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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觀察:西藏僧人因羈押期間受虐致死

—十九歲四川藏人僧侶疑獄中受虐致死

人權觀察新近發布的新聞責成 中共當局對一名因在羈押期間受虐的藏人僧侶之死進行及時和公平的調查。(人權觀察網頁截圖圖)

人權觀察稱, 中共當局應當對一名不久前曾被警方羈押的19歲西藏僧人的死亡負責。該人權組織還敦促中國釋放6名因參加和平抗議活動被判監禁的西藏年輕人。

據人權觀察新近發布的消息,死者是四川甘孜地區溫波鄉溫波寺的僧人旦增尼瑪(Tenzin Nyima)。該消息稱,該僧侶首次被捕是在2019年11月,被捕兩天前和另3名僧侶在當地的溫波政府辦公室外發放傳單,呼喊西藏獨立的口號。當時地方官員因被要求強制安置牧民面臨越來越大的壓力,並要求當地居民公開讚揚政府的「扶貧」計劃。

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在書面消息中說:「 中共當局再次把任意拘留變成了死刑。他們應該追究所有對殘酷殺害西藏僧侶旦增尼瑪的人的責任。」

人權觀察表示, 中共當局2020年5月釋放了旦增尼瑪,但因在網上傳播逮捕有關的消息,包括他和印度的聯繫,當局8月11日再次將其逮捕。10月初,當局通知旦增尼瑪的家人將他接回去。該組織說,熟悉該僧侶情況的海外流亡藏人表示,他當時已經不能講話,也動不了,身上有嚴重損傷,並患有急性呼吸道感染。他們相信該僧侶在被關押期間遭到毆打,且營養不良,受到虐待。

人權觀察稱,旦增尼瑪10月9日被送到成都一家醫院時已經失去知覺。該組織得到的一份醫院報告顯示,他被交給家人時已經處於危急狀態10天之久。該組織稱,旦增尼瑪在醫院的治療也被耽誤,直到他家人湊到4萬元人民幣醫療費。入院數周后,醫生宣布他的傷患無法治療,將他遣送出院。

12月1日,旦增尼瑪的家人將他送到甘孜地區一家醫院治療。該院醫生也因為他的傷患無法治療而令其出院。人權觀察得到的其他證據顯示,他當時處於癱瘓狀態,病情危重。這名僧人被親屬接回家後不久死去。

人權觀察表示,中國警察和監獄系統時常虐待犯人,而這樣的狀況在少數民族地區尤其嚴重。該組織敦促 中共當局下令對旦增尼瑪受虐致死進行及時、公正的調查;當局應按照聯合國反虐待公約要求,對其家人提供公平和充足的賠償。

2020年6月,聯合國人權專家在一份集體聲明中強調,中國政府需要就一系列侵犯人權的行為進行獨立調查。他們對中國未能尊重人權和履行國際義務而表示嚴重關切,建議設立一個公平獨立的聯合國監察機制,對發生在香港新疆和西藏的濫權行為進行監督和報告。

總部在紐約的人權觀察還表示,旦增尼瑪和其他6名藏人的案件分別於12月10日和12月12日在石渠中級法院開審。12月14日,溫波寺4名僧人和2名當地年輕人因在2019年11月參加抗議活動而被判刑1到5年。

這6人中年齡最大的23歲,最小的只有16歲;獲刑最重的是22歲的僧人尼名(Nyimay)。人權觀察表示,他並沒有參與發放傳單的抗議活動,但是在社交媒體上登載了有關其他4名僧人被捕的消息。他的罪名是所謂的「煽動分裂國家」罪。當地有報導還提到他因在網上發布消息而被指泄露國家機密。

該組織說,6人中最小的次村(Tsultrim)參加抗議時年僅15歲,對其判刑也違背了中國自己的法律;依照中國法律,除非涉及謀殺、縱火等嚴重暴力罪行,不應對未成年人進行刑事審理。

另兩名來自溫波的年輕人,尼名的長兄曲加(Choegyal)和他的朋友擁等(Yonten)因2019年11月21日在當地政府外發放傳單並呼喊口號,被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名判處4年監禁。

當局在溫波抗議活動後逮捕了大約30名僧俗藏人,其中上述7人被送審。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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