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專門從事反賄賂法律業務的律師表示,今春中國將在全國範圍內推行國家監察制度,加大反賄賂執法力度,這將加大外國公司在華經營風險。
中國政府將成立反腐機構國家監察委員會,該委員會將與中國政府的司法、行政和立法機構平級。主要在亞洲從事盡職調查、調查和商業情報業務的Blackpeak Inc.發布研究報告稱,國家監察委員會實際上將成為「第四種政府機構」。該委員會工作人員將與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簡稱:中紀委)合署辦公。
去年10月份, 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中共十九大會議期間發表講話稱,將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預計成立國家監察委員會的法律將在今年3月的全國人大會議上通過,從而將2016年11月率先在北京市、山西省和浙江省開展的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推廣到全國。
美國吉布森律師事務所(Gibson Dunn& Crutcher LLP)負責香港業務的合伙人Kelly S. Austin說,中國成立國家監察委員會的重大意義在於,它會大大擴展此前的黨內紀律監察機制(即中紀委)的範圍,中紀委主要負責黨員的監察。
Austin周二在一個以新興市場反賄賂執法情況趨勢為主題的網絡直播中說,國家監察委員會將覆蓋所有公職人員,而後者的定義非常寬泛。
Austin稱,從國家監察委員會或地方監察委員會對政府官員(索賄方)的關注程度來看,他們也將關注賄賂款的來源,從而使得風險波及跨國公司直接或經由第三方行賄的行為。
經營、信譽風險
Blackpeak分析師Chucheng Feng在接受採訪時預計,企業所有者可能面臨經營和信譽風險。他表示,雖然國家監察委員會沒有權力調查或逮捕私營部門的人員,但他們在進行調查時可以走訪和調查民營企業的辦公室,有可能發現這些公司的不當行為。
Austin稱,該委員會將能夠凍結資產、扣押財產和涉事人員。她說,這完全是法外處理程序,不完全透明。
瑞格律師事務所(Ropes& Gray LLP)駐香港的合伙人楊咪咪(Mimi Yang)說,等相關立法獲得通過後,關於國家監察委員會的細節將變得更加清晰。她說,立法將明確該委員會的確切權力,預計該委員會處理的頭幾個案子將引發高度關注,人們很想知道該委員會所瞄準的對象。
年利達律師事務所(Linklaters LLP)大中華區爭議解決業務主管Melvin Sng認為,鑑於政府對經濟的深度干預以及國企數量龐大的情況,一個關鍵問題是,這個新的委員會將如何界定公職人員。
Sng說,與中國國企打交道的西方企業要有所準備,應該評估公司內部政策,看看是否存在可能被視為賄賂的行為,比如說招待客戶的娛樂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