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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對殘疾人的不友好令他們舉步維艱

—殘疾人想要融入正常的社會生活舉步維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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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盲人歌手周雲蓬去銀行辦理業務,遇到了很不愉快的對待,原因只有一個:他是個盲人。

後來他發微博敘述了事件的大致經過,公開投訴維權,後來銀行方便做出了回應,向周雲蓬道歉了。

周雲蓬的這次經歷,反映了我國一個十分現實,卻又總被人忽略的問題:殘疾人想要融入正常的社會生活,真的舉步維艱。

去過西方已開發國家的人很多都會注意到一個現象,就是公眾場合的殘疾人特別多,不管是餐廳學校,還是車站商場,隨處可見殘疾人。而中國大街上就很少看到,看到的,一般也是乞討賣藝的人群。

中國的殘疾人數量比外國人少嗎?當然不是。

根據2006年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數據顯示,中國的殘疾人數量接近了8300多萬,占到了當時全國比例的6%!

也就是說,每20個人當中就會有一個是殘疾人。

很讓人驚訝是吧?照這個比例,我們在街上沒遇到20個人就應該有一個殘疾人,但為何在大多數人的眼裡殘疾人是百里挑一,甚至千里挑一的存在呢?

首要的一個原因,就是我國的基礎設施對殘疾人並不友好。

並不是每個地鐵站都配有無障礙電梯,所以如果一個坐著輪椅的殘疾人想要出行,恐怕還需要幾個大小伙子給抬進車站才行。

並不是每個電梯都配有盲文或者提示音,或者說,大多數都沒有,如果一個盲人想要坐電梯,很大的可能性是要靠運氣,才能按對想去的樓層。

當然,國家也進行了很多的投入,比如現在很多城市的人行道上都配有盲人專用的盲道,很多樓前除了台階之外,也設置了專門供殘疾人使用的斜坡,也就是無障礙通道。

然而政策是好的,可一到落實到實處的時候,就容易讓人啼笑皆非。拿盲道來說,很多是這樣的:

這一定是怕我走的悶了,所以讓我做做跨欄運動,解解悶。

這一定是在提醒我,要有居安思危的心理,不能盲目樂觀,以為人生是一片坦途,否則總會有現實來一棒子打暈你。

可以看出來,如果我是一個盲人,每次出行都有可能變成一次奇幻大冒險,輕者摔倒,磕掉門牙,重者致殘,甚至致命。

如果想要多活兩年,還是不要輕易出門了。

如果我是腿腳不便,需要靠輪椅出行,那麼如果遇見沒有無障礙通道的地方,我只能叫人幫忙,即便有的地方有無障礙通道,那效果也是一言難盡。

比如這個:

某銀行門口的輪椅坡道,您這是想讓我一個加速度衝到馬路上,和法拉利飆車嗎?

太刺激啦,我的媽呀~~

美國最開始對殘疾人也不友好,甚至還有些制度性的歧視在裡面,比如1974年以前,美國有些地方還有專門禁止肢體殘疾者出現在公共場合的法律,原因無他,肢體殘疾不好看,有礙觀瞻。

但平權運動的發展讓美國人開始給與殘疾人平等的權益和尊重,經過幾十年的發展,殘疾人在美國已經可以最大限度的無障礙出行。

幾乎個個大樓門口都有輪椅坡道:

能夠為殘疾人提供上下車坡道的計程車:

公共汽車:

以及殘疾人專用的停車位:

而美國政府還專門立法,保護殘疾人不受歧視,公共場合不能以身體殘疾的原因拒絕其入內,各大商場也必須要修建可供殘疾人使用的無障礙通道和設施,否則會處以重罰。

因為修建這些設施要花一大筆額外的投入,為了不讓商家有怨言,美國政府還規定,商場修建無障礙設施之後,可以享受減免賦稅的待遇。

在法律規定之外,很多部門還特別設置了一些照顧殘疾人生活的措施。如大商店門口都備有電動購物車,供殘疾人和老年人使用;紐約等地新建機場的航廈里,飲水機加裝了自動感應裝置,人只要靠近它,噴嘴就自動噴出水來,以滿足那些手腳不便的人使用。

常在虎撲混的人,應該都會對一個名叫奧貝斯坦的ID不陌生。這個帳號幾乎在虎撲剛建立不久之後就誕生了,奧貝斯坦做事有條理、邏輯清晰而且一絲不苟,經過多年的歷練,已經成了虎撲論壇大神級的人物。

虎撲CEO曾經向他發出了到上海總部任職的邀請,但被奧貝斯坦一口回絕,很長時間裡,沒有人知道他到底長什麼樣子,按照慣性思維,大家都覺得奧貝斯坦和其他用戶一樣,是一個風趣幽默、熱愛體育的年輕人。

但奧貝斯坦公布自己的真實身份時,大家大吃一驚:住在東北一個小縣城的他,16個月時不幸罹患了脊髓炎,最終導致高位截癱。

初中畢業之後,因為病情的發展,奧貝斯坦就不得不輟學在家,從此他的一張床就成為了他人生的主戰場。

在這裡他用一隻手,通過網際網路與全世界溝通;

在這裡,他指點江山,揮斥方遒;

在這裡,他讀完了上千本書,包括黑格爾的《美學》和克勞塞維茨的《戰爭論》等經典著作。

奧貝斯坦大神的經歷令人尊敬,但我還是會想:如果我們的社會能夠對殘疾人友好一些,讓他們能夠像正常人一樣生活、工作、學習,那麼奧貝斯坦是不是就有機會去上學、工作,取得比現在更大的成就呢?

我知道中美兩國國情不同,有些辦法在美國好用,換中國就未必。比如無障礙公共汽車,早晚尖峰時段的公共汽車連四肢健全的大小伙子都未必能擠上去,更別說坐著輪椅的殘疾人了。

有句話說: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從社會對待弱勢群體的態度就能得出。面對差距,我們不能因為一句國情不同就覺得差距存在的理所當然,有了差距,應該想的是如何迎頭趕上才對。

而且,力所能及的事有很多,就像既然修了盲道,就好好修,別搞出那麼多機關陷阱。這要求不過分吧?

回到周雲蓬一事上,銀行工作人員以‌‌「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得辦理‌‌」為理由拒絕了周。

但我國的法律是這樣定義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和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公民,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

可見,這個工作人員對法律條文並不了解。而且,TA的行為也折射出很多中國人對殘障人士的刻板偏見:你不行,因為你是殘疾人。

這也是我國街頭很少見到殘疾人的另一個原因:他人異樣的目光。

——什麼?這個殘疾人還出來逛街?

——什麼?殘疾人還想工作、上學?

——不是吧?殘疾人還想談戀愛?

環球時報》以前的一篇文章記載:一位殘疾人說過:‌‌「迎面走來的人,用一種好奇的眼光在打量著自己。這種眼神像一把刀,不斷地提醒著:你是個殘疾人。‌‌」

有些朋友可能會說:我看他是因為同情他,我是好心,這樣總可以吧?

我的回答是:最好不要這樣。

我的一個朋友曾經被診斷是心力衰竭,但他並沒有跟身邊人說過自己的病情,我問他為什麼,他說:我怕別人看我的眼神跟參加追悼會似的,搞得我都不好意思喘氣了。

還好,最後證明是誤診,但把心力衰竭換成殘障,一樣適用。

法國有個電影叫《觸不可及》,講了一個愛好跳傘的富翁在一次跳傘中不小心摔成了癱瘓,需要僱傭一位看護,照料他的日常起居。

在眾多應聘的專業看護中,一個沒多少護理知識,剛從監獄放出來的混混得到了這個富翁的賞識。富翁的助理大跌破眼鏡,問及原因時,富翁回答:只有他把我當成一個正常人,而不是癱子,沒有憐憫,沒有特殊對待,也沒有歧視。

這個看護會半夜推著富翁出去閒逛,一起抽菸;會在深夜超速駕駛之後,合夥演戲騙警察,為他們帶路(當然了,違法行為不提倡);還會躲開所有人,偷著跑到山裡一起玩跳傘。

總之,這個混混看護身體力行地告訴富翁:除了癱瘓之外,你和別人並沒有什麼不同,你一樣可以享受精彩的人生。

後來富翁換了另一位看護,這位看護小心翼翼,專業能力出眾,但不管出了什麼問題,他都會以‌‌「他有病‌‌」來解釋,搞得富翁的情緒一落千丈。

同情和憐憫是高尚的情感,但在他人不需要的時候強加給他人的話,就會變成傷害他們的利刃。

關於保障殘疾人權益的基礎設施建設,不是我們普通人能管得了的,也需要很長時間才能完善,但我相信總會越來越好。

而我們普通人要做的,就是在街上面對殘疾人時,不要投去好奇、懷疑甚至憐憫的目光,而是記住:他們身體雖然殘疾,但和我們一樣,都能為社會主義事業添磚加瓦,都能活出精彩的人生。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飛碟說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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