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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前董事長袁仁國海量贓款贓物被曝光

貴州茅台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前董事長袁仁國(大紀元合成)

貴州茅台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前董事長袁仁國受賄1.1億餘元(人民幣,下同)。日前,中共最高檢發文披露,袁仁國收受黃金、珠寶等1588件及多種貨幣現金,四十多人一天一夜才清點完。

3月16日晚,最高檢在官方微博中發布視頻《案「鑒」:這起「反腐」大案,我們做到了「極致」》,首次披露了「袁仁國案」的辦案細節。

視頻顯示,在辦案過程中,四十多名辦案人員從袁仁國家中清點出黃金製品、手錶、珠寶、字畫等1588件,其中不乏象牙等稀有物品,以及人民幣、美元、英鎊現金等若干,辦案人員用了一天一夜才清點完畢。

「這是一個非常複雜的案件。其時間跨度特別長,案件筆數特別多。」辦案人員稱,「雖然他(袁仁國)只是一個受賄罪,但是他的受賄手段是比較複雜的。整個案件卷宗大概一百多本。」

整個案卷凸顯出來的都是袁仁國利用特殊資源的審批權,大肆為不法經銷商違規從事茅台酒經營提供幫助的行為事實。從1994年到案發為止,袁仁國受賄金額高達1.1億餘元。

2018年10月,袁仁國被立案調查。2019年5月22日,袁仁國被雙開。

2019年9月6日,袁仁國受賄案開庭審理。

法院文件顯示,袁仁國在1994年至2018年先後擔任貴州省茅台酒廠副廠長、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副董事長、總經理、董事長、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時,為他人在獲得茅台酒經銷權、分戶經銷、增加茅台酒供應量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129億餘元。

當年9月23日,袁仁國因犯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被上繳國庫。

公開資料顯示,現年66歲的袁仁國,1974年進入貴州茅台酒廠工作,從釀酒工人干起,一路升任至董事長,有「釀酒大師」的稱號;他在貴州茅台酒廠呼風喚雨多年。

袁仁國長期在茅台酒廠任要職。2011年10月,袁仁國任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長。2018年5月,袁仁國卸任。

袁仁國曾於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任貴州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18年2月任貴州省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袁仁國被指大搞權錢交易,以茅台酒經營權攀附貴州省前省委常委、副省長王曉光和曾任貴州省委副書記的甘肅省委前書記王三運等人。

據中共的反腐片披露,四千多瓶茅台堆滿家裡一間房、將價格最貴的年份酒倒入下水道、「喝酒只喝年份茅台」的貴州省委前常委、副省長王曉光,不僅自身用公款喝茅台,還與家人通過大肆收受變賣茅台酒、利用職權倒賣茅台酒、獲取茅台酒專營資格等方式,大發「酒財」。

2009年茅台酒價格一路高漲,王曉光通過時任茅台集團總經理的袁仁國等人,先後為家人和親屬獲取了四家茅台酒特許專賣店的經營權。7年來,四家專賣店共獲得131.48噸的茅台酒定額指標,獲利四千多萬元。

此外,王曉光還假借61家單位的名義,找袁仁國又批得不少額外指標倒賣獲利。

自2004年以來,僅袁仁國妻子和兒女違規經營茅台酒就獲利2.3億餘元。

據調查,與袁仁國有關的「關係店」信息高達數百條,既涉及中管幹部、省管幹部,也涉及不少縣處級、鄉科級幹部。茅台酒廠所在地仁懷市,參與茅台酒經營的124名幹部中,不少人利用親戚、裙帶關係,通過袁仁國或其妻獲取經營權。

袁仁國還供稱,「那個時候想拼命接近我的人很多,一天找我的起碼有四五十個人。」

據報,曾經有個經銷商為了討好袁仁國,送給袁仁國一個定製的5公斤的金鼎。

一名接近茅台酒廠管理層的人士對大陸財新網表示,袁仁國在任期間,嚴重「違規批條」,導致茅台的經銷體系逐漸失控,眾多經銷商囤積居奇,炒作茅台價格。批條即指授權茅台酒的經銷資格,而袁仁國給批條的大經銷商多數有非同一般的背景。

除袁仁國外,近年來,茅台集團及其子公司已有至少13名高管被查。茅台集團的一系列問題隨之浮出水面。

不僅興辦學院,熱衷於擴張的茅台集團一度旗下子公司眾多、新項目林立。

2020年7月,茅台學院前副院長助理李太明的一串「受賄清單」再次引起公眾關注。王崇琳、李太明夫妻雙雙受賄暴露出茅台「近親繁殖」、家族式腐敗等令人觸目驚心的問題。

身為貴州茅台酒銷售有限公司前董事長王崇琳之妻的李太明,為茅台酒經銷商在簽批零售茅台酒、增加合同計劃量、專賣店日常管理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名牌手提包、手鐲、珠寶項鍊等財物。

由於茅台相對封閉的地理位置和特殊的工藝傳承,有的家庭幾代人都在茅台酒廠工作。與此同時,部分領導把職位當作私相授受的「私器」,使得「近親繁殖」根深蒂固、「圈子文化」盤根錯節。

責任編輯: 李韻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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