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大陸 > 正文

去世十年 北京楊佳仍被民眾祭奠

2018年11月26日,江蘇鎮江民眾專程到北京福田公墓祭奠10年前被執行死刑的楊佳。(圖片來源:維權網)

2018年11月26日,來自中國大陸不同地方的民眾專程來到北京福田公墓,祭奠十年前為了討公道而刺殺警察,後被當局執行死刑的北京青年楊佳。有前來祭奠的人士表示,在他們眼裡,楊佳是一位勇敢向當局討公道的英雄。

據海外的維權網11月26日發布的消息,專程來到北京福田公墓祭奠楊佳的人士來自江蘇省鎮江和其它地區。這些人都經歷了當局的不公待遇。

例如,來自江蘇省的蔣先生因身材矮小曾在火車站遭受公安人員的侮辱性盤查和暴力侵害;馬玉鳳女士等人被強迫拆遷後,人身安全與財產權利都受到了當局的非法侵害;而公權力不但不作為,還導致他們在尋求道義的過程中多次受害。

楊佳在2007年10月到上海旅遊期間,騎著一輛租借的自行車來到閘北區普善路,被該區芷江西路派出所警察攔截,因為警察懷疑楊佳的自行車是偷來的。警察隨後把楊佳帶到派出所進行長達六個小時的「盤查」,期間對他施予了嚴重的暴力侵害。

獲釋後,楊佳多次向上海市閘北區公安分局和上海市警局投訴控告芷江西路派出所警察,但都沒有討到公正。2008年7月1日,楊佳持刀衝進閘北區公安分局,造成6名警察死亡以及3名警察和一名保全受傷。

2008年9月1日,上海一家法庭判處楊佳死刑,但對他的審判沒有公開。中共官媒新華社當時的有關簡短報導沒有提及楊佳的殺人動機,只是說,28歲的楊佳攜帶刀具伺機竄入上海市閘北區政法大樓,在多個樓層先後突然襲擊毫無防備的公安警察,導致6名警察死亡和其他幾人受傷。

被強迫拆遷並屢次遭受公安當局不公待遇和強行關押的馬玉鳳女士,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他們之所以從江蘇專程去北京為楊佳祭奠,是因為在他們心目中,楊佳是一位英雄:

「我們都是自發的。我們這幫來自江蘇的人就有6名。我今天帶了一些香,為楊佳燒了香。楊佳在我們心目中是英雄,因為他反抗公安對老百姓的不公。公安人員不是為老百姓做事,他們只是為了撈取個人利益做事,為有錢人做事。」

維權網指出,雖然楊佳案是一樁血腥案件,但每年清明節和11月26日,全國各地的民眾自發來到北京福田公墓祭奠楊佳說明,中共當局沒能用法制的方式從制度上積極改善社會關係。

旅美中國學者,前北京大學經濟學教授夏業良表示,楊佳案顯示,在中共專制的中國大陸不存在法制,只存在人治,當局可以任意抓捕和侵害人:

「楊佳案顯示,中共獨裁下的中國大陸沒有法治,只有人治。那些公安人員因為自己有權力,手中有槍,就隨意逮捕人和毆打人,甚至隨意把人致死。楊佳因為無處討公道,最終發生了慘劇。」

由警察虐待和陷害而引發的類似楊佳事件的案例在中國大陸時有發生。2008年7月,貴州省甕安縣發生糾紛,幾萬人上街抗議,後來演變為騷亂。

引發當地民眾憤怒的原因是,一位叫李淑芬的女中學生溺水身亡,有傳聞說,女學生是被姦殺後投入河中的,而她的爺爺、奶奶及叔叔在向當局詢問真相時被警察打傷。這引發了當地眾多老百姓的憤怒和抗議,並最終演變成騷亂,當地的警局以及黨政機關大樓被憤怒的抗議者燒毀。當局先是否認女生的親屬被打傷,但後來承認她的叔叔的確遭到警察毆打。

夏業良指出,在中國大陸,類似的案例一直在不斷發生,雷洋和孫志剛案就是其中幾個案例:

「在中國大陸,類似楊佳案的事件至今還在不斷發生。兩年前的雷洋案和15年前的孫志剛案等,都顯示了公權力虐待普通百姓,甚至將他們致死的例證。中共的執法人員覺得權力在手,他們可以隨意處置你的生命。」

2016年發生的雷洋案件和2003年發生的孫志剛案件,都被看作是警方虐待民眾的非正常死亡案例。

2016年5月,北京昌平區公安分局東小口派出所便衣警察因懷疑市民雷洋有嫖娼行為,雷洋被拘捕在押解途中突然死亡。該案件引發了網民和輿論的廣泛關注,人們對警方的執法方式產生了質疑;

在孫志剛案件中,2001年畢業於武漢科技學院藝術系的藝術設計專業的湖北黃岡人孫志剛,2003年2月被廣州市達奇服裝有限公司僱傭。但因剛來廣州時還未辦理暫住證,3月17日出門時又沒帶身份證,當晚11點左右,他在路上被查暫住證的警察送往黃村派出所。後來雖然他的一位朋友帶來了保釋金和身份證,但因孫志剛之前與警察發生過頂撞,警察無理拒絕保釋。後來他被送往一家看守所,3月20日他在看守所醫院裡死亡。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自由亞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8/1127/12100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