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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敗訴 電子腳鐐不能解除 不准離開加拿大

加拿大卑詩省法院在香港時間周四(28日)凌晨宣布,華為財務長孟晚舟要求解除禁令敗訴,不能解除電子腳鐐,也不能夠獲得自由離開加拿大。

加拿大卑詩省法院在香港時間周四(28日)凌晨宣布,華為財務長孟晚舟要求解除禁令敗訴,不能解除電子腳鐐,也不能夠獲得自由離開加拿大。

判決意味美國針對孟晚舟的引渡流程將繼續進行。目前孟晚舟需要留在溫哥華,不能自由離開加拿大,要繼續被軟禁在其價值千萬加元的豪宅中。

外電報導,加國法官裁定被美國指控涉嫌銀行和電匯詐欺的孟晚舟,其罪行在美國與加拿大同樣是犯罪,意味著孟晚舟符合引渡美國受審。

不過,孟晚舟仍可上訴到最高法院。若孟晚舟終極敗訴,引渡到美國受審的決定,則由加國司法部長作出。

加國應美國引渡要求,2018年12月1日在溫哥華機場將孟晚舟拘捕。孟晚舟被指2013年在香港向滙豐銀行簡報時,隱瞞華為和子公司星通(Skycom)的關係,導致滙豐銀行與伊朗進行非法交易,孟涉嫌銀行和電匯詐欺。2018年12月,孟晚舟以1000萬加元交保。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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