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齙牙趙:有多少「命令」是以「倡議」的方式發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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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網上看見了一份讓人百感交集的《倡議書》,是北方某大城市的一個村幹部發的。倡議書的內容是這樣的。

禁止栽種蔬菜瓜果倡議

各位村民大家好!

天氣轉暖,萬物復甦,為了讓大家享受綠色整潔、景色宜人的居住環境,在此向各村民發出如下倡議:按照國家創建詩畫鄠邑品質新區,創建文明城市的要求,嚴禁各位村民在各家房前屋後種植帶藤類、插杆類蔬菜,如黃瓜番茄、絲瓜、北瓜、西葫蘆等。村委將安排專人進行檢查,一經發現直接進行拆除。村內的美好環境需要大家共同維護,讓我們繼續發揚「美麗鄉村,你我共建共享」的優良傳統,一起為打造文明、和諧、宜居的美麗鄉村貢獻自己一份力量,望各位村民相互轉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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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地圖顯示,以及後來上一級的街道辦的公開回復,這個村屬於該城市的城鄉結合部。這裡的村民居住的是統一規劃的二層聯排房屋,沒有圍牆,開放庭院,正在進行「容貌提升」。

街道是這麼給這份倡議書定性的:村幹部因落實個人管理責任迫切,拔高要求,發布了不當倡議。

既然已經定性為不當了,街道也對村幹部進行了批評教育,向村民做好了解釋工作,並且糾正了不當倡議。

也就是說,街道認為這個倡議是不妥的。

我是一個做文字工作的人,從來沒參加過街道或者鄉村的基層工作,我不知道在農村的庭院裡種植番茄和黃瓜是不是會影響一個城市的文明程度、破壞城市的容貌提升,但是我覺得,這一份倡議的問題,並不僅僅在於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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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倡議?從字面意思上,非常好理解:就是主動牽頭號召大家做某事或者不做某事。

比如倡議給馬拉松比賽中經常破腳的趙大胖獻愛心,因為老趙太慘了;或者倡議大家不要給趙大胖獻愛心,因為老趙有好襪子不穿,是自己作出來的。

所以,「倡議書」有一個非常明顯的特徵:它不是強制性的,你想聽就聽,不想聽也可以不聽。

就像我們在年底的時候也能看見,有人倡議大家過一個「節儉春節」,你要是有富餘的資金,同時你也有過一個盡興春節的需求,你不節儉過春節,也沒人管得了你。

所以,當我們意識到這個問題的時候,你是否發現,「倡議」已經變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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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上,這是村幹部發的一個「倡議」,但是裡面的句子卻充斥著「嚴禁種植、專人檢查、直接拆除」這樣帶有強制性的「命令」口吻。

強制的倡議還能算倡議嗎?我覺得不算。

這種事情,就像很多公司不把罰款叫罰款,叫「樂捐」一樣,換個名字規避一下風險,實際上交錢的人並不「樂」,這種行為也不是「捐」。

我不太清楚這位村幹部有沒有接受過公文寫作方面的培訓,知不知道「倡議」和「命令」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東西。

如果他不知道,說明他不太合格;說過他知道,那說明他很雞賊。

跟那些把「罰款」叫成「樂捐」的公司老闆一樣雞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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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基層工作難做,也知道村幹部為什麼要「從個人管理的角度拔高要求」,但是我覺得這些原則上的問題還是不能太含糊。

你要發倡議就誠心誠意地發倡議,你要下命令就恩威並重地發命令,這種把倡議搞成命令、命令搞成倡議的做法,著實有些擰巴。

說實話,過去三年,這種「命令式倡議」或者「倡議式命令」,我已經看得夠多了。

我這個人有點犟脾氣,這種不合規定的事情,有些人是覺得「看著看著就習慣了」,我則相反,越看越覺得擰巴。

該過去的已經過去了,讓公文回歸它本來的面目和職能,是社會回歸正常的一個重要標識。

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的。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讀宋史的趙大胖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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