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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看守所「文明管理」 對女性的侮辱

人間地獄——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明慧網)

經過看守所一道道被摔得咣咣作響的陰森鐵門,在一聲聲「低頭、低頭」的吆喝聲中,新進來的人被推搡進入一個號里,還沒等反應過來,就竄出幾個人,連拉帶扯把人從裡到外的衣服扒得一絲不掛,逼迫人光著身子在眾目睽睽之下,在地上轉圈,說這是人人例行的檢查。

以上是哈爾濱市第二女子看守所。據明慧網報導,該市的女性法輪功學員凡被非法刑事拘留的,都被關押在此。

看守所位於哈爾濱道里區工農大街158號,看守所對社會公開「文明管理」八項承諾,放在牆上公布於世,並設有投訴電話,外表給人以文明執法的印象,但事實卻非如此。

無論是刑事犯還是法輪功學員,先在嚴碼監監欄門內遭受人格侮辱,當著女獄警和幾十名犯人的面,被兩名執夜崗犯人強行全身脫光、下巴被人用力捏著張開嘴檢查,雙腿劈開的同時,兩臂被兩名犯人強行架起在原地蹦三下,檢查大、小便處是否夾東西。

據悉,有警察將所有的衣服包括胸罩、襪子、褲頭全部退回到實施綁架的派出所,讓家人取回;在家人沒送衣服到看守所期間,只能靠在押人員的救濟,有時只好穿著拉鏈被剪掉的外衣,沒有內衣就敞胸露懷,獄室有監控,男女獄警都能看見。

更有甚者,在律師會見和辦案警察所謂「提審」之後,只要走出監舍回來,犯人頭就按照獄警的旨意進獄室每次都要把法輪功學員的所有衣服扒光,讓她們在地上蹦跳、侮辱。

第二看守所于姓所長和副所長吳艷麗參與暴力轉化(強迫放棄修煉)法輪功學員,經常把法輪功學員提出去,軟硬兼施逼她們轉化,寫「四書」(放棄修煉的所謂「保證書」、「揭批書」等),唆使「牢頭」用歧視、孤立、打罵等方式從精神和肉體上折磨法輪功學員,達到必須讓她們轉化的目的。

警察已嚴重違反《憲法》36條。該條款規定: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的規定。涉嫌濫用職權,犯有歧視宗教信仰罪。

精神和肉體虐待

第二看守所警察長期虐待在押人員,利用、唆使、縱容「牢頭」代警察管理日常工作已經成為常態。牢頭為了討好警察,以達到所謂「立功」爭取減刑的目的,長期虐待被監管人員。

以下的虐待方式完全有悖於監獄「對在押人員依法實行文明管理,不打罵、不體罰」的承諾

設嚴管間

嚴管間是在非常狹小的空間超密度地關押四五十人。法輪功學員一般都被關入嚴管間。

牢頭和十幾個牢頭身邊的「大犯人」(一般都是與警察有關係、家裡花錢被照顧的人)在小鋪上。沒有特殊關係的犯罪嫌疑人和法輪功學員在大鋪上,處處受到歧視和虐待。

從那裡出來的人說,「不死也得扒幾層皮,那裡就是人間地獄。」

人格侮辱

新入看守所的人全身被扒光檢查,還被架著胳膊,逼迫劈腿使勁蹦三下,說是怕在陰道里夾帶違禁品,實則是對新入看守所的人來個「下馬威」,進行滅絕人性的人格、人身侮辱。

此外,前三天每天都被扒光,並要求大聲向牢頭報告:「我叫×××,因什麼事被關押進來,我認罪服法……」如不照辦,輕則被多人左推右搡圍攻,重則拳打腳踢。

每次被非法提審或被律師接見的人回來後,也得扒光衣服、被要求報告。

逼迫穿識別服、背監規

進所後就被強制穿上印有「哈爾濱二看」字樣的馬甲,人人都得背監規,即逼迫人承認犯罪身份。

早上8:30上班,每個監號的人要齊聲背誦監規。「大犯人」會走到每人身邊細聽,不背的人就遭到辱罵、體罰。

牢頭還要向警察特別報告法輪功學員的人數。

限時洗漱

早上5點,天沒亮,在押人員就得起床。「大犯人」把被子捲起高高地碼好。其他人蹲著、手背在後面,在大鋪上等著,排隊沾點水,匆匆幾分鐘漱洗。

有時可以洗內衣和襪子,但沒有晾曬的地方,必須抖干,不管幹不干,白天一律把它們放在胸前衣服里捂著。沒有熱水,更沒有熱水洗澡。

碼坐

洗漱後,還得蹲著、手背在後面,痿上大鋪,一個挨一個碼坐。不許說話,不許大動。幾乎是除了吃飯、睡覺都是坐著,好多人臀部疼痛,有的得了痔瘡。

限制上廁所

每天晚上夜崗值班人(一崗3—4人,3小時一換崗)把人叫醒(不出聲,巴拉一下,打手勢)上小號(小便)。40—50多人上廁所,限時20分鐘。

有人尿不出來就被拽起來,白天只准解小便,晚上八點之後才被允許解大便。一旦憋不住上了大便就被侮辱性地謾罵、羞辱、推搡。上廁所得向牢頭報告,不被批准就得硬憋著,以此作為體罰。

許多在押人員半個月甚至更長時間都沒有大便,不敢吃東西,不敢喝水,瘦得脫相。

碼刀魚

睡覺時每個人都被一顛一倒,立著身子,碼成直直的一根棍子,俗稱碼刀魚。

幾個人蓋一床被,一動不能動,幾個小時才被允許統一翻身。因不能洗澡,身體散發出渾濁的氣味讓人窒息。人幾乎一宿都睡不著覺,實在困了才迷糊一下。

人時常被碼得出現心臟疾患,每天一分一秒地挨到天亮。

中共酷刑迫害演示圖:立板(又名「睡刀魚」)。(明慧網)

剝奪合法權利

第二看守所自2018年3月初起,律師會見法輪功學員時,法輪功學員的雙手有意被牢牢銬在凳子上,致使她們不能在舉報書、控告書等合法文書上簽字。公民享有的合法權利受到侵害。

此舉違悖監獄「保障在押人員依法享有的辯護、上訴、申訴、舉報、控告等權利」的承諾。

壓榨手段繁多

看守所本來就享有國家財政撥款,用於正常監管的經費開支。第二看守所也制定了伙食標準和每周食譜懸掛在市監管綜合服務中心大廳牆壁上,但那些只是欺騙社會和被監管人家屬的幌子。

監獄有「保證在押人員基本生活,伙食按標準供應」的承諾。

但事實上,看守所正常一日三餐都是大白菜湯,偶爾蘿蔔湯。根本不見一絲油腥,更不會燉肉。偶爾上級來檢查、參觀,或許能改善一頓。檢查、參觀組一走,就又恢復一日三餐白菜湯的老樣子。

第二看守所讓在押人員的家屬每月存幾百元錢作為伙食費。在看守所大門旁,名為「理想0451」的高層住宅小區的一個一樓房間裡設有哈爾濱市監管綜合服務中心。

服務中心設有代購超市,但此超市看不到任何食品,只有印製好的訂貨單,但從來見不到所購實物。

要買手紙的話,不能隨便買,得跟牙刷、牙膏、肥皂等成套購買,每套里包含10卷質量非常差的手紙。看守所的出售價格超出正常市場價許多倍。

沒有家人存錢的在押人員處處被歧視、侮辱、毆打謾罵。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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