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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章潤:這世間 總要有人出來講理

人要講理,不講理便是禽獸。世間要有講理的地方,否則頓成地獄。人生是一個講理的長旅,所以生而為人卻要學著做人。可是,古往今來,就是有人不講理;人間朗朗,常常就是找不到講理的地方;漫長一輩子裡,總會遭遇蠻不講理的人和事。有人不講理,有理沒處講,於是,芸芸眾生,愁腸百結,一不小心,便輾轉於溝壑。它們如同黑雲壓城,讓絢爛人世黯然失色,叫我們這個號曰人類的物種忍垢蒙羞。

譬如,今天下午的會址早已約定,可商家悍然背信棄約,致使我們被迫跼蹙於斗方,大家自神州四方惶惶奔至,只好「濟濟一堂」。這便是不講理,無理可講,無處可講。因為,商家和官家聯手,權錢勾搭成奸,便是那上空的黑雲,理路消歇無蹤之際,人間不再是安全和安寧的居所,也就是我們備受欺凌之時。

可是,天下總有理在,人間不可或缺一個理字!要過日子,過好日子,好好過日子,一刻都離不開講理。黑雲如墨,讓人世黯淡,但卻無法將真理的天光籠罩殆盡。相反,天行有常,天理自在人心。這理兒如同澎湃的春水,可受阻於一時,卻終將衝決凍冰,奔流蹈海。——朋友,人活一口氣,講的就是個理兒,你力氣再大,能將她們永遠藏於自家肘腋!?

畢竟,凡事皆有事理,是人就會有情理,人間總歸不可或缺道理,一如它們必將體現為某種法理。而無論是事理、情理、道理與法理,它們無一不是天理之昭昭。天大地大,海嘯山風,夏雷冬雪,是一個理字兒支撐著我們活了下來,也是一個理字兒鼓盪著我們必須活下來!

找地方講理,把理兒講清,是人的秉性,除非你不是人,除非這個人世墮落成為地獄。

在此,「個案正義」與「人民出場」,是兩種主要的講理方式。

如同江平教授所言,法庭是講理的地方,或者,應當是一個講理的地方,個案正義是講理的一種方式。依恃法權程序安排,首先讓事實鋪陳於目前,從而讓事理袒露於人間,道理和情理可望聯袂排闥而出,流淌於心間。經由法理的精緻梳理,最終討得一個是非。可能,也終會明白仁忍高於是非,就是最高的是非。

可法律不是萬能的,法庭更且常常難免為強權所辱弄。於是,人民出場,或許有助於實現正義,遂成一種講理的方式。可能,也是一種沒有辦法的辦法。當今之世,人民的出場不外三種方式。一是革命,可不到萬不得已,沒人會走此絕路。拈出此項,正在於努力避免革命,以政治改良取代玉石俱焚的山呼海嘯。二是選舉。人民具體化為公民,公民換身為選民。萬千選民,勞生息死,養家餬口之餘,手拿選票,在挑選自家代言人的博弈中,表明自己的立場和訴求,實現自己的組織化生存。各以組織化陣勢陳竭己意,於容忍各自的選擇中表達自己的選擇,其實是代價最小的政治存在方式。而這便也就是在講理,一個講理的過程,並終究給出講理的結果。三是遊行示威、集會結社。藉由凡此方式,公民彰顯自己的存在,表達著自己的選擇,於討要公道中可能促進公道。至少,它給予弱者以號哭的自由,哭聲震天之時,可能就是石砌的大牆轟然坍塌之際。

時至今日,凡此出場和講理方式,蔚為普世通則,無可避免,胡可閃爍其辭、王顧左右而言他哉!黨國一體的列寧主義式統治,既逆情理,復悖道理,在在而為天理所不容,早已昭彰於天下矣!否則,真是不講理,真是沒羞恥。

人世熙攘,人性隱曲,人生仿佛一團亂麻,總有講理的和不講理的,也總是有能說會道的和剛毅卻木訥的。那時節,雖說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可事實並非總是如此。因而,好人與好人講理,各擁理據,各秉德性,儘管其理軒輊,但終究保有溝通的善意,也總有溝通的可能,事情大致不會太難辦。壞人與壞人講理——如果講理的話,至多講究的是盜亦有道,可能也能溝通。江湖上刀光劍影,自有一套拚搏之道。難辦的是,好人與壞人講理,哪裡有理講呢!特別是,當壞人權高位重,一手遮天之時,你到哪裡去講理呢!又特別是,當不講理的就是政府或者國家本身,天哪,還怎麼講理呢?!小民百姓,又當何如呢?!

因而,總要有人出來講理,這世間才為人間,也方才適於人類居住。當今之世,律師之為一業,職業所系,志業所在,就是專門替人講理的,也可能是最會講理的。既秉其心志,復稟其心智,他們挺身而出專門講理,是現代的巫,而恰恰是正義的祭司!

再說一遍,這世間,總要有人出來講理。誰來講理,大家一起來講理,而首先是特具稟賦的法律人出來講理。社會之有律師一業,眾生之養育了法律人,就在於指盼著他們出來講理呢!

為了講理,法律人,站起來;為了過上講理的順暢安寧的日子,億萬同胞,站起來!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法治智庫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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