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讀者一直在後台留言敲碗叫我分析加拿大的養老金。說實話,不是我不想說,而是太難了。加拿大的養老金計算,是我見過的最難的算術題。
簡單來說,在加拿大工作和生活,每個人到65歲以後領到的養老金可能都不一樣,而且是完全不一樣。加拿大養老金其實是來自於一個養老體系,由幾部分構成,而且每個部分的計算方式都不一樣,所以別人能夠領到多少錢,跟我完全沒有關係,完全不能意味著我以後也能拿同樣的數額。
但是筆者還是抱著研究和學習的心態,想看一看加拿大退休以後到底能夠拿多少錢。
首先,加拿大的養老體系主要由加拿大退休養老金計劃(Canada Pension Plan,CPP)和老人金(Old Age Security,OAS)組成。CPP由僱主和個人的共同繳費,相當於國內的養老保險。而老人金發放給年滿65歲及以上的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即使在加拿大從來沒有工作過,到了歲數也可以領取。部分僱主還有僱主養老計劃。
其次,加拿大養老體系還包括補充性養老金計劃,例如註冊養老金計劃(Registered Retirement Savings Plan,RRSP)和養老金收入擔保(Guaranteed Income Supplement,GIS)。RRSP允許加拿大居民以個人名義進行養老金儲蓄,享受稅收優惠,並在退休後將其轉化為收入。而GIS則是一項針對收入較低的老年人提供額外經濟支持的計劃。
本文就讓我們先來看看住滿十年就能領取的老人金。
其實老人金是很多仲介宣傳的噱頭,「住滿十年就能領」,不需要工作,這是不是聽上去很美好?所以好多人拖家帶口來加拿大拿這個錢。但是筆者要給大家提個醒,因為這十年的時間如何累計,是個很玄的東西。
首先,最簡單的情況,假如你登陸加拿大就有永居身份,那麼你在加拿大居住的時間就是實打實可以被計算的,哪怕中間斷掉,回國住上20年都沒關係。舉例來說,一個人永居身份入境加拿大,先住了五年,拿到公民身份,又回國居住了十年,那麼這個人只需要再回加拿大住上五年,就可以滿足十年的時間積累了。
但是,如果你像我一樣,是學生身份或者工簽入境加拿大,那麼起碼在頭十年,不可以有一次性連續六個月離開加拿大的情況。這十年必須居住在加拿大,一旦時間斷掉,就需要從新開始積累時間。有的人覺得我回國住上一兩年再回加拿大,可是如果你回國之前沒有拿到身份,那麼對不起,你的時間就要重新開始積累了。
對於留學生來說,這十年的時間可以從年滿18歲開始積累,可以從拿到永居身份之前開始積累。拿我自己舉個例子,我是2016年到加拿大讀書,到了2026年,如果這十年中我沒有離開加拿大超過六個月的時間,那麼我就具有了65歲以後去申請老人金的資格。
在加拿大有永居身份以後離開加拿大,也可以境外領取老人金,前提是住滿20年。但是住在境外的時間不計算為加拿大居住時間,除非你所居住的國家或者工作的僱主,跟加拿大社會保障體系有合作。而住滿20年後離境,只能拿到一半的老人金。
還有一種說法就是,居民65歲以後,如果開始領取老人金,一次性離境的時長絕對不能超過6個月,否則老人金就會停發,有的甚至還要追回。目前這種說法我在實例中見過但是政府官網好像查不到消息,希望了解這方面問題的讀者留言。
好了,說完了資格,我們要來說一下更讓人覺得崩潰的部分,那就是資格不等於滿額,這筆錢其實大部分人都拿不滿。很多人以為我住滿了十年就能領取老人金,而且全加拿大的老人都是一個數額,其實是不對的。一個人只有在加拿大住滿40年,才能拿到滿額的老人金。
你沒看錯,是40年。
對於很多拖家帶口來加拿大的中產來說,登陸加拿大的時候,大概都是35-45歲了,在加拿大居住十年以後是45-55歲,領取老人金的年齡是65歲,也就是說大部分人理想狀態下在加拿大居住了20-30年。這種情況下,老人金是按比例發放的。你在加拿大居住了30年,就拿四分之三的老人金;居住了20年,就拿二分之一,十年,就拿四分之一。住了28年,就拿28/40比例的老人金。這就是我為什麼說大部分人都拿不滿的第一個原因:能夠在加拿大住40年的人太少了。
第二,2024年,如果你上一年的年收入超過8萬6千刀,那麼老人金的數額會開始按比例減少,如果你的年收入超過14萬2千刀,那麼老人金為零。
也就是說,一個人想要拿滿額老人金,需要在加拿大居住40年,而且離境的時間一次不能超過6個月,否則就要扣除相應的月份,而且退休前和退休以後的年收入還不能超過8萬六。為什麼說退休以後的收入?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養老金也是應稅收入。包括你從個人養老儲蓄帳戶里取出來的錢,都是應稅收入,這個我們第三篇文章會講。而且這個規則跟你是不是永居或者公民沒關係,都一視同仁的。
最後,我們來看一看這耗費40年光陰的老人金,一個月到底有多少錢呢?
根據加拿大政府官網顯示,一個人在年滿65歲以後,在加拿大居住四十年,上一年的報稅收入如果小於八萬六,則可以拿滿額老人金:每個月足足有718塊哦(筆者已經忍不住陰陽怪氣了)。也就是說,費了這麼大功夫,也只能拿718刀,是個連房租都付不起的水平。換句話說,老人金是個政府的普惠政策,既然是人人都要發,那麼發到手的錢確實不多。
看完老人金的制度和計算方式以後,我只有一個感想,那就是如果你真的想要領取加拿大的所謂福利,還是越早移民越好。至少從養老的角度來講,無論是老人金,還是養老保險,都需要自己在加拿大工作和居住時間的積累。
如果一個人未婚,沒有工作,或者全年收入在2萬刀以下,就可以額外領取每月1000的養老金收入擔保(GIS)。已婚有伴侶,且伴侶在加拿大住滿40年,兩人合計年收入在2.8萬刀以下,就可以領取600刀。
事實上,GIS,也就是養老金收入擔保,是一個兜底的政策,大部分人都拿不滿,甚至拿不到,因為兩萬八的門檻太低了。這一點我們後面分析聯邦養老金和企業養老金的時候會再算。正常全職工作退休的人,幾乎是領不到滿額的GIS,即使有,也只有一點點。
舉一個比較極端的例子,假設一個人年滿65歲,在加拿大四十年從來沒有工作過,沒有工作產生的養老保險,沒有投資收入,單身或者離異狀態,且上一個年度一分錢收入都沒有。這種情況下,這個人能夠拿到的養老金,包括滿額的老人金和滿額的GIS,在2024年,兩項相加,是將近每月1800刀,這就是這個人每個月養老金的全部收入了。
因為在這個極端的例子中,這個人沒有聯邦養老金,企業養老金和個人養老儲蓄。1800這個數字每年根據通貨膨脹的水平逐年上漲,每年大約上漲100刀左右。75歲以上的老人,在這個基礎上再上漲10%。但是這種情況過於極端,所以我才說大多數人是拿不滿,而不是一分錢不能拿。
如果一個老人跟著子女到加拿大養老,老人每個月能領多少錢?假設一個老人通過團聚移民的方式來到加拿大,住滿了十年,在加拿大沒有工作過或者只做現金工,那麼65歲以後,可以拿1/4的老人金(住了10年)加上GIS。這個老人如果是離異和喪偶狀態,可以每月拿180+1000刀,如果有配偶,兩人一共每月拿360+1200刀。當然實際情況會比較複雜,筆者只是舉個簡單的例子幫助大家理解。
老人金和GIS都屬於純政府福利,如果一個人在加拿大不工作,每個月最多只能拿1800刀。錢賺得越多,政府的福利就會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