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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維洛:蓄滯洪區補償不合理將導致百萬人返貧

—2000年制定的蓄滯洪區運用補償標準,現在採用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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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京津冀洪水過程中河北省受災最為嚴重,388.86萬人受災,直接損失958.11億元。截至目前為止,中央財政一共預撥15億元國家蓄滯洪區補償資金給河北和天津。依據2000年國務院頒發的《蓄滯洪區運用補償暫行辦法》,8月13日河北省向蓄滯洪區受災群眾發放預撥的補償款11.9億元,補償範圍為7處蓄滯洪區涉及到13個縣(市、區)的700多個村。有報導稱,河北省衡水饒陽縣饒陽鎮南關村的每畝農田補償標準為200元。

對此有記者問筆者:中共官方補償標準是20多年前制定的,現在採用是否合理?

筆者的回答是:不合理!

第一,早在2006年6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水利部等部門關於加強蓄滯洪區建設與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中就提出「補償公平」,要求修訂《蓄滯洪區運用補償暫行辦法》。就是說在《蓄滯洪區運用補償暫行辦法》頒布不到六年,國務院及有關部委已經認識到2000年制定的補償標準不能體現「補償公平」這個問題。

第二,國內不少學者撰文指出,現行《蓄滯洪區運用補償暫行辦法》已不再適應新階段蓄滯洪區管理的客觀要求,應儘快修訂完善。經過70年的發展,中國已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經濟實力的增強和財政收入的提高,使國家有能力解決長期以來難以解決補償過低的問題。有學者建議,要以維護公平公正為導向,遵循「誰受益,誰補償」原則,將防洪受益地區省級政府納入補償資金承擔主體,構建合理的橫向補償機制。2023年京津冀洪水過程中河北省負責人提出「河北要當好北京的護城河」,受益的是北京,北京就應該成為補償資金承擔主體。水利部長李國英提出「保北京保雄安新區」,那麼受益的是北京與雄安新區,它們就應該成為補償資金承擔主體。

第三,2020年淮河洪水過程中啟用了蒙窪等8個行蓄洪區。當年9月7日安徽省公布了《安徽省2020年國家和省級蓄滯洪區居民財產損失補償標準表》。安徽省對蓄滯洪區運用補償標準遠遠高於2023年河北省的補償標準,例如2020年安徽省對糧食作物的補償為每畝749元,常規經濟作物每畝1326元,蔬菜和特色經濟作物每畝4405元。2020年安徽省補償標準的實踐,證明了2023年河北省依然使用2000年制定的補償標準是不合理的。

圖1:2000年制定的《蓄滯洪區運用補償暫行辦法》中的補償標準表,圖片來源:https://www.gov.cn/zhengce/2020-12/26/content_5574372.htm

圖2:2023年河北省對農田的補償標準是200元一畝,圖片來源:如圖所示

圖3:安徽省2020年國家和省級蓄滯洪區居民財產損失補償標準表,

圖片來源:https://www.huoqiu.gov.cn/public/6618991/36476362.html

河北省按照2000年制定的標準進行補償,結果將是百萬災民一夜返貧。

關於補償和賠償之間的區別,筆者在《荒唐的治水:蓄滯洪區建城鎮,城鎮變為蓄滯洪》[1]一文已經有論述,這裡不再重複。

一、2023年京津冀洪水發生一個多月之後,分滯洪區內的洪水依然沒有全部退去

2023年7月28日至8月2日海河流域大部分地區出現強降雨過程,累計降雨量155.3毫米,降水總量初步計算為494億立方米,超過1996年海河流域大洪水。受連續降雨影響,海河流域5大水系(漳衛南運、子牙河、大清河、永定河、北三河)22條河流發生超警洪水,永定河、大清河發生特大洪水,子牙河發生大洪水,這是1963年8月以來海河流域發生的最大洪水災害。國家水利部將這次洪水災害定名為「海河『23.7』流域性大洪水」,許多媒體和社交媒體將其稱為2023年京津冀洪水災害。

據澎湃新聞的《數字復盤: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2]一文,北京:截至8月8日,全市累計轉移群眾8.2萬餘人,因災死亡33人,主要由洪水沖淹、沖塌房屋等原因造成;因搶險救援犧牲5人。還有18人失蹤,包括1名搶險救援人員。此次洪澇災害共造成近129萬人受災,房屋倒塌5.9萬間,嚴重損壞的房屋14.7萬間,農作物受災面積22.5萬畝。共接報地質災害369起,是多年平均數量的10.5倍。其中門頭溝遭遇了有記錄以來破壞程度最強、受災範圍最廣、經濟損失最大的自然災害,全區40個村需要重建。

河北:全省累計轉移群眾175.74萬人,其中蓄滯洪區97.84萬人。截至8月10日,河北省因災死亡29人,其中6人為先前失聯人員,目前還有16人失聯。全省有388.86萬人遭受洪澇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31.97萬公頃,其中絕收13.15萬公頃,倒塌房屋4.09萬間,嚴重損壞房屋15.55萬間,全省直接經濟損失958.11億元。

天津:截至8月13日,天津全市累計轉移安置人數86484人。

《維基百科》報告道:截至2023年8月18日京津冀地區超五百萬人受災,超過180萬人緊急疏散,已經造成62人死亡,34人失聯。其中河北省受災最為嚴重,388.86萬人受災,直接損失958.11億元[3]。

截至2023年8月底,河北省東淀蓄滯洪區內的洪水還沒有完全退去,群眾生活無法恢復正常,洪水損失還在持續加重之中。

對於2023年京津冀洪水造成的人員死傷與財產損失,許多媒體與社交媒體都有評論,不是本文討論的重點。本文討論的重點是補償標準是否合理。

二、中共官方補償標準是20多年前制定的,現在採用是否合理?

2023年8月12日《河北日報》發表報導稱,從河北省政府新聞辦8月11日召開的河北省防汛救災暨災後重建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按照防洪規劃,河北省依法設立了13處蓄滯洪區,與水庫、河道及堤防共同組成全省防洪工程體系,有力保障了流域防洪安全。在本次大洪水中,依據國家防總批覆的流域洪水調度方案,河北省依法依規啟用了7個蓄滯洪區。截至8月10日,7個蓄滯洪區累計分洪41.2億立方米,最大蓄滯洪量23.5億立方米,最大淹沒面積1399平方公里,當前淹沒面積1239平方公里。目前,7個蓄滯洪區均已進入退水階段,大陸澤基本完成退水,小清河分洪區也即將完成退水,其餘蓄滯洪區正在加快退水。下一步,河北省將依據《蓄滯洪區運用補償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286號),對農作物、專業養殖和經濟林,住房,無法轉移的家庭農業生產機械和役畜以及家庭主要耐用消費品水毀損失,按照程序做好蓄滯洪區運用補償工作[4]。

《蓄滯洪區運用補償暫行辦法》是2000年5月23日國務院第28次常務會議通過,2000年5月27日由時任中國國務院總理朱鎔基簽字、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86號發布,並自發布之日開始施行的。

《蓄滯洪區運用補償暫行辦法》第三條規定:蓄滯洪區運用補償,遵循下列原則:

(一)保障蓄滯洪區居民的基本生活;

(二)有利於蓄滯洪區恢復農業生產;

(三)與國家財政承受能力相適應。

《蓄滯洪區運用補償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蓄滯洪區所在地的各級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蓄滯洪區的安全建設和管理,調整產業結構,控制人口增長,有計劃地組織人口外遷。

《蓄滯洪區運用補償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蓄滯洪區運用前,蓄滯洪區所在地的各級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蓄滯洪區內人員、財產的轉移和保看護作,儘量減少蓄滯洪造成的損失。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議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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