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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良臣:不要侮辱禽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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婊子不如,流氓不如,禽獸不如,或畜牲不如。

隨著年歲增長,越來越覺得,如罵一個人,罵其是禽獸或畜牲,很可能往往不夠準確,因為你想罵的東西,其實連禽獸畜牲都不如。

中國人罵人,除了像邵燕祥先生前些年所講的有些國人喜歡問候人家母親之外,一般就是上面的三罵,即罵人家是婊子,或流氓,或禽獸畜牲。

先說婊子。只要讀過「三言二拍」或讀過《今古奇觀》(「三言二拍」的精選本),都知道裡面有篇故事,叫《杜十娘怒沉百寶箱》。故事中的杜十娘就是青樓女子,也就是今天俗稱的婊子。凡讀此故事者,估計沒幾個讀者不被感動。

杜十娘是婊子,不錯,然是一有情有意的婊子。相反,那個書生李甲李公子,才是十足的混蛋偽君子。在讀者眼中心裡,絕不認為李甲李公子比青樓女子杜十娘高尚分毫。

近代還有兩個婊子,一是袁大總統的姨太沈玉英,也是個婊子。有篇《民國第一傳奇愛情——袁世凱與紅顏知己沈玉英》,說當初袁世凱落魄時,遊蕩至上海,結識紅顏知己沈小姐,兩人一見鍾情,愛得難解難分。袁世凱所帶盤纏花光後,每日花費均由沈氏供給。不僅如此,沈氏知道袁世凱有大志,為資助其謀取功名,除了拿出自己歷年所得錢財,還將自己的珠寶首飾變賣。

當然袁世凱也是個有情有意的大丈夫,發跡後兌現承諾,將其贖出,並將妓女出身的沈氏列為「首席夫人」。今天這個國家的官員有幾個能做到。單憑這一點,袁世凱就有資格成為現在一些官員「學習的楷模」。

還有一位,更是義薄雲天,她就是小鳳仙。無疑,也是婊子,且是當年京城名妓,不輸秦淮河上那些有名的妓女。為了幫助蔡鍔將軍逃出袁世凱監視,回到雲南,領兵起義討袁,做了一個只有堪稱「巾幗」者才能做出的事,因為一旦事發,是要押到菜市口去的。

再說流氓。早先被教育洗腦,以為凡「流氓」者,皆頭頂長瘡腳底流膿的傢伙,尤其像上海灘杜月笙、黃金榮這樣的「大亨」,簡直就是「社會渣滓」,「人民公敵」。

可當真實的歷史放到面前,讓人不能不感嘆:先前也不知受了多少騙!

章詒和寫的杜月笙逃香港後臨終前那些感人的故事不說,近日讀到一篇《亂世紅顏》,文中講述當年國民黨要員陶希聖與汪偽政權大員高宗武獲得杜月笙幫助,才得以逃出汪偽監視,並將高宗武用膠捲拍下的汪精衛與日本密約《日支新關係調整要綱》,通過杜月笙之手,送到蔣介石手中,最終公布於世,徹底揭露日汪背後陰謀。

文章講述得驚心動魄,1940年,「1月5日船到香港,高宗武馬上把他拍下的交給杜月笙,7號,杜月笙直飛重慶,把密約面交蔣介石。」1月22日,《大公報》正題:「高宗武陶希聖攜港發表,汪兆銘賣國條件全文」;副題:「集日閥多年夢想之大成!集中外歷史賣國之罪惡!從現在賣到將來,從物質賣到思想」,同時發表《揭露亡國的和平條件》社論。

天下為之大嘩!第二天,國民黨中央日報發表了蔣介石的《為汪日密約告全國軍民書》,說日汪密約把「近衛聲明東亞新秩序的一字一句都具體化了,骨子裡暗藏著利刃,比之二十一條兇惡十倍,比之亡韓手段更加毒辣」,號召全國人民「光復山河,蕩滌漢奸腥膻,報復先烈仇恨」。

最後,來說禽獸畜牲。近幾年,感謝網際網路,感謝微信,相信很多網民都看到不少中外一些動物的感人故事:小狗用嘴不停地拱水救地上魚兒(其實那些魚大約都已經死了),大概它知道「魚兒離不開水」。還有一條忘記什麼犬種的狗,忍受一次次驚魂刺激,冒著失去生命危險,在火車路碁中「照顧」一條受傷或已死去的同胞,不離不棄,不吃不喝守了幾十個小時。每當有火車經過時它就俯下身子,躲過火車對它和同胞的傷害;火車過去,又坐起來。這種行為,即使是高貴的人類,又有多少人能做到。

印象很深的還有個帖子:一頭成年母獅,跟著一頭大象,大象的鼻子上馱著一隻幼師,應該是這隻母獅的孩子。圖解,說這是大象帶著獅子去找水源。

看著一頭母獅如此乖巧地在一旁跟隨大象正步行走,再看看大象鼻子上的幼獅,覺得就像哪裡的馬戲團在露天演馬戲。

類似情形在人類中當然也能看到。可它們都是動物,且是異類。它們的語言相通嗎?我想不會。那是怎麼做到的呢,大概只有動物學家才能解釋。

估計是母獅口渴難耐,找到大象(因為大象鼻子靈敏,嗅嗅地皮,就能找到水),邊說邊比劃:我們母子渴得實在不行了,請您帶我們去找水源吧!不然,我們會渴死。不僅如此,還想請您幫忙,因為孩子已經渴得無法行走,而我也渴得叼不動它了。您行行好吧!

大象憐愛地看著面前一對母子:那好吧,讓我的鼻子馱著你的孩子,你就跟著我一塊兒走吧。母獅千恩萬謝。於是就讓我們看到了一幅感人畫面。

——也不知怎麼,近一年半載,常有這樣的胡思亂想,那就是如果我們罵某些東西是婊子,就覺得對不起婊子;罵某些東西是流氓,也感覺對不起流氓;罵某些東西是禽獸或畜牲,似乎更感到對不起禽獸畜牲。因為,婊子一定有婊子的底線;也並非所有被稱作流氓者都毫無規則;就算禽獸畜牲,也常常讓我們看到感人的舉動,不失羞恥之心的人們,當感到臉紅。

這是因為,這二年,從微信視頻中不時看到一些畫面,讓自己覺得,很多同類,早已不如婊子,不如流氓,甚至連禽獸畜牲都不如。

先說個似乎像是「遠古」其實離我們很近且已公開的「故事」:1966年8月,文革期間,北京大興縣發生了對所謂「四類分子」及其家屬滅絕人性的大屠殺,僅僅6天的時間裡,該縣的13個公社48個生產大隊,先後殺害「四類分子」及其家屬325人,其中包括年過八旬的老人和剛剛滿月的嬰兒。有目擊者後來回憶,在大興縣X村,有一對被活埋的祖孫二人,當兇手們向他們身上揚土時,被抱在奶奶懷裡的小男孩還不懂得馬上要發生的事情,他說:「奶奶,迷眼。」老人無奈地對孩子說:「聽話,一會兒就不迷了。」

你能將禽獸畜牲與活埋這奶孫倆的兇手相提並論嗎?禽獸畜牲會答應嗎?北大張維迎教授曾說過:這世界上的悲劇和災難,源自多數人的無知和少數人的無恥!

至於近些年的例子就太多了。像一些地方天良喪盡者,在宰殺豬牛前,給它們嘴中強行插進水管,然後拼命給要宰殺的對象灌水,要它們「不得好死」。你說這種人是禽獸是畜牲,豈不侮辱了禽獸畜牲!前段時間在網際網路上讀到個題目:《往事像潮水湧現,人們在破口大罵:禽獸不如啊,禽獸不如!》。讀了內容才知,這講的是不堪回首的三十年前那場殺戮。

還有城市裡那什麼人飛起一腳將可憐攤販的水果車踢翻,水果撒得遍地不說,踢者毫無憐憫之心,還要再惡意地踩上幾腳,或亂踢一氣,兇惡得令人髮指——你會覺得那踢者只是禽獸只是畜牲?請問:禽獸畜牲會這麼幹嗎?類似還有很多對百姓凶神惡煞的東西,其實都不應把他們與禽獸畜牲相提並論,否則,真是侮辱了動物。

有人說「人類總是一天比一天離獸類更遠」。就整個人類而言,也許吧。可就單個地區或國家而言,似乎未必。比如昨天在微信上就看到消息,6月30日中午11:50許,看望江天勇的三位律師常伯陽、馬連順、任全牛在要出外吃飯時,被河南信陽市羅山縣靈山鎮派出所公安帶走。帶走幹什麼呢?後續很快來了。任全牛律師說的是:「因看望江天勇律師,在靈山鎮派出所我被噴辣椒水,極度痛苦,已過去五個多小時好多了。現脖子還灼熱疼痛,手部、面部最多。……」就因不肯出示身份證就對律師噴一種讓人極為痛苦的辣椒水,這就證明這個地方非但不一定「一天比一天離禽獸更遠」,很有可能還相反。

在本人看來,魯迅多本雜感集中最有勇氣的要數《華蓋集續編》。他在《無花的薔薇之二》第五節中這麼說道:「中華民國十五年三月十八日,段祺瑞政府使衛兵用步槍大刀,在國務院門前包圍虐殺徒手請願,意在援助外交之青年男女,至數百人之多。還要下令,誣之曰『暴徒』!如此殘虐險狠的行為,不但在禽獸中所未曾見,便是在人類中也極少有的」。

可見,魯迅認為政府用槍和大刀虐殺徒手請願且是為了正義者,禽獸不如!只是他萬沒想到近一百年後,更兇殘的情形又再次發生了。然而,那時他已經死五十多年了!不可能再寫「無花的薔薇」,聲討兇手。魯迅死後,再無魯迅!

只是在此前一年,1925年4月7日,魯迅在《京報》附刊《民眾文藝周刊》上還發表過一則短文《夏三蟲》,幽默風趣地講了一些動物,儘管在山林野外生存未嘗比在人手中安全,可一旦落入人手,「總時時刻刻想要逃走」,不為別的,大概就是覺得人太虛偽太無恥。

作者不僅稱讚喝人血時「直接爽快」的跳蚤,就連在人們看來最不乾淨、最噁心的蒼蠅,作者也認為「它在好的,美的,乾淨的東西上拉了蠅矢之後,似乎還不至于欣欣然反過來嘲笑這東西的不潔:總要算還有一點道德的」。於是,作者在文章結尾來了一句:

「古今君子,每以禽獸斥人,殊不知便是昆蟲,值得師法的地方也多著哪。」

閒筆至此,想說的卻是,正做著「厲害夢」的我們,今天仿佛比魯迅時代又有所蛻化,因此,每當以禽獸畜牲斥人時,殊不知,很多人,其實是連禽獸畜牲也不如的。因此,請不要隨便侮辱禽獸,或畜牲。謝謝。

2019.7.1修訂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民主中國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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