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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要把DC變成一個州 共和黨怎麼主動出擊

美國參議院內,有一種程序叫「阻撓議事」,又叫「冗長議事」,就是一個參議員為了拖延時間,可以一直站在參議院的講台上進行演講,演講內容無所謂,報菜名、講單口相聲,念電話簿都可以,只要能拖時間就行。在他講的時候,除非參議院以多數通過投票,把這個議員請下去,否則,這個議員就可以一直講,他講累了,再換個人上來講。

1月30日,參議院多數黨領袖、來自紐約州的民主黨人查克·舒默表示:他將推動把美國首都變為一個州。

目前,已經有超過36名民主黨參議員加入了他的行列,提交了相關議案。由於美國憲法規定合眾國政府所在地是州讓與給合眾國的地方,而目前的合眾國政府所在地就是哥倫比亞-華盛頓特區。因此,將哥倫比亞-華盛頓特區變為一個州,是違反憲法的。

為了規避其中的違憲風險,狡猾的民主黨人在議案里提出:新州不包括白宮、國會山和國家廣場(最高法院也在這個區域內)。民主黨人認為:只要把聯邦政府的三個最高分支排除在新州區域內,就OK了,就不違反憲法了。

目前,民主黨在參眾兩院都是多數,眾議院在去年六月就已經通過了議案,要將美國首都變為一個州。

但是在參議院,民主黨的優勢地位並不明顯,如果民主黨有一個參議員不支持議案,美國首都就成為不了一個州。

同時,美國參議院內,有一種程序叫「阻撓議事」,又叫「冗長議事」,就是一個參議員為了拖延時間,可以一直站在參議院的講台上進行演講,演講內容無所謂,報菜名、講單口相聲,念電話簿都可以,只要能拖時間就行。在他講的時候,除非參議院以多數通過投票,把這個議員請下去,否則,這個議員就可以一直講,他講累了,再換個人上來講。

為了防止共和黨參議員進行冗長議事,狡猾的舒默提出:冗長議事這種東西不合時宜了,要廢除!

民主黨有能力廢除嗎?有的,前提是所有民主黨人都同意廢除這個程序,然後副總統哈里斯也同意,那就可以了。如果真能做到:那美國首都就成了一個州。

你看,民主黨人就是這樣:只要程序不符合他們的利益,他們就想著廢除程序,這還真是「進步派」啊,真夠進步的,人擋殺人、佛擋殺佛。

民主黨人為什麼想把美國首都變為一個州呢?當然是為了選票。美國首都是美國最藍的地區,有70萬人,將近一半都是黑人。上次大選,超過90%的人都把票投給了拜登只要美國首都能成為一個州,那就意味著民主黨可以在參議院多兩個席位。

當然,明面上不能這麼說,民主黨人給出了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他們說美國首都的人也繳納聯邦稅,為什麼就不能在國會有投票權呢?

可是,美國首都的人,享受著國會專屬立法區帶來的好處,還想著作為州的好處,是不是有點太過分了?吃著碗裡瞧著鍋里的,這樣也不好。

民主黨內還有沒有正常人?有一個。

現在有一個好消息,來自西維吉尼亞州的民主黨參議員曼欽已經明確表示:他反對廢除阻撓議事。這也就意味著,共和黨參議員仍然可以一直霸占參議院講席,一直講童話故事、講單口相聲,講笑話,可以一直拖延時間了。

幸好,共和黨在參議院沒有落下太多,幸好,民主黨內還有明事理的(曼欽必須明事理,因為他來自深紅州西維吉尼亞,要是他不懂事,下次他就選不上了)。

有了曼欽的這個最新表態,我估計,在下次中期選舉前,有80%的可能性,美國首都變不成一個州。

但是這個問題,民主黨肯定是不會善罷甘休,所以共和黨人要主動出擊。怎麼出擊呢?我有兩計,請君細聽。

美國憲法不是規定首都面積不能超過100平方英里嗎?(許多書、以及某百科上都是錯誤的翻譯,他們翻譯的是10平方英里,我在去年6月寫文章論證過,搜狗百科已經按照我的建議,改成了100平方英里)。

所以,美國首都最初就剛好是100平方英里,一部分土地是馬里蘭州送的,一部分土地是維吉尼亞州送的,維吉尼亞送的這塊地叫亞歷山大區。美國憲法規定:美國首都地區,由國會實行專屬立法。後來,亞歷山大地區的人民,擔心國會立法禁止黑奴交易。於是,就紛紛要求回到維吉尼亞母親的懷抱。後來,維吉尼亞州議會正式通過決議,要求聯邦歸還土地,國會也不想要這塊地,就順水推舟,還給了維吉尼亞。

所以,現在的美國首都,其面積只有61平方英里,而且還全是馬里蘭州送的。

民主黨不是說美國首都地區的人繳了聯邦稅,但是沒有代表權嗎?好辦啊,我建議:以後共和黨人控制了國會和總統後,直接把馬里蘭州送的那塊地還給馬里蘭州就行了,讓這些人去當馬里蘭州的州民,他們就有國會投票權了。

同時,為了規避違憲風險,共和黨人也可以依葫蘆畫瓢,學習一下狡猾的民主黨人,把土地還給馬里蘭州的時候,白宮、國會山和國家廣場就別還了。

只是這樣有一個問題,要還給馬里蘭州的話,還得需要馬里蘭州議會的配合。州議會肯配合嗎?不配合的話,共和黨控制下的聯邦政府可以不給他們聯邦撥款,這種操作手法,也一直都存在,大家都在這樣干。

民主黨人不是說美國首都的人沒有國會選舉權嗎?把土地還給馬里蘭州,他們就有選舉權了。而且,這個問題還一勞永逸地給解決了。

我的這個計策還有個什麼好處?馬里蘭州是深藍州,美國首都本來就有三張選舉人票,還給馬里蘭州後,馬里蘭會自動增加三張選舉人票嗎?不會,因為每個州的選舉人票是和人口綁定的,美國首都之所以有三張選舉人票,是因為每個州至少得有3張(第二十三修正案規定此時可把華盛頓特區視為一個州),不信你去看美國選舉人地圖。

把華盛頓特區的大部分土地還給馬里蘭州後,馬里蘭州會增加70萬人,人口總量和印第安納就差不多了,達到670萬左右。而印第安納州有多少張選舉人票呢?11張。

也就是說:我的這個計策,可以讓共和黨在以後的總統大選中,自動多得兩張選舉人票。

不過,要是馬里蘭州誓死不從,不要這塊地呢?那也好辦,我還有一個辦法,只是有點不厚道。

美國憲法第四條第三款說:合眾國對於屬於合眾國的領土和財產,有權處置和制定一切必要的規章。注意,這裡說的合眾國的領土,其實就是指的聯邦土地,而美國首都,正是聯邦土地。

所以,美國國會可以將美國首都送給想要這塊土地的州,只要不把白宮、國會山和國家廣場送出去就行。

這樣又不違反憲法,最好送給藍州。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寰宇大觀察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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