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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新:75人捲入山西盜竊倒賣遺體案 多地民政局稱已跟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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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材料還披露了殯儀館所賣屍體的情況。如,桂林市殯儀館人員販賣的是「應火化的無名屍及家屬不要骨灰的屍體」。平樂縣殯儀館人員是將家屬放棄保留骨灰的遺體不進行火化,而後倒賣給桂林醫學院解剖教研室來獲利。永福縣殯儀館人員則是明知將無名戶及家屬不要骨灰的遺體販賣給他人是犯罪行為的前提下,違背家屬意願決定將已辦理正常火化流程,收取家屬火化費用的大量屍體進行販賣。

山西奧瑞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下稱「山西奧瑞公司」)涉嫌從多地非法購買人體遺體、殘肢等,用於生產「同種異體骨植入性材料」。來自雲南水富市、重慶巴南區、貴州石阡縣、四川大英縣等地的殯儀館火化場以及廣西桂林醫學院解剖教研室等單位共計75人捲入這樁駭人聽聞的大案。

8月8日,北京律師易勝華在社交平台披露了上述涉嫌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罪案件材料。重慶市巴南區民政局工作人員回復財新稱,已知曉此事,目前正在調查核實。四川大英縣民政局工作人員回應說,具體的業務股室在負責跟進此事。

該案件材料是由太原市警局在2024年5月23日發出,發送對象是太原市檢察院。財新多次致電太原市檢察院相關部門,截至發稿電話始終無人接聽。據澎湃新聞援引太原市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說法稱,案件尚未辦結,公安正在排查嫌疑人,具體案情不便透露。

前述案件材料披露,太原市警局偵辦該案過程中,查封涉案公司人體骨骼原材料、半成品18餘噸,成品34077個。扣押、凍結涉案公司、人員資金1億餘元等。涉案的75名犯罪嫌疑人對各自所犯犯罪事實均供認不諱,認罪認罰。

《刑法》第302條規定,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據財新了解,網絡上曝光的案件材料實為公安移送檢方的起訴意見書。尚不清楚檢方是否已對該案提起公訴。司法實踐中,起訴意見書上記載的案件事實隨著司法流程推進,有可能在檢方審查起訴、法院判決等階段出現變化。

前述案件材料稱,1999年,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下稱"中輻院")成立山西奧瑞公司,經營範圍是「同種異體骨植入性材料」的研發、生產、銷售,由李寶興任總經理。2007年開始,山西奧瑞公司逐步引進叢茂義(已刑拘上網追逃)、蘇成忠收購中輻院及員工的股份。至2012年,叢茂義占股54.08%,是最大股東、法定代表人,擔任董事長,蘇成忠占股45.92%,擔任總經理,李寶興實際負責公司營運。

據公開資料,中輻院1962年7月建院,位於山西太原,是專業從事輻射防護研究與應用的綜合科研機構,現隸屬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

案件材料稱,2015年1月到2023年7月,山西奧瑞公司涉嫌通過從四川、廣西、山東等地非法購買遺體、殘肢作為原材料,並在購買和生產過程中對非法獲取的屍體、屍骨進行粗暴肢解、剔除皮肉、清洗、輻照等,用於生產「同種異體骨植入性材料」產品。經審計部門審計,2015年—2023年的營業收入合計達到3.8億元。

2015年—2023年,李寶興、蘇成忠等人為大量獲取生產「同種異體骨」的原材料,指使山西奧瑞公司人員赴廣西桂林、四川成都等地拉運人體骨骼。分別在四川恆普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四川恆普公司」)、桂林醫學院基礎醫學院人體解剖學教研室(下稱「桂林醫學院解剖教研室」)內對屍體進行解剖等,再將預處理的屍骨裝車後驅車返回公司入庫保存。為掩蓋山西奧瑞公司用於生產加工「同種異體骨」的屍骨原材料來源非法,李寶興安排該公司多人偽造遺體志願捐獻登記表、檢驗報告等材料證明其屍體來源合法性和安全性,並組織公司大部分員工在遺體捐獻登記表上假冒家屬簽字。

此外,2015年—2021年期間,山東青島大學附屬醫院肝臟病中心副主任醫師李志強事先將遺體肢解後,放入冷櫃保存後,共向山西奧瑞公司出售10餘具人體骨骼原料,每具價格1萬—2.2萬元不等。

警方案件材料提到,山西奧瑞公司人員對非法獲取的人體骨骼進行深低溫冷凍、成形、清洗、凍干、病毒滅活、輻照滅菌等一系列加工生產,後由叢茂義、蘇成忠實際控制的相關公司銷往各地醫院,非法獲利。

值得注意的是,蘇成忠控制的四川恆普公司在上述非法交易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案件材料稱,2017年—2019年期間,為擴大獲取屍體、殘肢來源,蘇成忠先後以承包、入股、派人入駐等方式,控制雲南省昭通市水富天富殯葬有限公司水東火化場子公司、重慶市巴南區仙居山殯儀館、貴州省銅仁市石阡縣望城殯葬服務有限公司、四川省遂寧市大英縣殯儀館四家殯儀館的火化場。隨後指使其安排在火化場的人員盜竊屍體,並在火化車間內對屍體粗暴肢解後,運回四川恆普公司,部分屍體在四川恆普公司內肢解。蘇成忠供述,上述四家火化場共向四川恆普公司提供4000餘具人體骨骼,其中1000餘具由山西奧瑞公司周玉生安排石慶兵、王志利等人在四川恆普公司處理後,運回山西奧瑞公司,其餘人體骨骼均經四川恆普公司生產部員工預處理後存放於成都市的兩個冷庫中。

廣西桂林亦有多人涉案。案件材料稱,2023年9月11日,國家審計署開展專項審計發現,桂林醫學院解剖教研室實驗員蘭羚元將322具人體骨骼倒賣給山西奧瑞公司,非法牟利約31萬元。2019年—2023年初,蘭羚元、田順亮為向山西奧瑞公司大量提供屍骨原材料,在明知桂林市、平樂縣、永福縣殯儀館提供給桂林醫學院解剖教研室的大部分屍體為盜竊所得的情況下,仍然同意以每具900元的價格購買屍體並達成協議並加蓋桂林醫學院公章。經統計,2017年至2023年期間,桂林醫學院解剖教研室從上述三家殯儀館購買450餘具屍體,其中約300具販賣給山西奧瑞公司。

財新多次致電桂林醫學院相關部門詢問情況,但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案件材料還披露了殯儀館所賣屍體的情況。如,桂林市殯儀館人員販賣的是「應火化的無名屍及家屬不要骨灰的屍體」。平樂縣殯儀館人員是將家屬放棄保留骨灰的遺體不進行火化,而後倒賣給桂林醫學院解剖教研室來獲利。永福縣殯儀館人員則是明知將無名戶及家屬不要骨灰的遺體販賣給他人是犯罪行為的前提下,違背家屬意願決定將已辦理正常火化流程,收取家屬火化費用的大量屍體進行販賣。

責任編輯: 李安達  來源:財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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