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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放寬對台交往規定 一中架構下維持非官方關係

國務院9日宣布,已完成與台灣交往的新準則;美國仍將維持與台灣的非官方關係,並在原有的「一個中國政策」架構下,放寬與台灣往來的規定;但國務院只有原則性的宣示,並沒有公布具體放寬哪些與台灣往來的標準。

國務院發言人普萊斯(Ned Price)9日發布聲明表示,國務院已發布新的對台交往準則,以鼓勵美國政府與台灣的往來,反應美台正在加深的非官方關係。

普萊斯說,新準則強調了台灣是蓬勃民主政體、美國重要的安全與經濟夥伴,也是國際社會的一股良善力量;新準則放寬了與台灣接觸的規定,符合美國與台灣的非官方關係,並明確提供所有行政部門有效落實美國基於台灣關係法、三項公報與六項保證的「一個中國政策」。

普萊斯說,國務院遵循「台灣保證法」所規定,檢討對台往來限制,國務院完成檢討後發布新準則。

前國務卿龐培歐(Mike Pompeo)今年1月9日宣布取消美台交往限制,稱這是「自我施加的」限制,行政機關可將以往國務院發布的對台交往準則視為無效。

拜登總統的國務卿布林肯(Antony Blinken)今年初出席聯邦參議院外交委員會的任命公聽會時說,「我認為我們應該審視與台灣的往來,即將卸任的國務卿(指龐培歐)發布了一些規定,我們會認真檢視因應『台灣保證法』所制定的規定,我們會檢視這件事。」

國務院所謂的美台交往限制,包括一分不公開的「對台交往準則」備忘錄(Guidelines on the Relationship with Taiwan);去年底生效的「台灣保證法」將其見諸文字,建議國務院檢討指導對台關係文件與對台交往準則更新版本。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世界新聞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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