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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兩黨參議員提法案 限科技巨頭收購競爭對手

2021年11月5日,美國國會兩黨參議員提出了一個法案,限制大型科技公司收購競爭對手。圖為美國國會大廈。

兩名美國聯邦參議員提出了一項兩黨立法,旨在限制谷歌、臉書和亞馬遜等科技巨頭收購競爭對手。

參議院司法委員會反壟斷小組主席、民主黨參議員艾米‧克洛布查爾(Amy Klobuchar)的辦公室周五(11月5日)表示,克洛布查爾和共和黨參議員湯姆‧科頓(Tom Cotton)提出了一項針對谷歌和臉書等大科技公司的法案。

該法案將使政府更容易阻止其認為違反反壟斷法的交易,要求公司向法官證明這些交易對競爭有利,因此是合法的。

「競爭對於保看護人和消費者以及刺激創新至關重要。但今天,我們越來越多地看到公司選擇收購競爭對手而不是競爭。」克洛布查爾說,「這項兩黨立法將使占主導地位的數字平台更難消除競爭對手並增強平台的市場力量,從而結束這些反競爭收購。現在是解決我們國家的壟斷問題並使我們的數字經濟反壟斷法現代化的時候了。」

科頓議員說,大型科技公司收購競爭對手以壓制競爭、擴大市場份額並傷害在職美國人。這對美國不利。

「艾米‧克洛布查爾和我提出了一份兩黨法案,來阻止這些殺手收購(killer acquisition)。」科頓說,「根據該法案,最大的科技壟斷企業將有責任證明進一步的收購是合法的並且對美國人民有利。」

科頓辦公室發布的新聞稿援引「美國原則項目」(American Principles Project.)政策和政府事務主管喬恩‧施韋普(Jon Schweppe)的話說:「該法案將使這些大型科技公司更難以進行掠奪性併購,這將有助於促進一個自由公平的市場,讓消費者受益,因為這將會使創新和競爭最終得以蓬勃發展。」

民主黨眾議員哈基姆‧傑弗里斯(Hakeem Jeffries)和其他人已經提出了一項類似法案,該法案在眾議院司法委員會獲得批准,並等待眾議院全體投票。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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