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6日,中國中石化公司在香港舉行新聞發布會。
據《全球貿易評論》(Global Trade Review)雜誌報導,中國交通銀行(交通銀行)和另一國企中國石化(中石化)在上海鬧出官司,交通銀行指控中石化在2019年簽發的四張信用狀中涉嫌欺詐,相關官司的法律戰場還延伸至新加坡。
報導引述新加坡最高法院10月28日的判詞指出,上海警方除了調查交通銀行提出的案件外,也在調查其他銀行在類似情況下簽發的另外三張信用狀。中石化否認了這些說法。
判決書顯示,上海市警局已經拘留了至少四名來自中石化兩家子公司--中石化江蘇分公司和中國金山聯合貿易公司的高級員工,以配合刑事調查。
這些指控是通過中石化在新加坡對中國交通銀行提起的訴訟而出現的,該銀行拒絕承兌四張「對二甲苯」的信用狀,「對二甲苯」是一種主要用於製造工業化學品的石油化工產品。
交通銀行是中國最大的貸款機構之一,正在上海單獨起訴中石化,尋求法院命令允許其不承兌信用狀。到目前為止,中石化一直拒絕接受該訴訟的傳召令。
據報導,新加坡最高法院法官洪清福駁回了銀行提出的中止訴訟的申請,但尚未對中石化試圖迫使交通銀行付款的行為作出裁決。判決書中沒有披露這些貨物的價值。
國有的中石化沒有回應向其代表律師事務所Rajah& Tann發出的評論請求,也沒有回應其在美國監管文件中列出的證券事務代表。這家在香港、紐約和上海上市的大型企業集團報告稱,2020年的淨利潤為51億美元,收入略高於3280億美元。按收入計算,中石化是世界第二大公司。
《全球貿易評論》無法聯絡到交通銀行進行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