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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救逃票少年 美籍律師被控襲警 警頒好市民獎給證人

香港一名35歲美籍律師,涉於2019年12月在港鐵銅鑼灣站,襲擊一名正追截懷疑「逃票人士」(未有購票入閘)的休班警,被控襲警及交替的普通襲擊罪。辯方認為,警方及律政司濫用訴訟程序,要求終止聆訊。案件周三(3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處理。裁判官林希維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至下月裁決。

35歲被告美籍律師Bickett, Samuel Phillip被控於2019年12月7日在銅鑼灣港鐵站F出口,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休班警員以及一名盧姓男子。據悉案發當日,一名年輕男子涉在銅鑼灣港鐵站「跳電」,休班警上前追截,並指被告涉幫助該「跳電」男子逃走。

2021年3月31日,美籍律師Bickett, Samuel Phillip到法院出席聆訊。(劉少風攝)

案件周三在東區法院再開庭,處理辯方申請的終止聆訊及資料披露,辯方由資深大律師蔡維邦作代表。

法庭下令披向證人頒好市民獎資料方拒絕提供

辯方2020年7月提交文件,指涉案休班警員在案發現場曾干犯嚴重罪行。一星期後,警方向證人盧志強,頒發港幣4000現金的好市民獎。辯方批評做法是意圖影響證人的證供。

法庭在上月聆訊,下令控方提供頒獎的詳細資料,包括整個申請如何、獎金價值,以及相關溝通文件。然而,控方周三在庭上表示拒絕,指如果在調查過程中,警察或檢察官認為有關命令不是重大或相關,則不會進行調查,因此任何材料都無法披露。

辯方認為,控方及警方拒絕跟從法庭指令,構成濫用訴訟程序及刑事藐視法庭。

關鍵港鐵閉路電視片段被銷毀控方非故排除搜證

辯方認為在影片不齊全下,難以公平審訊。辯方指,警方取得搜查令收集港鐵銅鑼灣站所有閉路電視片段,然後回到法庭申請範圍更狹窄的搜查令,目的是排除可證被告無罪的閉路電視片段,成為證據。其後因警方未有取用最相關的閉路電視片段,最終港鐵按一貫做法銷毀片段。

控方解釋,警方非故意排除有關閉路電視片段,而是每次向港鐵索取閉路電視片段都需要搜查令。在第一次的搜查令中,由於警方沒有指明要索取哪部分的片段,包括具體時間等,警方認為港鐵不會接受,於是未有使用搜查令。到警方申請第二次搜查令時,拍攝到關鍵情況的閉路片段已遭銷毀。惟辯方反駁,警方實際上從未嘗試向港鐵公司出示第一張搜查令。

裁判官聽取雙方陳詞後,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6日裁決。

責任編輯: 葉淨寒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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