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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宰白鴨」到底有多殘忍?

清朝時期的達官顯貴人家,家中若有人殺了人或者嚴重觸犯了律法,會被判處死刑他們就會出重金收買無業游民或者貧苦之人,幫他們頂罪。

這些被迫拉出來頂罪的人就像是被別人握在手裡隨時待宰的鴨子,因此會叫「宰白鴨」,也叫「替死鬼」。

清朝海寧人陳其元,修著了一本名為《庸閒齋筆記》,此書中記錄了一則「宰白鴨」事件,事件的主審理官便是陳其元的父親陳鰲。

一個案件覆審時,陳鰲發現了蹊蹺,死者身形高大是一名壯漢,身上有十餘處被毆打的傷口,死因是失血過多。按理說,這種死狀一般都是多人作案,並且嫌疑人也一定身形高大而有力氣。

而卷宗中記錄的竟是一個瘦弱的十五六歲少年。在獄中,陳鰲見到了都快要不成人形的少年。陳鰲讓男孩談談案件經過,男孩面如死灰開始陳述,但是男孩的話術和罪狀紙的內容幾乎相差無幾。

陳鰲既著急又心疼,一直在詢問並引導男孩說出實情。

就在陳鰲以為男孩肯定不再說時,男孩突然一把抱住陳鰲大聲哭了出來,他說:「人不是我殺的,是我的父母收了別人很多錢所以拉我出來頂罪的,我是冤枉的啊」。

聽到這裡陳鰲心裡五味雜陳,心想一定要幫助男孩翻案。他鼓勵男孩向縣令說出事情,供出真兇。陳鰲重新讓男孩簽字畫押,駁回原來口供。

陳鰲本以為這樣可以幫助男孩翻供,但是萬萬沒想的是幾日後的庭審,男孩並沒有翻供,依舊被認定為殺人犯,並且男孩說辭也和第一次的供詞一樣。

陳鰲十分不理解,於是又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再次讓男孩開口。原來男孩上次翻供後,縣令勃然大怒駁回了他,將他屈打成招,男孩父母也前來辱罵他不孝。

男孩眼中含淚:「大人,我只能做這個替死鬼了,我別無他法啊」!聽完男孩的話,陳鰲心中萬分悲痛。

陳鰲也就只能眼睜睜看著男孩含冤而死,自己卻無能為力。

金錢面前無親兒

「宰白鴨」這一罪大惡極的犯罪手法,按理來說只要朝廷嚴加管束應該會有所好轉。為何愈演愈烈呢?

其一,「宰白鴨」不是發生在全國範圍內的。福建的泉州,漳州以及廣東的惠州和潮州屬於中國臨海地區,正所謂「天高皇帝遠」,距離的原因朝廷的管轄自然會受到阻礙。即便皇帝派人去管理,大多也都無功而返。

其二,昏官當道。只要給到官員足夠的賄賂,此事豈不是暢通無阻。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貪官污吏收受賄賂這樣的灰色產業鏈根本得不到解決。

最後一個主要原因,社會貧富差距大,人們對貧苦之人性命輕賤和無視,對人權不尊重,這一切為「宰白鴨」的「合法化」度了一層層的金箔紙。

對於一個貧苦家庭,「宰白鴨」所給的賠償款太有誘惑力,「宰白鴨」的買主更是達官顯貴之家,手段自然不必多說,一旦收了錢反悔,那麼必定要挾性命。

所以清朝殘忍的「宰白鴨」事件頻頻發生,更是那個時代下的必然產物,是那個時代中特殊的社會風氣和大環境下的悲哀產物。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夜讀文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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