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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的「靖康之難」,他們的「靖康之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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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康之難不僅僅是北宋王朝皇族的災難,也是開封城的普通官員、讀書人、商人、底層士兵、普通百姓在內的幾乎所有人的災難。

請注意這個「幾乎」,因為接下來你們就會明白為什麼不是全部。

宋欽宗在答應了金國近乎天文數字一般龐大的賠償金之後,傾盡皇家和朝廷所有的財富都無法支付,只能把手伸向開封的各個階層。

最開始的方式是請大家自願捐獻,發現效果不好之後變成賣官鬻爵式的有償捐獻,效果依然不好的時候終於開始了硬性攤派。

仔細審閱這個過程,仿佛是一場迅速蔓延、卻讓人無法躲避的洪水一樣,讓人覺得恐怖而無力。

朝廷把這個籌錢的過程叫做「根括」,就是從根上搜刮,可想而知它的殘酷程度。

先是皇族、大臣、外戚這樣的富豪之家,然後慢慢開始蔓延到普通官員、和尚、道士、大商人,再蔓延到小商小販、讀書人、市民……生活在開封的百萬左右的人口,每個人都要承擔相應金額的攤牌,只要是活著的,沒有一個人能夠逃脫這樣的根括。

金兵圍城,天氣暴寒,物資匱乏導致的物價飛漲,凍死、餓死的不計其數,屍橫遍野又導致疾病流行,層層災難累加下來,開封這座當時世界上最大、最繁華的城市,變得如同人間地獄一般。

於正常人的本能,絕大多數的開封人都選擇了隱匿一部分財產,因為他們不知道這場災難什麼時候到頭,總要給自己留下足以保命的生存物資。

開封府於是就開始使用暴力手段,兩個群體開始閃亮登場。一個是「捉事」,一個是「小火下」。

「捉事」,指的就是衙門的捕快,負責明察暗訪、緝拿人犯的工作人員。

「小火下」,這是我在其他地方沒有查到的一個詞語,有熟悉的朋友煩請在留言區為我指點一下。我只知道在《新唐書·兵志》裡面有這麼一個記載:「十人為火,火有長。」從字面意思和上下文中出現的職能來分析,應該是跟「捉事人」職能相當、但是級別比捉事人稍低的一個群體,可能是臨時僱傭人員,或者是低級別的辦事人員,也許就是「十人火長之下」的意思。

為了表述方便,我就用「捕快」兩個字作為替代吧。

捕快的主要任務就是去緝拿這些不願意交錢的人,把他們家的重要成員抓到衙門裡去當人質,然後等著這家人出錢來贖。如果不交錢就折磨人質,如果這家人放棄這個人質就繼續抓其他的家庭成員,抓到他們屈服為止。

如果實在不屈服,那也好辦,徵集一批人到這些人家裡掘地三尺,把藏在地窖的、埋在土裡的金銀都取出來。

開封安定繁榮了一百七十多年,富豪滿地,雖然史書上沒有記載,但是你要說這一批捕快在這個過程中沒有吃錢,我是絕對不信的。

金兵發現開封人的錢財已經壓榨到了極限之後(不是沒有,是到了開封人承受的極限,寧願死也不願意拿出來了,因為拿出來也沒活路了),開始做撤軍的打算,轉而索要北宋的宗室(防止他們復國),以及大批的女人。

捕快們的工作又開始繁忙起來。

他們的工作雖然是抓人,但是主要的收入來源是放人——給錢就放。

在史料里有非常清晰的記錄:不管是宗室也好,是女人也罷,放一個人就是一千緡(接近八百兩銀子),如果是某個家庭的至愛親朋,得加錢。

有很多原本富裕的家庭被搜刮一空之後,實在是給不起這筆錢,只好把自己的女兒送給這些捕快,做丫環也好,做小妾也罷,留在開封總比抓到北方異域好。

這幫人後來富裕到什麼程度呢,史書上也有記載。

在整個開封城民不聊生、餓殍遍野的時候,他們「金銀盈室」,也就是家裡堆滿了金銀,經常在開封當時最豪華的「欣樂樓」(我查了一下,現在開封還有酒樓叫這個名字)聚會,還起了一個好聽的名字,叫「金擢會」。

根據當時開封人的記述,這些捕快「人無高下,金皆有鉅萬之富矣」。

你看,他們就是這樣,利用手裡的職權,把別人的靖康之難,變成了他們的靖康之賺,賺得盆滿缽滿。

你們猜,他們給開封府尹王時雍、徐秉哲等人上貢嗎?

2022-12-02

責任編輯: 吳量  來源:讀宋史的趙大胖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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