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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遇羅克為真話被槍決 刑前器官被摘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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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彪形大漢的法警把遇羅克強拉出體育場,塞進不遠處的一輛白色的長方形汽車。槍決前,遇羅克的一些器官被摘除,他的眼角膜被移植給一個勞動模範。

五十年前的今天,1970年3月5日,北京工人體育場十萬人集會,遇羅克和另外十九名「反革命分子」,手銬腳鐐、脖子上卡著讓人發不出聲的鐵環,被押上主席台。法警用力把遇羅克的頭往下按,遇羅剋死命的往上掙,堅決不低頭。軍代表當場宣布二十人死刑,立即槍決。法警拼命將犯人按跪地上,有人當場就昏倒了。之後,二十名犯人被拖離體育場,遇羅克昂著頭拼命掙扎,戴著鐵鐐的雙腳就是不肯移動。四個彪形大漢的法警把遇羅克強拉出體育場,塞進不遠處的一輛白色的長方形汽車。槍決前,遇羅克的一些器官被摘除,他的眼角膜被移植給一個勞動模範。刑場在舊盧溝橋南幾百米處,永定河的河堤外側。

誠如蘇曉康所言:「遇羅克是『英雄』、『先知』,但他首先是一個『殉道者』,是為了我們大家而獻在祭壇上的『犧牲』。相對於他的思想,我更重視他的『受難』,在那個殘暴時代,有他思想的人也許並不少,但像他那樣去受難的人,寥若晨星,因此除非在終極的、宗教的層次上,我們甚至無法觸碰到他。」

1968年1月5日,遇羅克被捕,被關押在北京半步橋看守所。他先後被提審八十多次,有時中共對他搞疲勞戰,不分日夜審問,連續幾天不讓他合眼,一打盹就用錐子扎。遇羅克還多次被戴背銬,在判處死刑後關進單身牢房,被鎖鎖住在牢房的角落,不能動彈。然而,無論當局怎樣酷刑折磨,遇羅克始終不屈服。他從不承認自己有罪,從不檢舉別人。和遇羅克一道關過死囚牢的張郎郎事後回憶道:在牢房中,大家都愁眉苦臉,遇羅克卻始終笑眯眯的。當他們被獄方宣布關進死刑號時,所有人都被震驚了,腦子一片空白,甚至不是害怕,不是失常,而是一種愕然。唯有遇羅克像往日一般鎮靜,在向獄方大聲說話時還帶著微笑。張郎郎說,遇羅克始終保持這種狀態,一直到1970年3月5日被拉走槍斃,他的情緒一直非常穩定。令張郎郎很敬佩。在一次提審中,遇羅克依然以嘲弄的態度來對付,獄方使出最後一招,對遇羅克說,你想想還有什麼最後的話想和家人說-這就是暗示要判遇羅克極刑了。獄方以為遇羅克會亂了方寸,但遇羅克只是靜靜地說:「我想要一支牙膏。」

遇羅克在1966年8月26日的日記里寫道:「我想,假若我挨鬥,我一定記住兩件事:一、死不低頭;二、開始堅強最後還堅強。」那時,他還沒有發表《出身論》,可見他早就對可能遭遇的打擊有充分的精神準備。在入獄前的日記里他寫道:「如果我自欺了,或屈服於探求真理以外的東西,那將是我一生中最難過的事。」最後,在獄中,在臨刑的日子,張郎郎問遇羅克:「你為一篇《出身論》去死,值得嗎?」遇羅克毫不猶豫地回答:「值!」

古人說:「慷慨殺身者易,從容就義者難。」在熱烈的氣氛中,慷慨激昂的去死,尤其是在熱血上頭、一時衝動的情況下去死,是比較容易的;而在平靜的、周遭沒有烘托的氣氛下,鎮定的、沉著的、視死如歸的去犧牲,更難能可貴。遇羅克不是那種魯莽衝動的人,也不是那種一根筋的、偏執的狂信者;另外,遇羅克並不信仰天堂或來世。這樣的從容就義是最難最難的,而遇羅克做到了。

遇羅克是偉大的殉道者。他值得我們和我們的子孫後代們永遠敬仰。

(文章只代表特約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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