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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子立: 超英趕美的扶貧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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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16年的《「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到2020年,中國要徹底消滅農村貧困人口和貧困縣,所有農村人口要實現「兩不愁、三保障」。兩不愁就是吃穿不愁,或者說解決溫飽;三保障是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

中國政府有這樣為弱勢人群謀幸福的雄心壯志當然很好。但是由於專制體制問題沒有解決,這樣一個宏偉目標也註定會像當年的共產主義大躍進運動一樣,淪為超英趕美的泡影。目前到2020年也就幾天了,由於豬肉價格漲了幾倍,窮人更吃不起肉了,這似乎是對扶貧攻堅計劃的一個嘲諷。根據現任領導層的作風,到了2020年,當局要麼會歡慶勝利,要麼悄無聲息收場,連1962年那樣檢討錯誤的七千人大會都不會有。

當然,即便規劃目標實現不了,也並不像大躍進那樣釀成數千萬人死亡的慘劇,扶貧規劃失敗畢竟只是好事沒有做成而已。不過,認真檢討過去的扶貧政策還是必要的。

兩種不同性質的貧困

貧困有兩種,一種是沒有勞動能力的人,比如老人,兒童,病殘者等,這部分要靠政府養起來。另一種是有勞動能力但沒有工作的人,政府的責任是提高他們的就業能力並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歐美已開發國家對沒有勞動能力的人都已經實現了養起來的目標。對於低收入懶漢也能保證他們的基本生活。他們的目標是創造更多的就業。

中國的扶貧規劃似乎把更多人力物力投入到對有勞動能力的人的扶貧上。從國務院到鄉鎮都有扶貧辦,扶貧辦的職能就是提供有勞動能力的人收入。比如發展各種產業,從貧困地區增加採購等等。這些年來扶貧成效非常小。一來這種扶貧依賴人的勞動積極性,而中國人如果能賺錢基本都是很勤快的,但是有些懶人你扶持他養羊、種菜也扶不起來。二來扶誰不扶誰,都是權力說了算,各種腐敗層出不窮。總之,這種扶貧其實本質是經濟發展,不符合經濟發展規律的做法,怎麼扶貧也白搭;如果符合經濟發展規律,那就普遍繁榮富裕了,也不用專門去產業扶貧。

針對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的生活保障,是民政部門的事。由於財政不透明,沒有硬指標,那些該受保障的無勞動能力人口要麼沒有保障,要麼保障程度極低。比如北師大劉燕舞老師的調查報告表明,湖北京山縣1/3的老人死於自殺,可見依靠政府保障到了很難活下去的地步。扶貧辦和民政部門是不同的條條,資金不通。國家越是重視扶貧,越是把資金浪費在沒有效率的扶貧辦,而急需資金的民政部門卻沒有錢。何況由於共產專制的秘密財政性質,錢多錢少以及貪污浪費多少,老百姓都不知情。

低保和貧困的數字矛盾

最低生活保障是針對貧困人口的重要扶貧措施,可以說,如果最低生活保障都落實了,那就沒有貧困人口了。但是根據目前的統計數字,低保跟貧困沒有關係。根據國家統計局,2018年末,全國農村貧困人口1660萬人;同時根據民政部的報告,2018年末有農村低保對象3519萬人。既然低保對象大於貧困人口,說明保障程度低,而貧窮線比較高,導致有些人雖然得到了低保,但是仍然收入低於貧窮線。然而,2018年實行的仍然是2011年制定的人均年收入2300元的貧困標準,而2018年的農村低保標準是每人4833元。這不是很奇怪嗎?即便是0收入家庭,得到的低保收入也超過貧窮線一倍以上了,哪裡還有什麼貧困人口?

可能的解釋有幾種。一種是低保標準極端不平均,也就是說雖然全國平均每人4833元,但是很多地方的低保標準是低於2300元的。就筆者所知,河北農村的低保一個月不到二百塊錢,全年不到2300是很可能的。但是全國平均低保水平竟然比貧窮線高一倍,怎麼都難以自圓其說。還有一種可能是有些貧困地區低保極低或沒有低保。所以儘管全國來看,享受低保的人收入都高過貧窮線了,但是這些地區不為所動。不過這就跟中央政府全力扶持貧困縣的政策相矛盾了。第三種可能就是雖然有三千多萬人享受了低保,但是因病或其他情況,這錢沒有變成這1660萬貧困人口的收入,而是沖抵欠債了。所以,無論哪種情況,都說明了最大可能是大量低保資金被貪污、浪費、挪用了。

新華網:某地2000萬元建蔬菜大棚扶貧建成後閒置

扶貧不是為了消滅貧困人口

中國人理解的扶貧,就是徹底消滅貧困人口,這種說法是有問題的。如果說要徹底消滅貧困現象則是比較準確的。換句話或,當我們真的消滅了貧困現象,仍然要有一定數量的人口劃為貧困人口。因為社會上總有人因為沒有勞動能力,導致他們不得不依賴其他納稅人的供養才能生活。有些人有勞動能力但不願意幹活,也收入極低,是否也需要社會供養他們呢?嚴格來說也確實如此。但是對於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社會供養的程度肯定應該大於那些懶漢,如此才能體現社會公平。同樣,曾經交稅多的人應該比交稅少的人受供養程度更高。但是這些都是另外一個話題。

當我們說貧困人口的時候,有時候是指有了稅收和補助的調節之後,這是有意義的。但也有時候是指調節之前,這個時候的貧困人口就有了特定意義。比如美國有4000萬貧困人口,指的就是稅前,因此這些人都需要接受社會補助。補助的結果就是沒有真正的窮人了。西方社會再發達,也仍然保留一定比例的貧困人口,就是因為他們屬於貧困人口所以才接受社會救助。當社會平均收入水平提高的時候,這些已開發國家的貧窮線也水漲船高,還是有大概相同比例的人接受社會供養。

有些國家實行普惠制,比如住房、醫療、養老、教育都免費,這樣低收入線可以劃的很低,稅前的貧困人口自然就很少。只有在普惠制的意義上,消滅貧困人口才有意義。根據我們中國人的公平觀和個人奮鬥的文化習性,這很難全面實行,但是有些普惠措施也是必要的。

所以中國的扶貧不應該以消滅貧困人口為目標,而是以保障每個人有尊嚴的生活為目標。

目前中國以消滅貧困人口為目標,為了政績好看,導致貧窮線長期不動。由於通貨膨脹,所以實際上貧窮線在連年下降。以一個下降的貧窮線為標準衡量每年減少多少貧困人口有什麼實際意義呢?年均收入2300元,一個月不到200元人民幣。如果是不能種糧的老年農民就算是補助到了這個水平,能靠每天6塊錢生活嗎?何況得到低保的農民人數不到5%。

扶貧方向和建議

根據上面分析,貧窮線應該和低保線相統一。低於貧窮線收入的人應該享受低保,低保的水平應該足以保證貧困人口不再貧困。並且隨著社會經濟發展,貧窮線也應該逐步提高。

老年農民的基礎養老金應該提高到貧窮線。老年農民給國家交了幾十年公糧,現在的養老金是每月88元。不能幹活又沒有其他收入,這還不算看病等開銷。所有的老年農民基本都是貧困人口,都至少應該按照貧窮線標準發放每月養老金。否則全國1.4億老年農民幾乎沒有收入,那1660萬貧困人口的統計數字就只是個數字遊戲而已,就算2020年元旦習近平宣布貧困人口為零,也不過是畝產萬斤的另一種表現形式。

目前的「精準扶貧」以貧困人口很少了為前提,但是僅僅考慮上億老年農民都是貧困人口,又如何精準的了?到頭來還是誰貧困由掌權者決定,扶的還是關係戶。就算做到了公平,為了精準,進行各種調查、比較、爭求意見其實也不是沒有成本的,這些錢還不如直接分給老年農民或殘障人士更有效。

扶貧辦應該撤銷,扶貧辦系統本身性質花費巨大,又浪費了無數扶貧資金,中間的腐敗黑洞還不知道多大。節省下來的錢足以給每個老年農民每月發放200元養老金,以達到2011年的貧困標準。

對於教育、醫療、住房,政府應該擔負起基本的責任。其中,教育和醫療應該中央政府負擔更多責任,住房則是地方政府負擔更多責任。這是改善貧困的根本解決之道。

發展經濟當然更是根本。政府的責任是創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而不是與民爭利。現在中共把一切市場資源壟斷為國企所有,同時還花納稅人的錢給國企巨額補貼,這不但不公平而且扼殺了市場活力。正確的做法是把國企資產公平私有化給全國每個人。那些窮人得到了資產就可以進行交易和消費,從而既減少貧困又促進了經濟發展。

公平的稅收政策也很重要,但這是專門領域,需要專家進行攻平和效率兩方面的研究。

根本出路是民主

中國的貧困問題本身就是共產黨造成的。貧困農村人口從1949年的50%左右到1978年的97%是毛澤東領導的共產黨對農民進行敲骨吸髓的剝削造成的。(參考王維洛的《從土改中的成分劃分看改革四十年中國農村脫貧的「偉大成果」》。)後來的減貧,本質上是鄧小平放開了農民的手腳,允許他們謀生賺錢。一個1979年30歲的人,今年是70歲。比他還大的人大部分都老死了。一個1979年的壯年家庭,干到70歲,如果仍然貧困到年收入低於2300元,這本來就是意外。所以減貧幾億人根本不是共產黨的功勞,而是那些又老又窮的人逐漸死光了。剩下的人只要正常打工不出意外都不會低於中共定的比聯合國標準低5倍的窮人標準。

中共如果真想為窮人做好事,還是要實現民主憲政。只有人民能選舉並監督政府,公共財政才能公開透明不會浪費,政府才能為選民負責,才不會有國企壟斷和對民企的排擠和剝削。沒有民主的情況下,再好的減貧方案也因為不符合統治者的利益而不予考慮,或者做起來變成形象工程以及數字遊戲。

參考:楊子立:《從中國農民基礎養老金狀況看生存權問題》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議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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