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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大華裔教授性侵案反轉 中國女留學生要賠80萬

前UIUC華裔教授徐剛。(UIUC員工檔案截圖)

兩名前香檳伊利諾大學(UIUC)中國女留學生,2019年對該校華裔教授徐剛(Gary Gang Xu)性侵、強迫勞動等不當行為的指控,12日由聯邦陪審團裁決駁回,陪審團還命令其中一名女原告以及另一位在網上發表控訴徐剛不當行為的男原告,必須支付徐剛共80萬元的賠償金,以補償徐所遭受的損失。

由九人組成的陪審團在聽取了三天的證據後,僅用了兩小時就做出結論,陪審團一致同意兩名女性原告並沒有充分證明她們遭受性別暴力(gender violence)、強迫勞動、性販運(sex trafficking)以及非志願奴役。

徐剛從未承認與該名女子發生過性關係,並否認了所有指控,陪審團宣布裁決結果離開法庭後,徐剛在庭上流下眼淚並擁抱了他的律師馬丁庫斯(Jim Martinkus)。馬丁庫斯說,對於裁決結果「我們非常感激」。

女原告之一的代理律師黎特爾(Jon Little)說,這個結果令人傷心,陪審團忽視了明顯的證據,黎特爾所代表的原告陳述她在2013年與徐剛有一段兩年的戀情,期間徐剛強姦、毆打並控制她,當時她才19歲,就讀UIUC大學部,而當年45歲的徐剛是該校東亞語言與文化系系主任。

黎特爾說,陪審團的裁決發出了錯誤信息,「等於鼓勵了一名與學生發生關係的男子」。

另一名原告王敖(Ao Wang,音譯)對於此結果非常驚訝,他在2018年於中國幾個社交媒體上發布徐剛涉嫌與女學生性行為不端的帖子,王敖表示,他還是覺得自己發帖警告其他人留意徐剛是正確的做法。

徐剛在法庭上表示,這些發文破壞了他已經受損的聲譽,也讓他無法在美國、中國找到相關領域的工作,徐說他不但因此沒有朋友、沒有錢,還欠下信用卡五萬元債務。

除了王敖出庭外,另兩名原告32歲的趙幸(Xing Zhao)以及指控徐剛強姦的28歲華女(因涉及強姦案不揭露姓名),均因目前住在中國而沒有出庭。

趙幸指控徐剛在中國一家旅館的樓梯上,把手放在她的肩膀且試圖親吻她,趙幸因此要求徐給予10萬元的賠償。

黎特爾則替28歲的原告提出高達120萬元的懲罰性賠償,以支付精神病醫生診斷該女子因此罹患「嚴重創傷後壓力失調」的長期治療費用。這名原告稱,2013年到2015年間,徐剛強姦並毆打她,在兩人戀愛期間,她曾試圖自殺並墮胎。

原本黎特爾還主張將賠償金額增至1200萬,作為對徐剛「惡棍、好色騙子」的處罰,然而陪審團反而裁定這名女原告,須向徐剛支付10萬元的誹謗賠償。

此外,由於陪審團認同徐剛提告王敖發布的帖子對其造成精神傷害,因此還判決王敖需支付徐剛40萬元的賠償金以及30萬元的懲罰性賠償金。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世界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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