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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男子連上23天班後猝死 不算工傷惹議

廣東省,佛山市一名35歲的男子連續23天上班,從車間出來僅4分鐘,在吃午飯的路上猝死。但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門認定不是工傷,家屬訴願後,也未能改變結果。當地政府稱,不認定工傷表述不嚴謹,但不影響結果。引發爭議。

據澎湃新聞報導,何先生向近日記者反映,弟弟何某在佛山群志光電有限公司上班,8月10日中午,何某從車間出來4分鐘,正在去吃飯的路上,突然吐血猝死。

何先生認為,弟弟連上23天班,是過勞死,是否屬於工傷公司都應該賠付,以工傷為由推脫是在推卸責任。「我們找公司,公司說有保險,但人社部門認定不是工傷,我們訴願了,結果也沒有改變。公司到現在還沒賠償,我們現在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何先生提供的弟弟2023年出勤記錄中,7月顯示,7月3日至17日連上15天班,休息1天,7月19日至8月9日連上22天班,8月10日打了上班卡,未打下班卡。上班卡時間在上午7時12分至19分不等,下班卡時間從下午6時32分至7時31分不等。在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上,何某35歲,死亡日期為8月10日,原因為猝死。

8月11日,佛山市南海區人社局受理佛山群志光電的工傷認定申請後,不予認定或是視同工傷。家屬不服,提起訴願。9月27日,佛山市南海區人社局出具訴願答覆書,稱該局程序合法。

11月8日,佛山市南海區政府出具行複議決定書稱,《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中表述不夠嚴謹,但不影響結果。

11月14日,佛山群志光電稱,出事第二天,公司向人社部門遞交了工傷認定的相關資料,認定結果是非工傷,依據為既不是工作時間,也不是在工作崗位。公司給員工買了社保,意外險也能賠付一些。

此事激起民眾憤慨。

昭昭說:「勞動雙方關係中,勞動者本就處於弱勢群體,最基本的權益應該得到保障啊,支持起訴,就憑公平正義原則也應該給勞動者一個公道!」

MNZJBr說:「查這個人社局」;

深圳莊主說:「起訴吧,找個好點的律師。這個就是工傷。在單位發生,在上班期間發生。」

網友ARN363說:「肯定是工傷的,估計身體不好,開春我連續三十多天上班,晚上有時還加班,累的腰酸背痛腿抽筋,走路都不想走」;

我的胡說八道說:「員工離開工作崗位僅4分鐘,任何身體反應都應看作是其工作狀態的延續。把合同翻出來看看,約定的工作時間是幾點到幾點。吃飯時間是靈活的,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是死的。與玩弄定義的人,當以玩弄定義反擊。」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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