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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手機背後 美國百年不涸的文明創造力與霸權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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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乎我們普通人意料的、讓成天在手機上仇美反美的人們難以接受的歷史事實是:人類通訊科技的進步,並不是按人口比例或國家比例的人類平均貢獻;每一個重大技術節點的突破,幾乎都來源於美國,來源於美國人的頭腦與智慧!

和鄉下老家的鄰家大哥閒聊,在農村呆了一輩子的他,偶然感嘆:這手機咋這麼神奇,千里萬里之外,可以聽到聲音看到人!究竟怎麼做到的?

是啊,它怎麼做到的呢?假如你家的小孩也這樣問你,你該如何回答;你的知識儲備與認知能力,能夠說得清楚嗎?

這個我們習以為常的東西,許多人往往把它的功能與便利視為理所當然;但真要問個為什麼,說清楚它究竟啥原理,如何做到的,是誰發明的,絕大數人應該都是一臉茫然。

普通的日用科技面前,我們普通人顯得是那麼的無知與茫然!自古以來,人們的通訊,靠嗓門喊,靠信鴿傳書。即便回去幾十年,如果你說可以和千里萬里外的人直接視頻通話,會有多少人相信呢?

千百年來,人類只能視為天方夜譚的千里眼順風耳,竟然被這幾十克重的小小機器變為了現實。

從人類千百年的神話想像,到變成為今天的現實,人類的科技精英,花費了100多年的時間;

出乎我們普通人意料的、讓成天在手機上仇美反美的人們難以接受的歷史事實是:人類通訊科技的進步,並不是按人口比例或國家比例的人類平均貢獻;每一個重大技術節點的突破,幾乎都來源於美國,來源於美國人的頭腦與智慧!

改變人類原始通訊狀態,是從美國畫家發明電報開始的。

1837年,(鴉片戰爭還沒開打呢!)美國畫家莫爾斯,(是的,畫家!)設計出了著名的莫爾斯電碼,它利用「點」、「劃」和「間隔」的不同組合,來表示字母、數字、標點和符號。由此,文字就可以通過電流在電線中傳到遠方。

1844年5月24日,在華盛頓國會大廈會議廳里,莫爾斯親手操縱著自己發明的電報機,隨著一連串的「點」、「劃」信號的發出,遠在64公里外的巴爾的摩城,收到了由「嘀」、「嗒」聲組成的世界上第一份電報:「上帝創造了何等的奇蹟!」。

人類的通訊,由此進入電的時代。

35年後的1879年,天津與大沽北塘炮台之間,架設了中國第一條電報線。

而人類的直接遠程通話,是從美國人貝爾發明電話開始。

1876年,美國人亞歷山大.貝爾,通過電信號雙向傳輸話音,發明電話。

「沃森先生,快來幫我」,成了人類第一句通過電話傳送的語音。

電話的原理,是通過聲波與電能相互轉換、並利用「電」這個媒介來傳輸語言。

我們的中學教材,這樣描述:初三《歷史與社會》第75頁,關於「19世紀的科技與文化」中:「美國人貝爾發明電話,從根本上改變了人類的通訊方式。」

1877年,愛迪生又發明了碳粒送話器,提高了清晰度;經過這些科技精英的不斷完善,電話得以進入大眾的日常生活;

24年後的1900年,中國第一部市內電話,在南京問世。(提示:電話這個漢語名詞,來自於日本人創造的詞彙)

在貝爾的基礎上,人類(其實主要是美國人)繼續在通訊技術上推進。

下一步,是擺脫電話線的束縛。

1904年,弗萊明研製出充當交流電整流和無線電檢波的世界上第一隻電子管,也就是真空二極體。

1925年,貝爾實驗室的菲雷士特Lee deForest,據此製成了電子三極體。別小看這看似小小的一步,卻是人類在打開電子時代大門中最重要的事件。它的誕生,為通訊、廣播、電視等技術的發展鋪平了道路,無線通信成為了可能。美國人菲雷士特,當之無愧地被稱為:「無線電之父」、「電視始祖」和「電子管之父」;

手機這個概念,由美國最大的通訊公司貝爾實驗室提出概念並開始研究的。

1946年,貝爾實驗室造出了第一部移動通訊電話。但是,由於體積太大,除了軍用,無法投入實際商業應用,服務日常生活。

1947年,美國貝爾實驗室提出了蜂窩通信的概念,將行動電話的服務區劃分成若干個小區,每個小區設立一個基站,構成蜂窩行動通信系統。

1947年12月,美國貝爾實驗室的肖克利、巴丁和布拉頓組成的研究團隊,研製出一種點接觸型的鍺電晶體。

電晶體的問世,是20世紀的一項重大發明,是微電子革命的先聲。從此,人們就能用一個小巧的、消耗功率低的電子器件,來代替體積大、功率消耗大的電子管了。電晶體的發明,又為後來積體電路的誕生吹響了號角。

1948年,美國數學家、麻省理工學院教授CE香農,發表「通信的數學理論」學術論文,,建立了通信系統的數學模型,得出了信源編碼定理和信道編碼定理等重要結果,系統地理清了通信的基本理論問題,奠定了資訊理論的基礎;

——看到這個年份,許多人可憐的腦迴路里,裝的只有:美帝幫蔣匪打內戰。

1973年,美國摩托羅拉工程師馬丁•庫頗,在貝爾行動通信基礎上,發明出了世界上第一部商業化手機;——此時,大多數國人,還只能在黑白電影上,看首長叉著腰對著搖把子話筒發命令。

1983年,摩托羅拉研製成功DynaTAC8000x,大幅度降低了體積和重量,成為第一款真正面向大眾的可攜式手機。

其後手機的發展,就是一個不斷減輕重量的過程。1985年,手機重量仍達3公斤,使用者需要像背包那樣背著它行走;1987年,重量降低到大約750克;到1991年時,降低到只有250克;1996年秋,重量減到100克;到1999年,總算減輕到了今天的60克以下。

早期的手機,只能滿足口頭語言交流。隨後,語音郵件、即時簡訊等基於語音的功能逐漸增加,行動電話逐漸成為連結網際網路的多用途通信設備。

第一代智慧型手機iPhone,於2007年由美國蘋果公司發明推出。它用電容多點觸控式螢幕、全手勢操作,帶來智慧型手機革命。

至於智慧型手機本身,它的主要軟硬體系統,也由美國科技界貢獻。

智慧型手機上的攝影頭前身,源於19世紀八十年代美國發明家麥布里奇和愛迪生對攝影機的發明和改進,1933年,茲沃里金又研製成功可供電視攝影用的攝影管和顯像管。完成了電視攝影與顯像完全電子化的過程,這讓你可以隨心所欲的攝影和看手機視頻;

智慧型手機上的鋰離子聚合物電池,同樣是20世紀90年代美國企業的發明,這種電池的前身鋰電池更是如此,這使得多功能移動手機的使用,有了可靠的電力能量來源;

智慧型手機的核心部件晶片,是美國的工程師傑克基爾比和美國物理學家羅伯特諾伊斯發明的,這賦予了這個小東西處理複雜數據事務的能力;

而手機使用的液晶顯示屏,是美國企業RCA公司的沙諾夫研發中心發明的,一切影視、遊戲都離不開它;

智慧型手機的兩大軟體系統,安卓系統是美國Goolge公司開創的,蘋果系統是美國公司蘋果發明的,這使得各種APP開發者擁有棲息的環境;

編寫手機程序所用語言Java,是美國sun公司開發的,Java語言的前身C++和C語言也是美國人發明的,這種語言的出現本身就是科技奇蹟;——不說了,一般人都不明白這些專業詞彙了。

我們不難發現,智慧型手機這樣偉大的奇蹟,從頭到尾的幾乎每一個軟硬部件,從理論到實際產品,都發明自美國,沒有美國人的頭腦與智慧,我們根本就沒有在屏幕上發泄仇視痛恨它的機會。

不用說手機,150年過去了的今天,我在想,那些成天蔑視美帝、嘲笑其為紙老虎的人兒,有幾個具備基本的科學常識,能說清楚150年前的電話,究竟是啥原理,究竟是如何工作的?

無知,方能無畏。

說起一個國家科技的實力,我們普通人,往往只能停留在先進、落後這樣空泛的概念中。缺乏具體認知的外行,很容易就產生虛幻的假象,把抄襲和模仿的結果,視為自己了不得的依據。——坐火車感嘆累的人,哪裡明白鐵路工人修路的艱辛努力!在飛機頭等艙里趾高氣揚的暴發者,往往覺得自己比飛機的發明設計者更能耐更牛氣。

不禁好奇地想:假如社會中每個人都清晰理解關於手機的基本原理,明了每一步科技發展的過程,我們的社會中,還有那麼多以反文明反西方為本能的人群嗎?他們會不會因此而知恥後辱,奮發圖強,研究出自己更先進的通訊科技,再心安理得地去蔑視和痛恨喪失了文明引領能力的米帝?

更大的可能是,如果他們有足夠的知識和智商,明了人類通訊科技的發展脈絡,在手機上、在網絡中,最痛恨的,最羞辱的,可能就是自己在人類文明貢獻序列中的無能與低昧了。

責任編輯: 秦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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