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紀上半葉,英國式有限君主制和英國人的自由是歐洲國家啟蒙人士所羨慕和希望仿效的。伏爾泰和孟德斯鳩對英國的讚揚,都是他們將英國自由與法國絕對君主制下的不自由有所比較的結果。
英國的自由在於她有制約權力的憲法。18世紀,人們在禮讚英國憲法時,所依據的主要原則往往是這樣一個通常的理念,那就是「只有阻止了濫用權力,政府機構才能保護政治自由。英國人享受獨有的政治自由的程度,取決於憲法秩序對於獨斷與殘暴的權力行為的有效遏止;反過來,這種政治體制的成就又取決於多種完全不同的體制與行政程序的存在與協調」。[1]
英國自由是上流人士的自由。
但是,到了18世紀最後十年,法國革命所代表的民眾自由的魅力影響已經超過了英國式的自由,英國國內的輝格黨和許多知識人士也都是法國革命的支持者。
1790年,柏克發表了《法國革命沉思錄》(Reflections on the Revolution in France),標誌著英國式的保守主義登上了現代歷史的舞台,也把英國放到了法國革命的對立面。
這個時候,引領世界自由潮流的已經不是英國,而是法國了。
一從英國式自由到英國式保守
從伏爾泰1733年發表《英國通訊》到柏克1790年法國《法國革命沉思錄》,不過半個世紀,但英國在歐洲已經從英國式的自由轉變成了英國式的保守主義。
歷史就是這樣,以前認為是激進的東西,過幾十年,一百年卻被認為是保守的了。
英國式的保守主義看上去是反對法國革命,但更重要的是它背後的理念:溫和和不冒進(對立面是激進),倚重經驗和常識(對立面是唯理性主義、抽象理念)、傳統和習俗(對立面是標新立異,徹底推倒重來)、折衷和妥協(對立面是偏激)、改良和演進(對立面是徹底變革或革命)。這些理念都是針對法國革命的現實,而不是抽象的政治理論。
自從20世紀90年代以來,進入21世紀後,中國知識界似乎出現了一種越來越明顯的倡導英國式保守主義的趨勢,從介紹政治保守主義理論,到高度讚揚蘇格蘭啟蒙和推崇休謨,以及對埃德蒙·柏克的濃厚興趣,似乎都將英國經驗視為當前中國所需要的那種啟蒙。相比之下,對法國啟蒙的興趣則明顯消退,討論法國革命無非也就是作為反面角色與美國革命做些對比,而美國革命則被理解為盎格魯-薩克森政治保守主義的勝利標誌。
美國保守主義主要代表人物之一拉塞爾·柯克(Russell Kirk)的《美國秩序的根基》(Roots Of American Order,1974)在半個世紀之後被翻譯成中文,出版後,立刻受到推崇,似乎更證實了英國保守主義對美國革命的歷史影響。
柯克在這本書里只討論了四位影響美國建國曆程的18世紀思想家:孟德斯鳩、布萊克斯通、休謨和柏克。一位法國人,三位英國人,用柯克自己的話來說,選擇這四位,是因為孟德斯鳩「吸取歷史知識的慘痛教訓」,休謨「鄙視理性崇拜」,布萊克斯通的法學思想重在「先例和慣例」,而柏克則是「倡導從中世紀和基督教以及經典信念的傳統」。[2]
他們共同的特徵是,強調經驗、常識、傳統、習俗,反對理性崇拜、抽象觀念、冒進創新和烏托邦式的改天換地。
這是英美保守主義的基本理念,也是他們所構築並引為權威的傳統。這個傳統是以個人自由為核心的,是由特殊的歷史因素形成的,別的國家沒有複製的條件。(編註:此處有部分刪節)
18世紀英國的保守主義有其不可複製的特殊性,伏爾泰在英國看到的那種自由令他心儀不已。他是一個普世主義者,認為確實存在超越時空的、普泛的理性社會模式。所以建議別的國家試試看能不能種活「英國式自由」這棵椰子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