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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才是文革的最大受害者

—對四份非正常死亡檔案的解讀

作者:

文革中有多少非正常死亡的人,現在沒有一個準確數字,也不可能有一個準確的數字,但估摸算起來也有幾百萬人。這些非正常死亡的人包含武鬥中戰死的、被槍斃的政治犯、被迫害致死的黑五類分子和犯了所謂政治錯誤的人,當然還有很大一部分是不堪忍受折磨選擇結束生命的自殺者。提到文革中的自殺者,人們往往記住的是投湖的老舍、自縊的傅雷夫婦、跳樓的上官雲珠等等各界名人,而那些用各種方式結束自己生命的普通人則被遺忘在歷史的角落中,實際上,這些人的命運更可悲,生前默默無聞,死後更是無人能記起,他們才成為這場浩劫的真正犧牲品。

這些自殺的普通人各有各的原因,但大多數是因對運動的方式和手段的恐懼而自殺。筆者搜集到的江西省波陽縣(現為鄱陽縣)東溪鄉四份文革中非正常死亡的檔案中,有三份是自殺的檔案,在三份檔案中的主人公,都是因為「莫須有」的罪名被審訊和批判,他們清楚如果不接受這些罪名,他們會面臨嚴刑拷打,而一旦承認,他們又會無休止的參加各種批鬥會,站在台上接受打罵和各種凌辱,因此,他們選擇自殺,用這樣一種極端的形式來保護自己。而另一份檔案的主人公,正是在這樣的批鬥會上被打死的。

用鑿子鑿死自己的地主

1967年10月的一天早上,江西省波陽縣(現鄱陽縣)東溪鄉金方村的地主分子方興田,與村裡的其他地富分子和往常一樣被押到村裡的老祠堂中,在監督人員的監督下開始做今天游村和批鬥會上要戴的高帽。自從文革開始後,他們就被抓起來,時常要接受批鬥和遊街,這種被批鬥的生活已經成為他們生活中的常態。但這一天,恰好在老祠堂中除了他們還有另外一些人,這些人是為生產大隊的碾房做些工具的木匠們,方興田望著這些木匠手中的工具,感到自己有機會脫離苦海了。

早上九點這個時間,是監督他們的人要交接班的時間,但接班的人沒有來,看守他們的這組人覺得他們一直老老實實的接受改造,不會有什麼問題,因此就沒有等接班的人來就去吃飯去了。方興田感到機會來了,就走向了木匠,趁木匠不注意從地上拾起了一個鑿子,走進了祠堂內屋,把鑿子的後部抵在內屋的柱子上,把咽喉頂在鑿子的鋒利的口上,腳用勁一蹬,鑿子插入了喉嚨,方興田痛苦地倒在地上。

此時,外面的人才聽到聲音,沖了進來,搶下來鑿子,但鑿子已經刺破了喉管,人雖還未死,但也已經氣息奄奄了。人們把他抬回了家,方興田抱著必死之心拒絕治療,一周後去世,享年五十六歲。

以上的場景是根據中共東溪鄉委員會在1986年對方興田的「非正常」死亡的幾份調查材料而還原的,調查材料中沒有提到他為什麼會用如此的殘忍手段來結束自己的生命,但在對他兒子的調查訪談中,他兒子提到了他父親被關押期間所受到的嚴刑:

詢問方家兵(方興田之子)

問:你是方興田的什麼人?

答:我是他的兒子,現在唯一的一個兒子。

問:你父親死的事你知道嗎?

答:我知道,當時是在67年下半年,我有二十九歲了。

問:請你把你父親當時的情況談談。

答:當時是搞造反有理期間,有人說我家有金銀,就把我父親抓了去,把我關在家裡。我父親被抓去後被人用開水澆背,硬逼交出金銀,我關在家裡也受罰。

問:你父親被用開水澆你看見了嗎?

答:我沒看見,是聽見祝富等人講的,當時他也是被關在那裡。他還說用開水澆後再用冷水澆,襖(?)子脫下來就帶下一層肉來。

問:你父親是為什麼事死的。

答:我父親是受不住那些刑罰,而自殺的。

問:他是怎樣死的?

答:是用鑿子刺喉管而死的,當時刺的時候沒有死,是過了一個星期後才死的。

問:你父親死前對你說了什麼?

答:沒有說什麼?

問:你還知道些什麼?

答:其他我不清楚,因為當時我也是被人管控著的。

問:以上屬實嗎?

答:是實事。

問:祝富現在在世嗎?

答:已死了。

筆錄中方興田的兒子所說的他父親所受嚴刑拷打的事情也是聽說的,並且說這話的人也已經去世,無從證實。而調查人也對當時的負責看守關押「五類分子」的民兵營長也進行了調查,自然,為減少責任民兵營長也否認這種說法:

詢問方慶升

問:關於方興田在文革中死的原因你知道嗎?

答:知道,當時我是民兵營長。

問:你談談方興田死掉情況。

答:他是自己由鑿子刺傷的,後一個星期左右才死的。

問:他為什麼事而死。

答:據他說是受不了批鬥挨打。

問:對他進行過什麼懲罰?

答:也沒有進行過特殊手段,都是與其他地富一樣批鬥、游村、帶高帽子等。

問:是不是對他進行過澆開水懲罰?

答:沒有,因他是窮地主,對一些富地主還進行過澆冷水的懲罰。

問:發生的事是在什麼時間?

答:是在67年10月份。

根據目前的調查資料,我們確實不能肯定方興田受到過用開水澆背的酷刑,但民兵營長的話的可信度還是可以質疑的,一方面他想擺脫罪責,故意掩蓋了許多事實;另一方面既然已經承認了對富地主澆過冷水,說明澆水的這種刑罰當時確實存在,只不過水分冷熱,地主分窮富而已,但在狂熱的迫害潮之下,水的冷熱和地主的窮富,他們還管嗎?

人能夠採取如此痛苦的手段自殺,大多是因為忍受不住更大的痛苦,在這個結果上看我真不願相信方興田所受的是這種用開水澆背的酷刑。

附中共東溪鄉委員會的調查報告:

關於方興田在「文革」中死亡情況的調查報告

死者方興田,現年75歲(死時56歲),文化程度:高小,家庭成分:地主,本人成分:種田。家住東溪鄉金方村委會楊家恆村。

解放前,方興田擔任本村保長職務,解放后土改期間被劃為富農,複查時定位地主,1967年全國都在搞造反有理、破四舊運動,因他家成分是地主,所以他和其他地富一樣被抓起來進行游村批鬥、帶高帽子,逼迫他交出金銀。67年10月份的一天,早晨九點鐘左右,方興田和其他地富一道被關在金方老祠堂的戲台上,在紅衛兵們的監督下在各自扎高帽子,準備到各村帶高帽子遊行、批鬥,當時正好木匠方文聯在戲台上為本村碾屋做木工,九點鐘左右是看守交接班的時候,方興田在被人未注意時,拿走方文聯請來幫忙的木匠徐以主動徒弟的鑿子,到戲台裡面的柱子旁,把鑿子抵在柱子上,自己的頸脖子頂著鑿子口上自殺,等被人看到的時候已經晚了,鑿子已刺破了喉管,人們才把他的鑿子搶走,當時並沒有死,立即就把他抬回家中,因他不肯治療,過來一個星期才死的。

根據上述調查情況,我們認為方興田屬於自己有一般歷史問題自殺,不屬逼供訊所致死,無追究他人責任問題。特此報告。

調查人:徐顯明徐金彬一九八六年三月廿九日

經黨委審核,統一調查人意見86.4.16

兩位因恐懼而自殺的老人

第一位死者叫官用民,於1966年4月投水自盡,死時年齡為55歲。(嚴格的來說官用民自殺的時間是在文革爆發前夕,這時農村還處於社會主義教育運動時期)以下是他死了二十年後即1986年3月中共東溪鄉委員會的調查報告:

關於官用民在「文革」中死亡情況的調查報告

死者,官用民,男性,現年75歲(死時55歲),文化程度高小,家庭出身:貧農,本人成分,農民,家住東溪鄉章劉村委會都里村。

解放前官用民在十九歲的時候因與家裡賭氣跑到波陽去當了國民黨的兵,在部隊裡有18年,曾擔任過付連長職務,後退伍回來在皇崗偽鄉政府擔任過付大隊長一年多時間,後在(現農機站)遇到國民黨十幾名當兵的,他把這些兵帶到了皇崗,並繳獲了十來支步槍交給了解放軍,解放軍認為他做了好事,就吸收他參加了解放軍約三年左右,後就回家參加生產,還到東溪石板橋看守過山,據被調查人反映在解放以後基本上沒做過壞事,直到「文化大革命」開始。

在一九六六年四月份的一天晚上,原河東公社付社長胡長春、工作員劉增生、大隊劉梓貴等五人到都里村把官用民捆綁帶到公社,關在油坊房內,據官用炳(官用民胞弟),帶走官用民的第二天,他的愛人送被子到公社去給官用民(因官用民是單身漢),官用民對我愛人講:「他當過國民黨的兵,歷史問題是沒有辦法講,現在又說他是現行反革命,還講他到郭公山開過黑會(因他到東溪石板橋看過山),他確實沒有做過此事。」據當時擔任值勤任務的河東大隊民兵營長張兆林講:主持審訊的是原河東公社武裝部長程有清、河東油坊廠長鄒坤龍兩個人,一共審訊了二、三次,但是沒有動過任何刑具。但是由於值勤人員思想麻痹,認為官用民沒有什麼大問題,關他的房門也是未上鎖的,官用民由於思想過於緊張,又怕回去丟面子,烈古(?),不如一死了之,於是他趁值勤人員吃夜餐之機,偷出去了,跑到河東油坊背後坑裡投水被淹死,直到第二天早上才發現屍體。

根據以上調查情況,因當時擔任審訊的程有清、鄒坤龍二同志均已死亡,具體情況是無法再進行調查。調查結果認為官用民因歷史問題自己投水被淹死,我們意見不予追究責任。特此報告。

調查人:陳貴主、張春玄

經黨委審核同意調查人意見中共波陽縣東溪鄉委員會86.4.16

第二位死者叫劉錫燈,於1970年農曆二月初九在家自縊身亡。以下是1986年3月中共東溪鄉委員會的調查報告:

關於劉錫燈在「文革」中死亡情況的調查報告

死者劉錫燈,男性,現年81歲(死時65歲),家庭出身:中農,解放前一貫種田,家住本鄉新屋下村委會山家村。

一九七零年「一打三反」運動,在全國廣泛深入地開展,隨著運動的深入發展,根據當時進駐新屋下大隊的工作組意見,放在山家村召開了一個群眾批斗大會,由工作組員伍金生同志主持會議,批鬥對象是劉錫燈。在批鬥會上主要是要他交待在解放前當「股房老闆」和參加「兄弟會」的歷史問題,當時只對他掛了一個黑牌,發動群眾進行檢舉揭發,並沒有對他實行任何刑具和逼供行為。會後由於他自己思想過分緊張,一怕自己脫不了身,又怕連累子孫,於是,就在第二天一九七零年農曆二月初九日早上吃早飯的時候,在自己家房中上吊而死。

根據上述調查情況,我們認為因追查劉錫燈的歷史問題,進行了一般的批鬥,沒有用刑,所以不予追究他人責任。

調查人陳貴主張春玄一九八六年三月廿五日

經黨委審核同意調查人意見中共波陽縣東溪鄉委員會86.3.26

一個投水而死,一個自縊而亡,兩個老人用這種方式結束了人生。根據調查報告所講述的內容,他們本都沒有做過什麼出格的大事,也沒有多大的罪狀,在審訊和批鬥中也沒有使用刑具和發生逼供行為,其結論是他們都是因為「思想過於緊張」而自殺。「思想過於緊張」一說,實際上是將他們的死歸罪於他們自己,別人沒有責任,時代沒有責任,政府更沒有責任。是什麼讓他們「思想過於緊張」?以他們的年齡,他們已經見識過「專政」的鐵拳有多狠,他們肯定見過土改運動時痛打「惡霸地主」的場面,聽過鎮反運動時槍斃「反革命分子」的槍聲,他們可能不止一次去參加公審大會,以他們的出身(一個是貧農,一個是中農)也還有可能上台去控訴過或打過「四類分子」,他們生前經歷了1949年以來的各次政治運動,有這樣的一種閱歷,他們「思想」能不「過於緊張」嗎?

「不予追究他人責任」,再蓋上一個大紅的官印,官用民和劉錫燈的兩條命就這樣白白的丟掉了!

批鬥會上被打死的地主

徐宗鏡,江西省波陽縣東溪鄉人,家庭出身地主。在文革開始後,徐宗鏡被捲入了一起反革命集團案,受到審查,被定罪名為現行反革命分子,因此,他經常和其他的五類分子一起被拉到批鬥會上批鬥。1970年3月的一天,他再次被民兵押送回他生活了幾十年的村莊——東溪鄉石板橋村接受批鬥,這是他人生中經歷的無數次的批鬥會中的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在這次批鬥會上他被「憤怒的革命群眾」,也是鄉里鄉親幾十年的同村人痛打,三天後死去,當時徐宗鏡五十六歲。

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對文革的清算過程中,東溪鄉政府對徐宗鏡的死亡進行了調查,走訪了許多當事人,並做了筆錄,通過這些筆錄,我們知道了批鬥會當天的一些具體情況。

筆錄一:詢問程景貴。(這份筆錄記錄了當時批鬥會徐宗鏡被打的情況)

問:在鬥爭會上你看到有什麼人打了徐宗鏡?

答:石板橋徐宗林老婆張×榮(註:根據其他筆錄,張×榮為徐宗鏡堂弟的妻子)打了徐宗鏡的頭一下,當時就流血了,因我在台下沒有看清楚用什麼打的。

問:其他還有什麼人打了嗎?

答:一些人還拳打腳踢,具體是什麼人記不清楚。

問:徐宗鏡被鬥回家後的情況你知道嗎?

答:他回家後沒有上床睡,他兒子用幾把稻草把他睡在鍋頭邊,第二天我到他家去看,稻草都因為痛苦而搞的亂七八糟,當時我問他是什麼地方痛,他說是肚子痛,不能上床睡。

問:第三天死的情況你知道嗎?

答:他是第三天清早死的,死後他兒子向隊討了幾塊錢,隨便釘了一個匣子,草草掩埋。

問:你還聽說什麼嗎?

答:其他沒有什麼。

筆錄二:詢問徐念付(這份筆錄記錄了徐被打後的情況)

問:你認識徐宗鏡嗎?

答:認識,我和他是老鄰居,在三查當中是經常在一起挨鬥的。

問:你知道徐宗鏡是怎樣死的嗎?

答:知道,我是在皇崗回家走到上爐村關山口遇見徐宗鏡的,他是被批鬥回家(因那次我沒有參加批鬥),他對我說:老弟,我喊叫你坐一下,我現在與你見面,以後怕是不能見面了,我問他什麼原因,他說今天的鬥爭大會被人打傷,並叫我幫他包一下傷口。我一看他的頭一個洞,正往外流花膿,可能是腦漿,我給他包了一下,然後我就回了家,三天後他兒子到石板橋搞松樹回去割棺材,告訴我,說他父親死了。

問:他告訴你是誰打了他嗎?

答:他只是這樣說,是劉正明叫他們打我的,他並踢了我一腳,打破頭的人他沒有告訴我,只是說不知道被什麼人打了一下,就昏了過去。

筆錄三:詢問徐良根(徐宗鏡的兒子)

時間:1986.3.20

地點:東溪村委會

詢問人:徐顯華

被詢問人:徐良根

記錄:程元默

問:你知道徐宗鏡的死因嗎?

答:知道。

問:你與死者是什麼關係?當時多大年紀?

答:我與死者是父子關係,當時22歲。

問:你談談死因的詳細情況。

答:我父親是一九七零年4月在家死亡,我記得我父親是在參加東溪大隊鬥爭後,回家三天後死亡,當時的鬥爭會放在東溪大隊石板橋村召開,我父親是被鬥爭者,其罪名被說成是在一九六八年參加了反革命組織,從那以後就經常被批鬥。

問:在最後的一次批鬥會上,你記不記得你父親當時被鬥爭的情況?

答:因當時我不能參加大會,事後聽他人說:我父親在被鬥爭時,被張×榮(石板村,徐宗林老婆)用秤砣打破了頭,還有不少人用拳打腳踢,回家後三天就死亡。

問:你父親被批鬥回家後與你說過什麼,或請醫師看過嗎?

答:父親沒說什麼。在當時情況下,請不到醫師,傷又十分嚴重,頭頂被打開一個洞,肚子被人踢後呈現腫脹,我當時很著急,只好眼看著父親慢慢離去。

問:你還知道什麼嗎?還有什麼要說嗎?

答:不知道。我只是要求政府調查處理。

被詢問人簽名:徐良根

以上三段筆錄記錄了徐宗鏡的死亡當天具體情況,根據調查筆錄,調查人員寫出了《關於徐宗鏡在「文革」中死亡情況的調查報告》:

死者徐宗鏡,男性,享年56歲,家庭出身地主,家住東溪鄉東溪村委會會石板橋村,1970年3月死亡。

一九七零年三月間,東溪大隊假石板橋村村背後曬場上召開鬥爭大會,徐宗鏡因現反問題,由下爐村程景文、高發盛(民兵排長)二人從下爐村帶到石板橋參加鬥爭會接受鬥爭。會上石板橋村徐宗林老婆張×榮訴說徐宗鏡解放前霸占了其夫前妻,訴苦後用拳頭打了徐宗鏡的頭上,當時流了血。據張×榮本人講是手指上戴了戒指,所以打破皮流血,不一會徐宗鏡昏倒,在場大會主持人,當時東溪大隊黨支部書記劉正明(已死亡)說他裝死不老實,把他從台上拎起,()其小腹部踢了一腳,人就不行了,會就散了。以後徐宗鏡慢慢走回家(下爐村),走到上爐村不能走,其子用土車推其回家。回家後說腹中痛,不能上床睡,用幾把稻草睡在鍋頭邊,第三天即死亡。

根據上述情況,我們認為徐宗鏡屬於非正常死亡,其死因主要是頭部和腹部受傷致死,但因劉正明已死,無追究責任必要,特此報告。

調查人:徐顯華、程元默

一九八六年三月廿三日

經黨委審查,同意調查人意見

86.4.16

在這份最後定案的《調查報告》中,對徐宗鏡的死亡原因的敘述中有一點值得注意:第一個動手的張×榮到底是用什麼毆打徐宗鏡的頭部,報告也只是說「據張×榮本人講是手指上戴了戒指」,但根據其他人的筆錄記錄張×榮手上是拿了東西打徐宗鏡的頭部,並且打出了一個洞,而用戒指是絕對不能打出一個洞的,再說,在1970年代,一個上台控訴地主罪惡的人絕沒有理由也不敢戴上戒指的,戴戒指在那個年代意味著封建思想或者資產階級思想嚴重,因此,最大可能正如徐宗鏡兒子聽說的那樣是用類似秤砣的東西打的。《調查報告》故意忽略了群毆的過程,而把主要責任推到當時是大隊書記並已去世的劉正明身上,讓徐宗鏡之死無責可究。

回到四十五年前徐宗鏡死亡前的那個批鬥會,年近六旬的老人,低著頭被批鬥,然後被堂弟的妻子用疑似「秤砣」的東西把頭上打出了一個洞,血流如注,可能腦漿都被打出來了,昏倒在台上,大隊書記高喊他不老實裝死,又狠狠地踢了他腹部一腳,接下來很多人,這些人都是同村人,對他拳打腳踢進行圍毆,他又倒下了,批鬥會也無法進行下去了。當參加批鬥會的人散去,沒有人敢去扶這位受了重傷的老人,他一步一步地往家裡挪,中途遇見了老鄰居給他做了簡單的包紮,聞訊而來的兒子用車子把他拉回了家。此時的徐宗鏡已命懸一線,但當時的情況,沒有人敢救他,他的兒子眼看著他在痛苦中慢慢死去。

他死了,唯一的賠償是「他兒子向隊討了幾塊錢」,用這幾塊錢釘了一個「匣子」把他裝進去草草掩埋。

後記

其實,在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中期,對整個文化大革命的批判與反思雖然比文革發生後到現在任何一個時期都徹底,這些非正常死亡檔案也是在那一個時期整理出來的,但是在這四份死亡檔案中我們找不到一個真正的兇手,結論都是「無追究他人責任」或「無追究責任必要」,因此在這一時期的清算中,在根子上,當局還是以尋找替罪羊為手段,並沒有也不會去查真兇,這樣的批判和反思的不徹底性,也是為「文革」死灰復燃埋下了隱患。

文革,不僅僅只是「整那些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實際上普通人才是最大的受害者,文革的歷史也不僅僅是那些高層的權力鬥爭和造反派的歷史,普通人在運動中的經歷才是真正反映文革真實情況的歷史。

2016-2

責任編輯: 東方白  來源:共識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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