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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發展利益」是個筐 發動戰爭也可以往裡裝

—中共新版《國防法》 對外侵略之心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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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利益」這個詞,和「國家主權,國家安全,領土完整,國家統一」這些詞不一樣。「國家主權,國家安全,領土完整,國家統一」這幾個詞的意思比較清楚,比較確定。「發展利益」則不然。「發展利益」這個詞的意思很不清楚,很不確定,解釋空間很大,發展利益是個筐,什麼都可以往裡面裝。這就為中共發動戰爭提供了極大的方便。

2021年1月4日,中共軍隊在訓練

今年1月1日,中國經過修改的《國防法》正式生效。該法是在去年12月26日由中國的全國人大會議通過。

新版《國防法》最引人注目的一點就是,中共首次把保護「發展利益」作為動員、部署軍隊和預備役部隊的理由添加到立法中。

在新版《國防法》中,「發展利益」四個字一共出現四次,其中兩次最重要。

一是在總則第二條,即「國家為防備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裝顛覆和分裂,保衛國家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安全和發展利益所進行的軍事活動,以及與軍事有關的政治、經濟、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動,適用本法」。

二是在該法第八章「國防動員和戰爭狀態」第四十七條,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安全和發展利益遭受威脅時,國家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進行全國總動員或者局部動員」。

近些年來,中共當局常常講到的一個關鍵詞,叫「核心利益」。起初,「中國核心利益」包括:國家主權,國家安全,領土完整,國家統一等。去年習近平在一次講話中說,「任何外國不要指望我們會拿自己的核心利益做交易,不要指望我們會吞下損害我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苦果」。從那時起,「發展利益」也被列為中國的核心利益。

把發展利益寫進《國防法》意味著,如果中國的「發展利益」受到威脅,將可能主動發起戰爭。這就意味著,未來,中國將可能展現出更多的戰爭主動性。

問題在於,「發展利益」這個詞,和「國家主權,國家安全,領土完整,國家統一」這些詞不一樣。「國家主權,國家安全,領土完整,國家統一」這幾個詞的意思比較清楚,比較確定。「發展利益」則不然。「發展利益」這個詞的意思很不清楚,很不確定,解釋空間很大,發展利益是個筐,什麼都可以往裡面裝。這就為中共發動戰爭提供了極大的方便。

南海問題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近些年來,中共在南海大力人工造島,在一些礁或水面之下的沙洲上建立起不少人工島嶼,這樣,中共就以這些島嶼的名義要求擁有12海里的領海和200海里的經濟專屬區。這是明顯違反中共參與締結的海洋法的。因為海洋法的原則是「以陸定海」,而人工島嶼無權擁有領海和經濟專屬區。中共大力人工造島,目的之一是想壟斷相關海域的自然資源。這就引起了和周邊國家的矛盾和糾紛。與此同時,中共又違反它自己的承諾,在人工島嶼上建立軍事設施。這樣,中共就可以採用武力威脅甚至直接動武的方式,以實現它霸占南海資源的目的。在過去,中共想這麼做是有困難的,因為它師出無名。畢竟這和「國家主權、國家安全、領土完整和國家統一」都完全扯不上關係。如今有了「發展利益」這一條,中共就可以在維護「發展利益」的名義下對外動武了。

習近平說要建造「人類命運共同體」,並且明確地說人類命運共同體就是中國傳統的「天下觀」,而所謂「天下觀」,就是國人耳熟能詳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如果只說「國家主權、國家安全、領土完整和國家統一」,那至少從字面上看還是防衛性的,可是現在有了「發展利益」這一條,就有了擴張性、侵略性。反過來說,如果中共不打算對外擴張侵略,它就沒有必要加上「發展利益」這一條。但是,如今中共硬是把「發展利益」當作發動戰爭的一個理由加上去了,其對外侵略擴張之心昭然若揭。對此,我們切不可掉以輕心。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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