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科教 > 正文

王維洛:2023年甘肅積石山縣地震與積石峽大壩工程、黃河梯級開發、水庫誘發地震

作者:

2023年12月22日在甘肅和青海召開新聞通報會,發布《甘肅積石山6.2級地震強度圖》:甘肅積石山6.2級地震最大烈度為Ⅷ度(8度),等震線長軸呈北北西走向,長軸124公里,短軸85公里,Ⅵ度(6度)區及以上面積8364平方公里,其中甘肅省5232平方公里,青海省3132平方公里。此次地震涉及甘肅省3個市(州)9個縣(市、區)88個鄉鎮(街道)以及太子山天然林保護區、蓋新坪林場,涉及青海省2個市(州)4個縣(市)30個鄉鎮[5]。

圖4:甘肅積石山6.2級地震強度圖,圖片來源:如圖所示

而中國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在2023年12月19日0時57分製作的震動圖與公開發布的地震強度圖有所不同。地球物理研究註解說:綜合考慮震區局部的地質構造背景,地質波的衰減特性以及土層對地震動參數的放大效應估計了本次地震的震動圖。根據對這次地震預測的震動圖分布特徵,預計極震區震動烈度可能達到VII度以上,可能受災範圍近6000平方公里。請讀者注意圖中地震強度的顏色。

就是說,在地震發生後的58分後,地球物理研究估計的最大地震強度是VII度,為了保險起見稱:極震區震動烈度可能達到VII度以上。而後來製作的地震強度圖,極震區最大烈度為Ⅷ度(8度),Ⅷ度區面積達331平方公里,而且極震區是兩個,一個南一個北,一個大一個小,一個在甘肅一個在青海。

圖5:甘肅積石山地震震動圖,圖片來源:百度百科

截至2023年12月22日在中國西北部甘肅省發生的6.2級地震央死亡人數增至148人,其中甘肅省已有117人死亡,鄰近的青海省有31人死亡[6]。至12月20日僅甘肅省有超過15.5萬所房屋被損壞或摧毀[7]。這是來自官方的報導,真實的死亡人數和倒塌的房屋數量可能永遠是個謎。

據筆者所知,2023年甘肅積石山縣地震是同等強度地震央死亡人數最多的,也是房屋倒塌最多的。正如許多中國民眾和媒體人所說,甘肅積石山縣地震揭露了中國全面脫貧的真相。

二、發生地震的原因

中國地震台網中心組織專家對甘肅積石山附近地震活動進行研究分析,此次地震位於甘東南地區,距離最近的斷層拉脊山北緣斷裂約3公里。初步震源機制解結果顯示,此次地震為逆沖型破裂。甘東南活動構造區位於中國南北地震帶北部,是青藏高原東北緣的一個重要組成區域。受歐亞板塊與印度板塊的長期擠壓作用,該區構造活動強烈,發育著東崑崙斷裂、西秦嶺北緣斷裂、臨潭—宕昌斷裂、光蓋山—迭山斷裂、迭部—白龍江斷裂、塔藏斷裂、岷江斷裂、雪山斷裂、虎牙斷裂等多條深大斷裂。此次地震震央附近200公里範圍內,1900年以來共發生6級以上3次,均為孤立型或主震-餘震型地震[8]。

美國地質調查局則指出:12月18日地震發生的區域是位於青藏高原北緣的板內(即非板塊邊界)區域。青藏高原構造活躍,該地區地震頻繁。自1900年以來,在今天發生的事件的250公里範圍內,已經發生了23次M5.5和更大的地震。其中最大的是1927年5月發生在北部的M7.7地震,導致大約40,000人死亡。1927年的地震對古蘭武威地區造成了極大的破壞,並引發了破壞性的山體滑坡。1990年4月,發生了M6.5級地震,緊接著發生了M6.3級前震和M6.3級餘震,導致至少126人死亡以及大範圍的震動破壞和山體滑坡[9]。1993年8月27日青海共和縣溝後水庫發生潰壩,造成325人死亡失蹤,潰壩原因是大壩在之前的一次地震央受到損害而未被發現。

另有報導說,是核子試爆引發了甘肅積石縣和新疆阿圖什市地震。自媒體人江峰在2023年12月21日的《詭異!災難遲緩症的習近平為何對甘肅地震迅速指示?救援隊到場不到24小時撤離?救人還是封鎖?蘭州提前舉行同震級同震源預演?新疆甘肅不同一構造帶為何同時爆發同級地震?》節目揭露:甘肅省是12月18日23時59分發生6.2級地震,震央在積石山縣。新疆是12月19日上午9點46分發生5.5級地震,震央在阿圖什市。地震深度都是10公里,兩地相距3000多公里,更巧的是兩個震央的中間卻是中共核子試爆訓練基地,也是俗稱的「馬蘭基地」[10]。江峰認為,是核子試爆引發了甘肅積石縣和新疆阿圖什市地震。《看中國》也以《甘肅地震秘密曝光?外媒揭中共正悄悄重建核試場》為題予以報導[11]。台灣多家媒體也有關於這方面的報導。有報導說,2023年9月13日,甘肅蘭州舉行過一場地震演練,演練內容為「蘭州市西固區境內發生6.2級地震,震源深度10千米」,與12月18日積石山縣本次地震震級和震源深度一摸一樣。對此,有網民直言「類似於新冠之前武漢機場的演習」[12]。

圖6:核子試爆引發了甘肅積石縣和新疆阿圖什市地震,圖片來源:如圖所示

三、水庫誘發地震

筆者以為,2023年甘肅積石山縣地震是一起水庫誘發地震,是積石峽大壩工程與黃河梯級開發誘發的一次地震。

全國地震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制定的《水庫誘發地震危險性評價》(Reservoir-inducedearthquakehazardassessment)對水庫誘發地震的定義是指由於水庫蓄水或水位變化而引發的地震[13]。

筆者以為中國地震局地質研究所馬文濤等在《水庫誘發地震的震例比較與分析》一文對水庫誘發地震的定義更為準確、完整:水庫誘發地震(ReservoirInducedSeismicity, RIS)有別於天然地震,它是指因人工修建水庫、蓄水後水位變化引發的地震,是一種與人類工程活動相關的地質災害現象[14]。特別是是一種與人類工程活動相關的地質災害現象一句,展現了水庫誘發地震的本質,它不是天災而是人禍。

對於水庫誘發地震,至今人們的認識還是非常膚淺,還停留在對水庫誘發地震現象的歸納與總結上。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議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24/0103/19989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