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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SCI論文被「放鴿子」狀告代寫公司 法院這樣判

高價買的論文沒有發,代寫服務費怎麼辦?

近日,山東濟南市歷城區法院審結一起論文代寫糾紛案件,最終判定雙方合同無效,代寫公司退還原告服務費5.4萬元。

論文未能如約發表他把代寫公司告上法庭

據「濟南中院」微信公號消息,2020年5月,李某與A公司簽訂《SCI委託服務協議》一份。

合同約定A公司代為編輯SCI論文一篇,委託流程包括編輯寫作、投稿發表等環節,並應在協議簽訂後12個月內被接收,文章擬定方向為《應用綜合評價方法進行手術室護理質量控制的臨床探討》。

合同約定服務費為5.4萬元,不包含雜誌社收取的版面費用。其他約定包括贈送加分發明專利一件, SCI若逾期發表全額退款。

李某於2020年5月全額付款。此後,A公司未能按合同約定發表論文。催要退款未果,李某將A公司起訴。

法院認為,李某所委託內容代寫論文違背公序良俗,因此與A公司簽訂的協議無效。 A公司基於無效協議取得的服務費54000元,應當予以返還。

因賣買論文產生糾紛法院大多這樣判

據科學網消息,近年來關於醫學論文代寫的類似糾紛並不罕見。法院判決結果較為一致,均認為合同無效,乙方應退還支付費用。

就在3個月前,廣州白雲法院判決一起類似案件。

在醫院工作的趙某因職稱晉升需要,委託某公司代寫論文並發表。此後,該公司因未能按合同履行義務,被趙某訴至法院。法院認為雙方簽訂合同無效,支持趙某關於全額退款27500元的要求。但因趙某對委託合同無效後果同樣存在過錯,不支持其關於違約金的訴訟請求。

2019年7月,李某與余某約定為其代寫代發一篇SCI醫學稿件,並向余某支付16.4萬元。但余某未能如期在約定的雜誌上發表論文,李某要求退款未果,將余某訴至法院。法院認為李某與余某間的委託合同無效,判決余某返還因合同取得的全部款項。

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以「論文代寫」為關鍵詞檢索發現,僅2021年就有8篇判決書公布,其中4起均為原告因論文代寫或論文代寫代發協議未完成,要求被告退還支付費用。

法院在其中3起判決中均支持了原告的退款主張。另一起案件涉及金額36.2萬元,原告為聯繫寫手與論文買家的「中間人」,因被告人身份信息不符涉嫌刑事犯罪,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因此不予受理。

關於科研誠信科技部曾多次發文

賣買論文,不僅屬於無效法律行為,更被多部門嚴厲打擊!

早在2019年10月,科技部等20個部門聯合發布《科研誠信案件調查處理規則(試行)》,對案件調查流程及處理措施作出明確規定,買賣、代寫論文被列入科研失信行為中。

2020年,科技部、自然科學基金委下發通知,進一步壓實國家科技計劃任務承擔單位的主體責任,其中明確,嚴格把好學術關、誠信關,確保發表的論文嚴謹規範、數據真實;對嚴重違背科研誠信、科研倫理等要求的,要嚴肅查處。

在科技部12月公布的醫學科研誠信案件調查處理結果中,多人因論文代寫代投,被取消繼續攻讀博士學位資格。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中青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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