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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九蓮下顎和舌頭竹籤穿連 武警見證鍾海源被活摘腎臟

—文革時期罕見的奇女子:李九蓮 鍾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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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贛南兩個奇女子:李九蓮 鍾海源被處死和活摘腎臟的來龍去脈

到了刑場,架到指定地點,副營長故意朝她右背打了一槍,然後由早已等候在那的幾個醫務人員,把她迅速抬進附近一輛篷布軍車,在臨時搭起的手術台上活著剖取鍾海源的腎,一縷縷鮮血溢滿了車廂底版,滴滴嗒嗒濺落在地上。也許是車廂里太滑,一位軍醫用拖把來回擦著底版上的血,之後又擠進一個塑料桶里,幾次之後,竟盛滿了半桶血。

誰也不知道此時此刻的鐘海泉有沒有知覺,她的腦子裡在想什麽?

人一判了死刑,這個人就不再是人,好象就成了實驗室的青蛙,老鼠,她的腎也和鐵礦一樣,屬於國家所有,國家可以自由支配。

鍾海源沒有父母,丈夫在她被捕的第二天就跟她離了婚。但她的遺體卻沒有暴棄在荒郊野外,而是被十二野戰醫院拉走,供醫生們作解剖標本。

這是一九七八年四月三十日,光天化日發生在中國江西省新建縣的事。

這兩位有著中國人民最高貴品德,最堅貞的偉大女性,下場卻無比悲慘臭蔽,他們被人楸這頭髮,勒著喉嚨,強行下跪,弱小的身軀被子彈炸了個拳頭大的窟窿……一個被剜了女人那兩樣器官,一個被挖去了腎。而且,她們是背著四人幫的爪牙罪名被殺的。

三中全會以後:依然有罪

十一屆三中全會決定平反冤假錯案後,贛洲地區中級法院幾經複查,仍認為此案是「輕罪重判,錯殺,但李九蓮確已構成反革命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省委「同意法院意見」,認為「李九蓮有罪,但不另行判刑。「他們抓住李九蓮為江青說話這條,堅持不給平反。

贛洲人仍在偷偷給上面寫信,為李九蓮的案子鳴冤。新華社記者,老右派戴煌被驚動了,專程來贛州調查,噙淚寫了一篇內參,指出:「李九蓮由於兩次被無辜囚禁,判刑申訴無效,自然對整她的前公安部長產生強烈反感,加之前後與世隔絕了七年之久,對社會上很多真實情況不了解,有一些錯誤觀點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何況對華國鋒的批評也並非一無是處。」

最後,又是經過胡耀邦的親自批示,衝破了江西省大大小小官吏的重重阻力,終於在一九八一年四月正式為她們平反昭雪,但「犯有嚴重政治錯誤」。調委會其他人也以「干擾黨、政、公安、司法機關的正常工作,擾亂社會秩序,錯誤極其嚴重」,但「未構成反革命罪」,陸續釋放。

所以時值一九八六年春,二位英烈已經平反五年後,受株連的人仍抬不起頭來。向我告狀的年輕人仍要冒著風險,偷偷找我。殺李九蓮、鍾海源的那幫幹部有的還在台上,有的雖已退休,但勢力猶在。贛州人為李九蓮犧牲的太重了,不的不變得謹小慎微。

「你一定要把這個案子寫寫,全江西省差不多都知道李九蓮。」來訪者懇切地說。

謝謝這位小青年給我講了李九蓮、鍾海源的事跡。他因為參與了調委會的工作,調級,評職稱,總受到刁難。為了不給人抓住把柄,為了抹去所有替李九蓮說話的人臉上的污點,才象賊一樣,夜深人靜時,躡手躡腳來找我。

有錯誤的戰士勝過完美的蒼蠅。

我相信,總有一天,中國廣袤的大地上,將會出現李九蓮、鍾海源的青銅塑像……

讓我用李九蓮在興國縣看守所絕食前寫在手紙上的一短話作為本章的結束。

投降書

不知何人,勸我投降,似真似假,為此寫投降書。是的,我有「罪」。我的「罪」就是為黨出過力,效過勞,動過太多的腦筋……反潮流是馬列主義的原則,我做到了不怕開除廠籍,不怕解除婚約,不怕坐牢,不怕殺頭……

真理,都有三種遭遇:第一,用得著時,便奉為至寶;用不著時,便貶為糞土;非但用不著而且有害時,就象狗一樣關進籠子裡。這就是現實,這就是真理的遭遇。誰準備用真理的花環裝飾自己,誰就得同時準備用糞土包裹自己純潔的靈魂。

(節選自《血色黎明》)

戴煌在《胡耀邦與平反冤假錯案》一書中,有著這樣一段關於李九蓮之死的文字:

「1977年12月14日,粉碎『四人幫』已一年又兩個月零八天,江西的一位反林彪、同情劉少奇的青年女工李九蓮的下顎和舌頭,被尖銳的竹籤穿連在一起,被拉到贛州西郊槍殺,拋屍荒野,並被歹毒之徒*屍割去雙乳。

十二名曾為李九蓮辯護過的幹部群眾,同時被判以重刑……」

臨死前的李九蓮,只在一小片粗劣的灰黃色的手紙上寫下了這樣的詩句:「

我只是像一隻杜鵑似的啼出血來,

又有何用?

我向冰冷的鐵牆咳一聲,

還能得到一聲迴響,

而向活人呼喊千萬遍,

恰似呼喚一個死人!」

無助的李九蓮,沒有人在意她的生命,沒有人能夠理解她的生命。

她只是說了真話,卻為之付出年輕的生命。

難怪索忍尼辛在接受諾貝爾文學獎的致辭中要說,一句真話能比整個世界的份量還重。

註:李九蓮、鍾海源,1981年平反

原標題:文革時期罕見的奇女子:李九蓮鍾海源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作者博客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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