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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鵬銷售展示"自動駕駛":結果追撞前車 客戶懵了

自動駕駛被濫用已經成為非常普遍的現象,這非常容易讓用戶產生誤解,加大了駕駛員對系統的依賴。

近日有汽車博主爆料,一客戶在試駕小鵬G3的途中發生意外,原本銷售打算向客戶展示ACC功能(自適應巡航),卻以70公里/小時的速度追撞了前方車輛。

可以看到,前車後保險槓、後車廂蓋和排氣位置均受到撞擊,有明顯變形。小鵬G3車內安全氣囊彈出,銷售和試駕客戶似乎並無大礙。

曝光的聊天記錄顯示,該試駕客戶表示,自己去試駕小鵬G3,女銷售向其展示ACC功能。

該客戶稱,銷售向其「狂吹這個自動駕駛」,還說「放心不需要剎車的,都是自動的」。

但接下來意外發生了,小鵬G3就追撞了前方車輛,「然後我眼睜睜看著懟上去」,「表演70懟前車屁股」。

該客戶指出,當時追撞把自己都整懵了,更是把前車撞出幾十米遠。

至於原因,該客戶表示不知道是失靈還是其他原因,「直接不剎車」。

而女銷售的反應更讓他無語,「女銷售特別虎,眼睜睜要撞上去了,都捨不得給一腳剎車,她還是對自家的自動駕駛很有自信」。

門店回應:確有此事,還在調查中

就上述爆料,三言財經向小鵬官方客服諮詢,對方表示不確定是否有此事。

根據被撞車輛車牌,三言財經初步判斷可能事故發生在杭州地區。

最終,三言財經聯繫到了女銷售所在的門店。

該門店一位男性銷售確定發生了試駕追撞的事件。不過他表示對於具體情況,他並不是特別清楚。

不過,該銷售表示目前涉事的試駕車輛已經運往總部,在做進一步的調查。事故也沒有造成任何人員傷亡。

該銷售還強調自己已經試駕小鵬汽車一年多了,他感覺ACC功能很好用,也沒有出現意外情況。

而這名小鵬女銷售「過度自信」的背後,到底是誰的錯?

自動駕駛被過度宣傳

輔助駕駛命名「有學問」

近日,31歲創業者駕駛蔚來車禍去世,自動駕駛再次走上輿論風口。

那麼,電動車企是否過度宣傳混淆「輔助駕駛」和「自動駕駛」?

在昨天的文章《31歲創業者駕駛蔚來車禍去世,電動車企過度宣傳混淆「輔助駕駛」和「自動駕駛」?》,我們嘗試去回答了這一問題。

事實上,在各家電動車企中,「自動駕駛」這樣字眼不斷地出現,成為企業宣傳的利器。

小鵬汽車輔助駕駛系統定義為「XPILOT自動駕駛輔助系統」,其中也有「自動駕駛」這樣的字樣,蔚來的NOP稱為「自動輔助駕駛系統」,可以品味下什麼區別。

小鵬G3配備了XPILOT2.5的系統,更高級別小鵬車型的XPILOT系統版本會更先進。

不過,小鵬官方用小字也明確標註稱,「無法應對所有交通、天氣與路況。駕駛員必須始終注意觀察當前交通狀況,如果自動輔助駕駛系統未能提供適當的轉向輔助或者保持適當的車距與車速,則需要駕駛員主動干預。

事實上,市面上很多車型都配備了ACC功能,其邏輯大概就是以前車為參照,在安全的距離下,自動跟隨和跟停。小鵬G3的ACC功能也是大概如此。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在ACC功能介紹頁面底部位置,小鵬有這樣的標註:「駕駛員需始終承擔著控制汽車及保持正確車距和車速的最終責任」。

另外,小鵬的XPILOT自動泊車宣傳視頻里,展示了兩個泊車場景:女駕駛員放開方向盤紮起了頭繩,以及駕駛員下車,主駕駛位無人,讓車自己去泊車。

事實上,在功能介紹界面,車企一再強調「自動」,但又在隱蔽位置告知用戶不能過度依賴輔助系統。

今年,美國SAE對自動駕駛標準進行了修訂,其中明確了L1、L2必須稱作輔助駕駛,L3、L4、L5才能稱作自動駕駛。

而目前,蔚來、小鵬等車企都是都只是L2級別的輔助駕駛,根本就不是自動駕駛,而且不是全狀態L2,只能在特定路面使用。

自動駕駛被濫用已經成為非常普遍的現象,這非常容易讓用戶產生誤解,加大了駕駛員對系統的依賴。

我們都喜歡新概念、新技術,但換個準確點的名字有那麼難嗎?

責任編輯: 李韻  來源:三言財經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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