肪卻很多,那就值得懷疑了。

那麼,彭加木如果真是外出尋水,迷路後沒有了水和食物的補給,最後就會發生完全飢餓,而在羅布泊那種極度乾燥的地域,他的脂肪一定會完全消失,尤其是乾屍在沙漠中待了25年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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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屍蠟呢?屍蠟多見於浸在水中的屍體,或者埋在潮濕多鈣和鎂的泥土裡的屍體。在那樣的環境下,屍體皮下脂肪會分解出脂肪酸和甘油,脂肪酸和蛋白質分解產物中的氨結合後會形成脂肪酸銨,脂肪酸銨再和水中的鈣、鎂結合形成灰白色蠟狀物質,那就是屍蠟了。

這就是說,屍體沒有脂肪,那就沒有屍蠟。彭加木的死因若是飢餓死,那他的脂肪就已經完全消失了,就算還有一些脂肪,也不可能在羅布泊的極度乾燥環境內形成屍蠟。基於屍蠟的發現,我就懷疑彭加木不是自然死亡,他在羅布泊的遭遇仍是一個謎,根本不像外界猜測的那樣。

彭加木不是自然死亡?那他就是非正常死亡了?

法醫都是很謹慎的人,我自然不敢妄下結論,因為也可能是被流沙掩埋,提前結束了生命,這樣一來,屍體就會有脂肪,屍蠟也能形成了。

真是如此嗎?答案是否定的。

在烈風、強光、高溫的條件下,屍體會迅速脫水,變成乾屍。羅布泊、敦煌沙漠等地區的乾屍不只一具,古今都有,乾屍會存在是氣候異常乾燥的結果。乾屍皆呈乾癟狀,體瘦如柴,皮層收縮,緊貼骨架,這是由屍體脫水所致。一般來說,在細菌微生物還沒有產生以前,屍體即已完全脫水,細菌微生物就失去了生存的條件,乾屍就很可能形成。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屍蠟較乾屍少見,但也會形成屍蠟,其蠟化的變化一般僅見於皮膚及皮下脂肪,因為屍體在蠟化過程中,腐敗大都仍在進行,局部形成屍蠟後,屍體其他組織,尤其是內臟,則大多已毀壞。專家認為,這是因為環境雖然乾燥,但由於屍體一部分已干化,其水分就足以供屍體的另一部分形成屍蠟,關於乾屍屍蠟的事,國外還曾報導過幾起。乾屍的形成過程能夠有效地保留某些個人特徵和暴力作用的痕跡(如損傷和索溝等),因此具有一定的法醫學意義。我檢查過乾屍,它身上有很明顯的暴力作用痕跡,這就是為什麼我判定彭加木是非正常死亡,而不是飢餓死,或者意外死亡的原因了。讓我震驚的是,那些暴力作用痕跡太觸目驚心了,是我那麼多年法醫生涯中罕見的。

究竟彭加木在羅布泊遇到了什麼事,乾屍身上有著怎樣驚人的暴力作用痕跡呢?是誰犯下的罪惡?最重要的是,殺人的動機是什麼?

為了讓案情明朗,我還是先簡述案情,從因講到果,這樣大家才會理解兇手的殺人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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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疑的腳印

基本上,法醫只管做屍檢,兇手是誰,怎麼偵破案件跟我們沒多大的關係。不過,這案子很特別,絕不可能公開地由執法部門偵辦,因此我能接觸的線索就比較多,比如詳細地了解了彭加木當年在羅布泊失蹤的具體情況:

1980年5月8日,彭加木帶領一支綜合科考隊進入新疆羅布泊考察,科考隊自北而南,比原計劃提前20天成功地縱貫羅布泊湖底。原定任務完成後,彭加木建議充分利用原計劃的科考時間,繼續東進科考,可是科考後期,科考隊剩下的汽油和水都只能維持2天了,他們在庫木庫都克附近紮營後,一面通過電台向當地駐軍求援,一面依靠自己力量找水。6月17日上午,彭加木留下「我向東去找水,彭17/610:30」的紙條後,獨自一人走向沙漠深處,自此再未回到營地。

彭加木失蹤不久,科考隊員曾開著越野車往東找人,開出一公里多,他們就發現了一行腳印,並認定那是彭加木的腳印。於是,科考隊員沿著腳印繼續尋找,在六公里左右外的沙包上,依然清楚地看見彭加木的腳印,可卻一直找不到人。到了深夜2點,科考隊員仍沒找到彭加木,於是不得不把他失蹤的消息用電報報告駐軍,並請駐軍立即轉告中國科學院新疆分院。

第二天(6月18日),9點56分,「4641」號直-5型直升機從720基地起飛,直升機上裝載了250公斤的水,這麼做一方面是為了找人,另一方面是為科考隊運送補給。當日12時05分,直升機在羅布泊以東發現了科考隊的宿營地,後來直升機搜索了40分鐘左右,無所發現又返回了科考隊宿營地。

第三次(6月19日),科考隊驅車外出找人,在疏勒河故道中發現一行向東的腳印。經過鑑定,腳印是皮鞋鞋印,大小正好與彭加木的一樣,彭加木出走時,正是穿著一雙翻毛皮鞋。科考隊沿著腳印追蹤到一個一米多高的土丘,並找到被撕成兩半的糖紙。糖紙是米黃色,印著「椰子奶糖青島食品廠」字樣,而彭加木曾買過那樣的糖。接著,科考隊在土丘上找到一個明顯的人坐過的痕跡,可人還是沒見著。

腳印、糖果紙、坐印是尋找彭加木時發現的關鍵線索,可此後進行一次又一次的搜索,再也沒有找到任何線索。

如今,除了彭加木,科考隊的9名隊員仍在人世,如果算上背著發報設備的戰士馬大山,那就是10個人還活著。羅布泊就像是偵探小說中出現的孤島環境,若有人殺害了彭加木,那兇手肯定就是10個人中的某個人。要知道,當年要進入羅布泊,你沒有軍方的特殊通行證的話,根本不可能走進去。

過去的科考隊員都很偉大,工作環境也很艱苦,我不想瞎猜疑,可縱觀案情,有一個疑點最為明顯,那就是腳印、坐印。

彭加木失蹤時,軍方曾4次大面積、大規模地在天空與地面進行搜索,但屍體仍無蹤影,這說明屍體極可能被風沙掩蓋了。在羅布泊,風沙大是很常見的事,有時候帳篷都會被掀起來。屍體若被風沙掩蓋了,彭加木的腳印應該完全消失才對,甚至糖紙也會被吹飛,畢竟要蓋住一個人,周圍的風沙就應該很大,那要蓋住腳印就更容易了。彭加木失蹤後的第二天、第三天,科考隊還能找到腳印,這在常起風沙的羅布泊來說,不太可能。更可疑的是,在找人的過程中,只有科考隊的人見過腳印。

當時大家為了找人,誰都沒有生疑,可若在第一次搜索未果的情況下將科考隊隔離審查,那麼疑點就能被發現了。其實,有相關部門肯定也有過懷疑,只是事隔太久,現場又被人為破壞、風沙破壞,懸案就是只能永遠是懸案了。

那麼,科考隊為什麼要撒謊?兇手真的在他們之間嗎?真相在這裡,我就要說明乾屍身上的暴力作用痕跡是怎樣的了——乾屍頭部有3處鈍器傷、四肢11處銳器傷、胸、腹、背部有27處銳器傷。若非人已經死了,屍體成了乾屍,那麼兇案現場一定極其血腥恐怖。

彭加木的傷口不是動物撕咬造成的,而羅布泊環境特殊,唯一有機會犯案的人就是科考隊中的某個人了。

是誰呢?科考隊又為何一起撒謊找到了腳印、坐印、糖紙?

很快地,我上報了這些發現,有關部門很重視,當年限於客觀條件,沒能查明真相,現在有機會了,他們就馬上安排我與當年跟彭加木一起進入羅布泊的那10個人見面,聽取案情陳述。

一開始,我便跟他們簡述了乾屍的屍檢結果,以及對案情的分析,他們一聽就慌張了。這個過程是完全保密的,氣氛非常嚴肅,科考隊的隊員心理壓力大,經過長時間的辯解後,他們知道瞞不住了,這才講出了驚天真相。

根據那10個人的陳述,我得知彭加木生前患有兩種癌症,身體虛弱,脾氣壞,為人很固執,跟隊員相處也不好。那時,科考隊的補給已經不夠了,彭加木執意繼續深入羅布泊,這是要把大家帶入死亡的境地。科考隊的隊員認為,你患了絕症,活不下去了,可我們還有活路,犯不著跟你尋死。

在當時,科考隊想向軍方求援,可彭加木卻說,用直升機運水,太貴了。直升機飛行一小時,就要花兩千多元(註:這是當時的價格),從附近駐軍基地飛到這裡,來回要好幾個小時,運一趟水得花費國家上萬元資金,我們能不能自力更生,就近找水呢?可是,羅布泊的水比鬼還飄忽不定,今天這個水井有水,明天可能就幹掉了。自然而然,他們按圖索驥,沒有找到水井,其中一個搞水文地質的隊員分析,那一片地方不可能有水,科考隊自此陷入了絕境。

在那樣的環境中,人性往往會受到考驗,人與人的關係也會變得很微妙。彭加木的脾氣不好,跟隊員常吵架,他不要命的冒險行為早已導致他跟隊員積怨很深了。就在1980年6月16日(彭加木失蹤前一天),科考隊在宿營地西面百米處發現了彭加木,當時他全身是血,人已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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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殺了彭加木

科考隊沒有一個人承認,儘管他們知道,肯定是隊伍中的一個人或者幾個人幹的,但他們都選擇了沉默。因為彭加木不同意向軍方求援,要自行在羅布泊找水,科考隊不可能活下去了,而且水跟食物也不夠分配了,死了一個人,減少了消耗,科考隊才能爭取多活一點兒時間。

事發後,科考隊掙扎了一晚上,最後決定隱瞞真相,編造一個謊言來欺騙世人。於是,他們埋掉了屍體,假說見到了腳印等等,這也就是為什麼只有科考隊見過腳印的原因。事實上,科考隊當時也覺得這個謊言太拙劣了,因為紙條說「往東」走,東是一個大方向,他們所到之處居然能見到腳印,這實在是太巧了。至於紙條,那確實是彭加木寫的,這點在後來公開的新聞中都有提及,但也都提到了重要的一點:在確定日期上,彭加木似乎猶豫了一下,最後將16改成了17。其實,科考隊為了拖延時間及圓謊,是他們把16改成了17罷了。

一個謊言誕生,那就誕生更多的謊言,科考隊沒有辦法,只好硬頭皮演下去。同時,他們在問自己,隊伍中的哪一個人是兇手呢?彭加木身上有那麼多傷,血濺了滿地,行兇的人身上肯定會染上血跡才對。即使臉上、手上的血跡能抹去,衣服上的血跡在羅布泊中不可能馬上洗乾淨,真要找兇手的話,科考隊百分百能當場揪出來,但他們沒有那麼做。

我聽完了陳述,心情很複雜,誰對誰錯,太難判斷了。殺人,固然不對,可是不顧全隊人的安危,這又與殺人何異?在羅布泊那樣的絕境中,補給不夠了,是會死人的,要不是在失蹤案發生後,科考隊發出電報求援,他們都不會得到那250公斤的水。

這樣的案情其實破綻很多,只是沒有人會懷疑科考隊,因此外界對彭加木的失蹤猜疑不斷,案情也越來越神秘。

事實上,只要理性看待此案,便會發現以下的疑點了:

1.羅布泊風沙那麼大,屍體都不見了,腳印在彭加木失蹤第二天、第三天還能看見?

2.彭加木身患絕症,體力不好,在沒有水與食物的情況下,迷路後也不可能走出太遠,為了方便別人找到他,他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應該會留下明顯的標記,不會一直亂轉;

3。科考隊攜帶了槍枝,彭加木失蹤後,有關部門檢查過槍彈,子彈少了,後來的解釋是科考隊獵殺了野駱駝。為了製作野駱駝的標本,當時他們對野駱駝剝皮取肉,只留下了骨頭。這樣一來,大家的衣服都有血,子彈的用途也被合理解釋了,可野駱駝的骨頭標本沒有火器傷,可以說是完好無損。也許子彈沒有打傷骨頭,但真要打死野駱駝,子彈進入野駱駝體內後形成的破壞力,很難不傷及骨頭;

4。恨一個人入骨,要將他殺死,捅幾刀不解氣,捅十刀總該夠了吧?為什麼彭加木身上有那麼多暴力作用痕跡?不怕血跡濺到身上嗎?

綜合案情,我懷疑科考隊員還是說了假話,子彈的用途不一定是射殺野駱駝(當時沒有法律規定不能獵殺珍稀動物)。彭加木失蹤,這是必然的,因為屍體能看出死因。如今屍體找到了,暴力作用痕跡卻那麼多,尤其是頭部的鈍器傷,很像是有人要砸碎頭骨才甘心。這樣一來,彭加木頭部如果有槍傷(事隔多年,射擊殘留物已經檢測不出來了),頭骨也很難鑑定出來了,而法醫的注意力也可能會集中在四肢與其他部位的銳器傷上。

案子進行到這裡,已經沒有繼續下去的必要了,我在寫好報告以後,便沒有再接觸到相關信息,連經手過的乾屍、資料等都被收上去了,如同做了一個夢。若非大自然的力量,彭加木的屍體不會被風沙捲起來,也不會被人再度發現,死亡之海的秘密就不會曝光。

在這裡,若真要我指出真兇是誰,我只能說,那是集體做案,10個人都是兇手。理由就是他們互相維護,而單人犯案的話,在那樣的環境下不可能不被發現,彭加木也有呼救的能力,他被襲擊了,總會發出聲音,宿營地的人一定會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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