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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黔驢技窮 11個部門發布農村產權流轉試點方案

—中共重提農村產權流轉 專家稱「黔驢技窮」

日前,中共11個部門發布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範試點方案,史丹福大學專家許成鋼接受大紀元專訪表示,中共這個做法是黔驢技窮,將帶來衝突和腐敗。而中國土地的根本問題是土地國有,人民的私有財產得不到保護。

小產權房成為當局強拆的目標。圖為2012年1月13日,北京昌平區政府進入果莊村進行強拆後的畫面。

日前,中共11個部門發布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範試點方案,史丹福大學專家許成鋼接受大紀元專訪表示,中共這個做法是黔驢技窮,將帶來衝突和腐敗。而中國土地的根本問題是土地國有,人民的私有財產得不到保護。

4月11日,中共農業農村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11個部門印發《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範化試點工作方案》。方案稱,2023年啟動該項試點工作,試點期為2023~2024年,由全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開展全國試點。工作內容包括健全交易體系、完善交易規則等。

據官方發布方案附件《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範化試點建設參考》,交易品種主要包括: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林權、「四荒」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所有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使用權)、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農業生產設施設備、小型水利設施使用權、.農業類智慧財產權等。

「實際上這個問題非常大」,史丹福大學中國經濟與制度研究中心,資深研究員許成鋼4月28日對大紀元表示,所謂的農村產權流轉問題,十多年前的中共國務院就開始提。而在當年國務院提這個問題之前,學術界早就有討論。

1949年中共建政後通過大搞土改、農業合作化、公社化等運動,奪去民間私有的土地,之後聲稱搞集體所有制。1978年之後,鄧小平實際掌權時期,中共廢除人民公社制,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胡錦濤主政期間,曾對農戶對承包土地的使用、流轉有相關討論。其中2007年頒布的《物權法》,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確定為用益物權。

許成鋼是當年參與討論相關問題的主要的學者之一。他說,「在十幾年前,我們提出來的一個非常基本的問題,就是土地產權的問題。按照中國的憲法,全部的土地最終控制權都是國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世界上極少的個別國家,全部的土地都是國有制的。」

許成鋼表示,在全部的土地都是國有制的情況下,就會製造出大量的農村問題、農民問題。中國生活在絕對貧窮線之下人群的主體,都是在農村,就是因為農民沒有擁有土地,未能從土地價值中受益。

「在改革開放的這幾十年裡,土地升值極其的大,但是由於農民沒有土地,所有的土地升值,絕大部分的農民從中得不到份額,有個別的幸運的農民,他的土地在被購買的時候,得到了一定的補償,但是絕大部分的農民都沒有從中得到任何好處。」

許成鋼指出,要讓土地有效地被使用,以及真正給農民帶來好處,歸根結底要解決的問題是土地必須私有化,土地不能是國有的。

史丹福大學中國經濟與制度研究中心資深研究員許成鋼(許成鋼授權)

中共推農村產權交易試點是黔驢技窮

習近平上台後,提出所謂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的「三權分置」,2014年國務院曾發過一份《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但一直是雷聲大雨點小,直至近十年後的今天,才提出要搞農村產權流轉試點。

許成鋼介紹說,十多年前中共國務院就提出所謂的農村產權流轉了,前提是保持集體所有制不變。官方認為讓集體所有制的土地在市場上流轉,能提高它的使用效率。但如果從人民利益看,這不是解決辦法。

他說,當時國務院提出來的做法,之後十多年也沒有任何具體的執行。現在當局再拿出來,當成一個很神秘的解決辦法。實際上不但不能根本解決問題,而且會產生很嚴重的後果。

「原因非常簡單,是因為叫集體,脫離了個人,最終所謂的集體,把農民的個人全部都架空了。只要沒有人在裡面,就算它最後流通起來了,集體所有制土地可以交易,不但不能解決農民的貧困的問題,一定會產生極其尖銳的矛盾和極其嚴重的腐敗。」

中國民間一直希望讓土地經營權可以自由流轉。許成鋼表示,當局現在要搞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試點,其實是因為問題積累了很久,一直找不著辦法,就拿出以前想過的老辦法。

許成鋼用「黔驢技窮」來形容中共,「找不到什麼辦法了,以為以前策劃的東西是個辦法,但其實這不是一個能解決問題的辦法。」

大產權和小產權之分帶來的抗爭

過去幾十年,中國經歷了房地產開發大爆發,大拆大建一直持續到近年,對抗強拆的維權此起彼伏。比如,三年前開始,北京昌平等地大範圍強拆所謂的小產權房,因補償不到位,引發業主的強烈抗爭。

許成鋼表示,中國土地國有,所謂的出賣土地,從來沒有賣土地的所有權,賣的都是土地的使用權。中共法律說農村的土地是集體所有制,但是實際上農村集體無權處置土地。如果土地要做非農業使用,或者想賣掉,集體是沒有權處置的。

「按說它叫集體所有制,產權是集體的,集體應該有權處置,但實際上沒有。法律上規定的很清楚,只要土地的使用超出了農業、超出了本村的生活和基本維持的狀態的使用,必須先要國有化,然後國家拿來出售。」

許成鋼說,這就是為什麼國內有所謂的大產權、小產權之分。「大產權指的就是合法的產權,就是國有制。所謂的小產權就是集體偷偷摸摸地把集體的土地拿出來做別的用了,由於是偷偷摸摸地,沒有真的把這個產權賣掉,都是出租十幾年、二十年給別人,都是非法的。無論是小產權還是大產權,它最後的所有者都是國家。所謂的大產權就是正規的由國家來做。」

中共現行《土地管理法》稱,對土地實行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許成鋼表示,自從1990年代後期以來,中國開放了土地市場,其大規模發展的過程就是進一步加強國有化的過程,民企沒有受益。

「雖然中國的民企很發達,但是沒有任何一個民企擁有土地,民企都是在租用的國有的土地上運作,土地的最終所有權是國家的,國家有權力任何時候收回,所以沒有一個企業是安全的。在任何時候,共產黨想要你關門你就要關門,這就是中國的最基本狀況。」

私有財產不受保護製造資金隨時逃離的恐慌

在中國現行土地制度下,不但小產權房不受保護問題,人們花大量金錢購買的住宅房產也隨時失去所有權。許成鋼舉例說,「你在北京最熱鬧的地方買了很貴的房子,但是你的土地只有它規定的那七十幾年(住宅的土地使用權)的時間,即便是在這個規定的時間內,由於它的所有權是國家,在任何時候可以要求你走。產權的定義,就是所有者是有權處置的。」

許成鋼說,如果有司法獨立,即便土地產權是國家的,至少國家跟購房者之間在合同上說好了,將土地(使用權)賣給個人七十五年,七十五年之內,如果國家違反合同要拿走土地,購房者是可以到法庭去打官司的。

「但是在中國司法是不獨立的,黨需要你的土地,法庭也是黨控制的,你怎麼跟它打官司呢?你怎麼能保證你跟這個黨簽的合同,最後是能執行的呢?」

許成鋼說,所有今天人們在土地和房產方面遇到的嚴重的困難,歸根結底就是由土地的國有性質帶來的。由於中國人的私有財產得不到最基本的保障,不能受到基本保護,就產生了隨時抽走資金逃離的恐慌。而一旦人們都抽走資金,中國的經濟就不能運作了。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大紀元記者寧海鍾、駱亞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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