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兩個熱點,先說第一個。
成都疫情。
成都疫情最大的熱點不是疫情本身,而是一個小姑娘的生活軌跡。
有朋友已經發現了一個很糟糕的情況,那就是個人隱私的泄露。
除了對小姑娘的生活指指點點,也有不少公眾號發了文章譴責吃瓜群眾的不道德。
我想說的是,在聲討不道德的吃瓜群眾的同時,能不能再想一個問題:隱私泄露,最大的責任主體是誰?
是那些看了軌跡圖,看了小姑娘的身份信息,看了她的年齡職業以後嚼舌根的八卦人士,還是把這些信息公布出來的「某個主體」。
公布軌跡是防疫需要,那麼公布個人信息是什麼目的?
如果公布的信息只有一份包含時間地點的風險區域圖,一般吃瓜群眾既不知道是幾個人的軌跡,也不知道TA是誰,TA的年齡、性別、職業,這瓜還能不能吃得下去?
把所有責任歸屬到「大眾的個人素質或道德」合理嗎?
這一切的背后里面,有沒有一個更加結構性、系統化的問題?
誰製造出了這個問題?
在對螞蟻的道德錙銖必較菜雞互啄的時候,不要對房間裡的大象視而不見——我懂,公開討論大象容易被大象踩沒了。但至少心裡要清楚,至少朋友們一起吃飯聊天的時候還可以說說那頭大象幹了什麼。
2.
我們家吃飯的時候也討論熱點。
今天中午午飯。
我爸:人民日報都登了,酒吧女孩道歉了。
我:憑什麼道歉,道什麼歉。她知道自己感染了?
我爸:你看那個軌跡,她好瘋狂嘛。
我:說國內環境沒有病毒的道歉沒有?開抗疫成功表彰會的道歉沒有?
我媽:哎呀,她自己覺得不好意思要道歉也是可以的。
我:不行!這種事不需要道歉。
(我們家有三種不同的光譜。)
講道理,被感染者也是受害者,到處跑也是相信祖國的抗疫成果。病毒不是她發明的,娛樂場所也不是她下文件喊開放的,到底有哪裡需要「道歉」?
她到處跑的軌跡只反映了一個事實:
女,20歲,沒讀大學,很可能無醫保無社保的小城姑娘討生活的軌跡——一天跑三到四個酒吧,凌晨到天明。搭計程車不斷穿越整個城市。
這裡面有屬於城鎮的故事,有屬於年齡的故事,有屬於性別的故事。
老實說,她比我上進比我努力。周末還會回去陪爺爺奶奶吃飯。
到底是要道什麼歉?
順帶一提,成都夜間溫度4°左右。不是每個計程車都會開空調。
3.
確實有人需要道歉。
最近的另一個熱點(現在已經不太熱了):一群警察的注視下,一個姑娘走進河裡自殺了。
央視說:拯救生命不能以犧牲為前提。
這是非常典型的偽兩難謬誤和滑坡謬誤。如果這個邏輯成立,警察這個職業都不用存在了。不僅警察,傳染病醫生、消防員,全都可以取消了。所有有風險的職業包括高空建築工人都不用了。
這不是救一死一的選擇題,「有風險」也不等於「一定犧牲」。央視的說法是在偷換概念。
一大群警察里到底是不是一個會游泳的都沒有,我(們)當然無從得知。畢竟調查記者已經是上古職業了。警校培訓體能的時候要不要教游泳該不該教游泳我也不好說。
但最基本的事實是,那姑娘緩緩自殺,警察不緊不慢在岸上晃蕩,還不如兩個一般群眾脫衣服下水來得快。
我以為在我們的文化里,見死不救是一個貶義詞。
當警察的看著有人在自己面前死了,要不要自責反省懊悔?
可是很顯然,公眾對這件事注視的角度和前面一件事完全不一樣。
我們用雷霆地憤怒,不加迴避的圍觀一個不知道自己得了病辛苦在討生活的小姑娘,偶爾有點公眾號占在道德的高地上輕飄飄地發表一點不能網爆的呼籲(但是對泄露她個人信息的源頭視而不見)。
另一方面,對於見死不救至少在職業道德和職業要求上說不過去的另外一群人,要求溫和的多。從來沒有厲聲要求他們在國家最大的媒體上道歉。
甚至最大的媒體還在竭盡所能幫他們開脫。
4.
一個人緩緩走進河裡,十來個警察緩緩圍觀。我們(其實不包括我)說:警察的命也是命。
風雨交加電閃雷鳴的時候,小學生衝到旗杆下面收旗,我們(其實還是不包括我)說:正能量。
我沒有看到任何官方媒體說雷雨天往旗杆下沖不安全,或者說小學生不該淋雨把自己搞得全身濕透。人民日報的評論是:我們都是護旗手。
那麼,我陰陽怪氣居心叵測的問題是:
如果旗子緩緩沉進河裡,邊上有十來個警察在圍觀,該怎麼辦?撈不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