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崑山反殺龍哥被曝黑社會疑點 經營無證典當行 政府發獎狀

江蘇崑山「龍哥」劉海龍因跌刀反被斬死案,意外曝光背後神秘組織「天安社」。據了解,該組織成員幾乎全部紋身,酷似黑社會。劉海龍卻在2018年3月獲得崑山市見義勇為基金會頒發的證書。而他在當地經營的一家典當行,無證無照開業3年。天安社主動闢謠,結果眼尖的網友發現闢謠人身後的書柜上竟擺放著中共黨旗。另外,對殺人者是防衛過當還是正當防衛如何界定,中共相關法律條款仍處於「休眠」狀態。

江蘇崑山一起寶馬男子持刀砍殺電動車男子反被殺事件引爆社會輿論。(衝突現場視頻截圖)

劉海龍及天安社

劉海龍為甘肅人,當地屬於惡霸級人物,人稱「龍哥」。他曾是快手第一天團「天安社」成員。根據微信公眾號「每日人物」稱,「天安社」是一個高調又隱秘的網紅團體,由近百個以「天安永存」為註冊名的帳號組成,坐擁數百萬忠實粉絲。

該組織成員常在一起文身、喝酒,甚至拍一下黑幫小電影。此前,「天安社」微博發出一部叫《兄弟之義字當頭》的電影,2017年4月14日也在中國播放平台優酷首播,他們甚至還在大連成立「天安惡霸犬俱樂部」。

「天安社」在網絡走紅,並被貼上「黑社會」的標籤,源於2015年的一場「結義」。

大陸媒體《上游新聞》報導,「天安社」2005年由天安永泰、天安永興、天安永斌、天安永義4人組成;2015年8月9日,「天安社」成員在河北涿州三義宮結義;2016年8月9日,「天安社」又在河北張家口聚會,並留下了一張目前在網絡上引發熱議的合影。

網傳天安社成員合影照片(圖片來源:微博)

照片顯示,在酒店大門前,天安社全員脫光上身分排站立,露出啤酒肚和紋身,劉海龍被指也在其中。

報導稱,「天安社」成員是由朋友成為兄弟、把兄弟、異姓親兄弟,當時共有109人。社內排序是以年齡排序,年長尊稱為哥,70%的成員都有自己的生意,工商註冊的公司有30餘家,大家形成一個兄弟商會,資源共享。

《上游新聞》稱,他們有做文身師,有做大米買賣,有做快遞生意,也有做網絡傳媒,等等。

而劉海龍生前曾在崑山市陸家鎮合豐村經營一家名為「聚業典當」的典當行,但該典當行後證實是無證無照經營。

聚業典當關閉(網絡圖片)

北京青年報》報導,8月30日下午,「聚業典當」已經拉上捲簾門。據附近菸酒店老闆說,「聚業典當」的日常經營確實由劉海龍負責,店內面積不大,約有十幾平方米,開了不到3年時間。開店期間,劉海龍雇用來幾人,他自己只是偶爾來店裡看看,見到周圍店鋪的人也會打招呼,但是彼此交談不多,只知道他不是本地人。

而對於「聚業典當」為何可以無證、無照經營,該村綜治辦工作人員回應稱,他們一般只是對村裡的店鋪進行登記一類的管理,並不會去管店面的經營資質等問題,所以這家當鋪是否合規他們也不清楚。

劉海龍曾因搶劫、盜竊、敲詐等罪多次被判刑。有網友整理其生前劣跡:2001年7月因犯盜竊罪被判4年6個月;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行拘5日;2007年3月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判9個月;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判3年;2013年7月19日因犯尋釁滋事罪和故意傷害罪被判2年2個月。

也有網友指他主要的生活來源是「放貸」和「仲介」。

不過諷刺的是,劉海龍於2018年3月獲得崑山市見義勇為基金會頒發的證書,證書讚揚他伸張正義、維護社會治安、保護國家,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做出貢獻。

天安社闢謠泄露秘密

自劉海龍身亡後,天安社疑似派成員出面闢謠。先是有自稱是「天安永興(音)、在天安社排行老四的人稱,代表天安社兄弟商會回應,天安社不參與任何形式的網絡炒作,並奉勸網民不要針對天安社。隨後再有自稱是天安社兩名核心成員的人表示,劉海龍跟天安社沒有任何關係。

但引人注目的是,在其視頻中,身後的書柜上竟擺放著中共黨旗。不僅如此,還有網傳視頻顯示,「天安社」在一次召集全員大會時,曾向中共表忠,並懸掛大型條幅寫道,「天安社兄弟商會愛黨愛國不忘初心繼往開來」。

天安社懸掛擁護中共的條幅(視頻截圖)

有網友看過視頻和照片後感慨說,「怪不得這麼囂張,原來是黨養的,」「中國黑色會不討好中共,早就被共匪滅了,」「義和團?共匪?紅衛兵?」

正當防衛的爭議

眾網友對電動車主於某全家的安全,以及於某是否承擔刑事責任產生了擔憂。輿論還轉向對中共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正當防衛」是否過當判定的爭議和不滿。

中共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無限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講師葉竹盛稱,根據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無限防衛權法條,案子符合正當防衛不應定罪。

2017年引發中國輿論轟動的山東於歡案二審過後,時任中共最高法院副院長、一級大法官沈德詠,寫了一篇文章,叫《我們應當如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該文承認了中共司法實踐中對於正當防衛的適用保守,導致刑法中的有關條款處於「休眠」狀態。

文章披露說,於歡案二審認定屬於防衛過當、由無期徒刑改判為有期徒刑5年,是中共高層關注的結果。

阿波羅網孫瑞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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