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賣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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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重量級媒體《經濟日報》的一篇文章上了熱搜:
農民參繳公積金可謂一舉多得。
我記得這份報紙之前還有個文章叫謹防居民不花錢。
這裡並沒有揶揄的意思,事實上當專家們在想辦法解決問題的時候,還是有積極意義的。
那就先說積極意義。
農民交公積金有哪些積極意義呢?
1、農民買房可以公積金貸款,減輕買房負擔,因為利息比商業貸款低一半。
2、公積金貸款除了買房,也可以用於宅基地建房,退休公積金可以提取出來養老。
一句話就能說明白:
給你一個獲得低息貸款買房的機會。
但這一切的前提是,你要先交錢。
交多少呢?
當然多多益善,但是最低標準是當地最低工資的10%,大概也就是每月200塊錢。
所以整個政策用一句話概括:
只要農民朋友每個月交200塊錢,就能獲得一個低息貸款買房的機會,而且這筆錢可以生息幾十年後也可以取出來養老。
老鄉們,你們說,好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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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了積極意義,我們來說點別的。
首先是,給農民造成更大的負擔。
公積金貸款比商業貸款利息少了一半,但是額度肯定不足以覆蓋房款,而且比起要承擔的巨額房貸,這筆省下的利息看起來就微不足道了。
這話怎麼說呢?
在樓市長達20年的牛市中,都沒有想到讓老鄉們享受低息福利,這個時候給他們優惠購房,更像是接盤的。
何況他們有宅基地,新農村建設也有拆遷安置,公積金的意義在哪裡呢?
應該是子女有需求吧,一人貸款全家幫的農村版?從這個角度來講,我不覺得現階段鼓勵農民買房是合適的。
其實對於農民買房,重慶試點的地票制度顯得更合理:
農民用宅基地復墾置換城鎮建設用地指標,然後通過貨幣化安置俗稱給錢讓農民去買房,城市獲得建設用地,農民有了住房,一舉兩得。
而不是給一個低息貸款,讓農民手裡既有宅基地,還要再背一個巨額房貸。
當然,這個做法對於地方財政的拉動,肯定不如背房貸來得快。
其次,公積金本質是創造了一個資金池。
以前公積金是由企事業單位的資金創造的,現在把農民也加進去了,大家一起存錢把資金池做大,然後誰需要誰就去貸款。
我們就不說這個資金池的使用效率問題,事實上它此前一直因為門檻高、金額小而一度被稱為雞肋。
另外,公積金對農民公平嗎?
好像要打一個問號,畢竟農民從整體上來說,買房的機會和頻率不如城鎮大,看報紙文章里說的:
有利於擴大住房公積金資金來源,緩解部分地區流動性緊張問題。
想想最近公積金一人買房全家幫的政策,是不是出現缺口了,有點拆東牆補西牆的味道了。
最後,每個月200雖然不算多,但是對農民也是一個支出,會壓縮農民的現金流,何況存這麼久才能提取,未來不管通縮還是通脹,他們的影響都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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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遇事不決找農民,好像已經成了屢試不爽的政策選項。
以前一旦家電賣不掉就家電下鄉,前幾年汽車賣不掉就汽車下鄉。
如今,房子賣不掉也要下鄉了。
再遠一點,從上個世紀的城鄉二元戶籍,到工農業剪刀差,農民一直扮演買單者的角色。
我當然也知道,經濟和政策並不是可以這麼簡單類比的,也不是一朝一日可以解決的。
但是,在政策制定的時候,希望能保障好農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