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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親屬同遭專政機關殺害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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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同殺——王守亮、楊淑辰夫婦

文革中,當局以法律名義、用國家機器對一家親屬同時判處並執行死判的,不同於文革初期在「文革思潮」及「暴力文化」作用下的群眾暴力行為造成的情況(如北京大興縣及湖南道縣的殺「黑五類」全家)。

1970年初北京市「一打三反」運動中,對北京25中教師王守亮、楊淑辰夫婦的處決,是筆者所見資料中最早的一例。略有不同的是,夫婦兩人的處決,是一前一後相隔了兩個多月。

最先被處決的是妻子,48歲的楊淑辰。對她的處決,是在中共中央《關於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的指示》正式下發之前,北京市的「一打三反」運動還處於「預熱期」的1970年1月27日。

筆者在《遇羅克的處決令是誰簽署的》一文中,提到過的「北京市公法軍管會」於1月9日發布的那份《通知》所列的20人名單,排第一位的就是這位楊淑辰(名單上遇羅克排第10,另兩位著名「女性文革思想者」王佩英排第11,馬正秀排第15位)。在《通知》正文中,還特別提到,「現將楊淑辰等二十名罪犯的材料發給你們,……組織群眾認真討論,提出處理意見,速告市公法軍管會」云云。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記憶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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