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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巡特警大隊長用槍頂住派出所長腦袋!2014年犯案為何現在才查辦

—派出所所長以情人名義占股向老闆索賄50餘萬! 網友怒評:就是個惡霸 怎麼才判6年

湖北黃岡蘄春縣一巡特警大隊長黃某東通過以其情人的名義占有乾股等方式,向當地一KTV老闆索賄50餘萬元。還曾因懷疑妻子出軌,毆打另一男子,並將上膛的仿真手槍頂在一派出所所長頭部。

湖北黃岡蘄春縣一巡特警大隊長黃某東通過以其情人的名義占有乾股等方式,向當地一KTV老闆索賄50餘萬元。還曾因懷疑妻子出軌,毆打另一男子,並將上膛的仿真手槍頂在一派出所所長頭部。

圖:示意圖,與本文無關

據《南方都市報》報導,法院一審判決,黃某東犯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賭博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二個月。4月26日,南都記者了解到,時任蘄春巡邏大隊長的黃某東還曾獲評首屆「黃岡最美警察」。

派出所所長向KTV老闆索賄受賄50餘萬元

據該案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蘄春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1年的一天,被告人黃某東帶朋友到蘄春縣漕河鎮某KTV唱歌,結帳時黃某東要求優惠,老闆呂某當時並不認識黃某東因此拒絕,黃某東心生不滿。

不久後,黃某東利用職權,安排縣警局巡特警隊員對該KTV進行清查,在清查無果後向呂某表示以後會常來檢查。呂某意識到得罪了黃某東,便找到黃某東的戰友出面幫忙說情,並給黃某東送了兩條「黃鶴樓軟珍」香菸,兩人開始熟識。

此後,呂某為獲得黃某東的關照,在2011年至2019年的每年端午節、中秋節、過年期間,給黃某東送錢共13次,每次1000元或2000元不等,共送給黃某東人民幣1.9萬元,黃某東均予以收受。

2014年9月份,黃某東強行要求以其情人的名義在呂某的KTV占有10%的乾股,老闆呂某害怕黃某東利用職務便利對其經營活動進行報復干擾,無奈同意黃某東的要求。

呂某按照與黃某東的約定,自2014年11月至2018年6月,每月給其情人銀行帳號轉帳4000元錢,共計17.6萬元,由黃某東和其情人所有。

2016年,呂某捕手經營另一KTV,黃某東又提出要在該KTV占股10%,呂某無奈同意。為掩人耳目,黃某東與呂某商量後,於2016年7月先從黃某東帳上向呂某轉帳15萬元,同年11月,呂某將該15萬元以現金的方式返還給黃某東。

在未實際收取投資款的情況下,呂某虛寫了一張收到黃某東情人投資款的收條。黃某東在呂某經營的兩個KTV占乾股後,2015年至2018年間,每到年底黃某東均向呂某討要「分紅款」。其中,呂某將收回的1.8萬元欠款也作為「分紅款」歸黃某東所有,共計30.8萬元,黃某東均予以收受。據調查,黃某東共索取、收受KTV老闆呂某50.3萬元。

同時,黃某東還收錢為賭博機經營場所老闆提供關照、為涉黑涉毒人員提供保護。

除涉嫌受賄罪外,公訴機關還指控黃某東涉嫌挪用公款罪、賭博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

在強迫交易罪方面,公訴機關指控,2014年4月,黃某東找到時任蘄春某新型建築材料有限公司負責人,要求該公司使用黃某東代理的華新水泥。無果後,黃某東帶人到該公司負責人辦公室採取威脅的方法強迫該公司使用華新水泥,該公司被迫使用84萬餘元的華新水泥。

因懷疑妻子出軌帶仿真槍尋釁滋事,曾獲當地「最美警察」

在尋釁滋事罪方面,據黃某東供述,其在妻子手機上發現曖昧簡訊,再三逼問下其妻子才告知簡訊是一個武穴人發的。「當時我整個人很衝動,就跑到我大隊(蘄春縣警局巡特警大隊)去了,叫當時值班民警把執勤用的64式手槍給我。」

黃某東供述稱,在稍微冷靜後,其擔心把手槍帶去有可能在發生衝突的時候手槍被別人搶走,還怕一時衝動會造成很惡劣的後果,便並未帶真槍。而是將其車上的64式仿真槍裝進64式槍套里並掛在腰上。黃某東回家後讓其老婆給發簡訊的人打了個電話,約在武穴的一個茶館見面。

據證人吳某證言顯示,2014年12月1日,其和崔某等3人來到茶莊,黃某東見到崔某後將其抓住拉進茶室並進行毆打,吳某將黃某東拉開後,黃某東就從身上掏出了一把手槍,並迅速將子彈上膛。崔某見狀跑進隔壁茶室並將門關上,在茶室內喊救命。黃某東見吳某將其攔在門口,向其胸口踹了一腳並用手槍頂住其頭部。

公訴機關指出,2014年12月1日,黃某東因懷疑妻子外遇問題持兇器在武穴市某茶館茶室內毆打崔某,轄區派出所所長吳某和另一民警在旁扯架。黃某東被拉開後,將茶室門踢壞,並將兇器頂在吳某頭部威脅,另一民警打電話請求增援後,增援民警趕至現場將黃某東勸回。

蘄春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東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財物60.7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挪用公款188538.60元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挪用公款罪;以威脅手段強賣商品,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強迫交易罪;在公共場所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其行為構成賭博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應予以懲處。

該院認為,黃某東向他人索取人民幣50.1萬元,依法應從重處罰。黃某東犯數罪,依法應予並罰。 

最終,蘄春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黃某東犯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賭博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七萬元。

此外,南都記者注意到,時任蘄春巡邏大隊長的黃某東還曾獲評首屆「黃岡最美警察」。據當地媒體此前報導,在首屆「黃岡最美警察」評選活動中,通過層層申報、審核,遴選了24位候選人,在經過網絡投票、群眾投票、專家評審等環節後,最終確定了11名為首屆「黃岡最美警察」。

報導中提及,該屆「黃岡最美警察」來自各個縣市區,他們是全市4000多民警中的傑出代表。其中便有「有常懷愛民之心的蘄春巡邏大隊長黃某東」。

南都的報導引發網友熱評:

有網友說:「這是警察?就是一個惡霸,才判6年」

還有人說「常懷愛民之心的最美警察,諷刺」

有網友質疑,「上膛的仿真手槍。這是什麼鬼槍?!」

另一位表示,「從功能上說其實也就是真槍——不出自正規體系渠道,來路不正(走私或山寨仿製),不屬於登記和編制之內的。」

一位網友犀利的說,「2014年動槍的時候怎麼沒人查辦?等到現在!」,對此,其他的網友跟帖表示,「這才是重點」。

還有網友說,「還有非法持槍罪呢 ?瀆職罪呢、敲詐勒索罪呢?這個警界敗類只判了6年 ?檢察院怎麼不抗訴呢 ?」

有網友表示,「有意思,黃岡最美警察都是這個賴孫樣子,不美的警察該是個啥熊樣子呢?」

還有網友表示,「是不是假槍是問號,但是我知道持假槍是可輕判不少年的」

有網友則說,「當庭認罪可從輕處罰?又TM不是自首,為啥當庭審?因為有罪證被抓了,不認也得判決吧?不理解」

還有網友說,「以後別評最美了,可以評最噁心的」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南方都市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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