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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證監部門禁止用天象預測股市

為了確保大陸金融市場穩定,證監部門下令,禁止證券公司以天像方法分析股市走勢。

在12月底,中金公司5人收到監管約談,在30日晚間,利用天干地支研究股票的國盛證券分析師劉富兵,也收到了江西證監局的監管函。

江西證監局認為,國盛證券研究員劉富兵發布的PPT文件,利用天干地支紀曆分析股票市場走勢,批評「研究方法不專業審慎,研究結論不客觀科學。」

證監指出,上述行為違反了《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相關規定。根據《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江西證監局決定對劉富兵採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證監又指,《天干地支在擇時中的應用初探》研究報告事件持續發酵,引發市場熱議,導致發生聲譽風險,造成惡劣影響,反映出公司在應對該輿情事件的過程中,未對聲譽風險進行有效識別與評估,未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化解風險。

大陸財經媒體報導,今年以來已有5家券商因發表不專業研究報告而被罰。

2020年5月22日,中證協宣布,為適應證券研究業務發展需要,加強對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自律管理和證券分析師聲譽風險管理,推動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健康發展,組織對《發布證券研究報告執業規範》《證券分析師執業行為準則》進行了修訂。

修訂後的《發布證券研究報告執業規範》共40條,《證券分析師執業行為準則》共30條。兩份規則的修改共計33處,主要圍繞七大方向,具體包括:加強研究報告質量管控、提升研究報告質量;加強對分析師發表言論、使用自媒體和客戶服務的管理,規範分析師執業行為;加強分析師廉潔從業管理和職業道德建設,提升分析師職業道德水準;加強分析師考核、參加評選管理,強化分析師執業獨立性;加強保密管理,規範分析師上市公司調研;規範外請專家服務行為;規範研究報告發布、轉載,以及宏觀經濟、產業研究及境外上市公司研究報告發布行為。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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