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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放和她的學生李雪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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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那個年代自殺的人一樣,張放的自殺被定罪為「自絕於人民」。在1979年6月北京二龍路中學下達的《關於張放同志的平反昭雪決定》中寫到,「1968年5月22日我校軍訓團召開對她的批判大會是完全錯誤的。這次會上強加她的污衊不實之詞應予全部推倒。……」這份文件表明,張放死後的第四天在北京她所工作的學校里,曾有過對她的「批判大會」,並且強加於她「污衊不實之詞」。

張放死後,身在新鄉的李雪麗自然也不能逃脫這樣的命運,她即刻陷入了被批鬥圍攻之中,罪名是「包庇現行反革命」。

李雪麗的小妹妹顧雪芳回憶,張放自殺以後,李雪麗天天在廠里挨鬥。她站在台子上,下邊的人大喊大叫,說她「包庇反革命」,是「國民黨的狗崽子」。李雪麗每天都很害怕,上班成了一件最痛苦的事。張放的死和她在「公堂」里看見的一切,受到的一切,已經使她難以承受,家裡又埋怨她招致了禍事,她不敢再訴說自己的任何委屈。李雪麗只得懇求當時只有12歲的妹妹每天陪同她到廠里去壯一壯膽子。在那些日子裡,李雪麗挨鬥,小妹妹就坐在小凳子上,在台下等著她,每天都如此。

後來,李雪麗終於由於恐懼堅決不肯去上班,她寧肯放棄了工作。可是由家人負擔她的生活,又是何等滋味!繼父待她不好,她生活得又屈辱又艱難。在家裡,飯做好了,她總是不敢吃,常常由妹妹偷著給她盛。幾年後她再度工作的時候,喪失了原有的一切待遇,只得又從最低的工資重新起步。

李雪麗一心援救她的老師,可是事情的結局卻這樣悲慘,這使善良溫和的李雪麗難於承受,從此變了個人。她精神恍惚,反應木訥,好像沉浸在自己的內心而對外界失去了正常的感覺能力,接人待物時而遲鈍,時而唐突,與常人不同。在困境中,她不可能從容選擇,嫁了本廠工人陳來友(已故),生活一直不很如意,後來終於離了婚。他們的兩個女兒現在都已經成人。

革命的瘋癲年月一過,沒有人再顧及李雪麗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輿論上也沒有正面評價她當年的善舉。她地位卑微,孤獨無助。也許由於生活坎坷,心情抑鬱,她患了乳腺癌,2005年11月7日,在北京北郊醫院去世,享年56歲。

李雪麗反抗那個恐怖時代的方式是出於本性的自然方式,它動人心魄地向我們證實了邪惡不是全能的。每個在那個年代參與罪惡的人都不可推卸自己的責任,因為,畢竟有過李雪麗那樣道德清白,問心無愧的人。

加害張放的人的下落

1979年,綁架張放的主犯賀廷智因文革中的胡作非為被新鄉警局判了刑,判決書如下:

新鄉市紅旗區人民法院

刑事判決書

[79]紅法刑字第26號

起訴機關:新鄉市警局

被告:賀廷智,男,42歲,貧農出身,工人成分,文盲,漢族,原籍河南省封丘縣人,捕前住新鄉市民族西路324號,被告自幼務農,學徒,四七年在封丘縣偽保全當偽兵月余,一九五四年至一九六六年當工人,一九六七年結合為新鄉市房產公司革委會副主任,於一九七七年四月六日被拘留,同年四月二十八日被依法逮捕,現在押。

本案經審理終結,現查明:

被告賀廷智於一九六八年五月十五日將路經我市的北京二龍路中學女教師張放非法關押在新鄉市房產公司,並夥同罪犯趙保許(當時是新鄉市房產公司革委會主任,已判刑勞改),私設公堂,非法審訊,而後又通知北京二龍路中學的紀澤華、張宏寶三人來新鄉市房產公司,非法審訊,動手打人,致使張放於一九六八年五月十九日含冤自縊死亡。被告賀廷智於一九六七年至一九六九年利用職權,藉以安排住房和協助調動工作等手段,姦污婦女四名,姦污未遂一名,同時利用工作之便貪污公款六百六十五元(已退清)並受賄賂有大米花生、糧票、棉花、香油等物。

根據上述事實,被告賀廷智非法關押、私設公堂、非法審訊,致人死命,姦污婦女,貪污受賄罪行嚴重,被捕後尚能交代認罪,本法院依法判處被告賀廷智有期徒刑拾年(刑期自一九七七年四月六日至一九八七年四月六日止)。

如不服本判決,應自接到本判決書之次日起,十日內寫出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新鄉中級人民法院。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九日

把檔案材料拋出來整人,是文革中的普遍做法。這批泄露檔案的人後來都沒有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紅衛兵頭目韓海峰、紀澤華等人也沒有受到法律追究。

在39年的時間裡,他們誰都沒有關注過張放的子女以及李雪麗。2002年,紀澤華的照片曾在北京二龍路中學80周年的校慶紀念冊上作為有成就的校友登載。他目前是北京第四十一中學校長,發表過一些關於「德育」的講話。

張放遺像

張放的「平反昭雪」

在張放含冤自盡的1968年,她的兒女分別是13歲和14歲。在母親死後不久,他們的父親下放到湖北省陽新縣的「五七幹校」。兩個孩子仍住在原來的住處,由姐姐照顧弟弟。

1969年他們被父親的單位通知,退掉住房,去陽新縣的「五七幹校」找父親。當他們按照要求退掉了住房,寄存了家具,到陽新縣見到父親的時候,才知道父親並不知情,也沒有叫他們到「五七幹校」來。他們一家在陽新縣的「五七幹校」里「學習」,勞動,各住各的集體宿舍,度過了許多艱難歲月。

張放的丈夫唐九旭講述,1978年否定文革以後,二龍路中學並沒有主動找到受難者家屬「落實政策」。直到新鄉市警局派人來北京,到唐九旭工作的機關,也到二龍路中學分別告之處理張放受迫害至死的案情經過,才促進了學校「落實政策」。唐九旭強調,與二龍路中學協商為張放「平反昭雪」過程很不順利。

唐九旭希望追究把張放的履歷材料全部公布到學生之中的人的法律責任,他認為這是導致從1966年張放受到非人虐待到1968年她被逼致死的最根本原因。但是當時學校主持工作的黨的書記態度很不明朗,對此守口如瓶,談話幾次都不歡而散。有一次,一位負責具體工作的人聽到唐九旭問「張放的死是誰的責任」很反感,居然說,「你說是誰的責任?是你的責任!」結果造成一場激烈的爭吵。最後,學校把追究責任人的事情上交西城區教育局,當然最終也並沒有結果。

唐九旭想到張放死的時候孩子太小,決心把「張放是個什麼樣的人」對孩子有個交代。為此,他需要了解張放早年的歷史,寫個書面材料留給他的孩子們。他找到學校,要求學校提供張放檔案上各個時期的證人,想去尋訪。但是學校拒絕了。每次都交涉不成。筆者2007年採訪唐九旭的時候,他哀傷地說,「那時候(1979年)在人們的觀念里,還是不認為張放是好人。」

1979年6月北京二龍路中學黨支部做出了《關於張放同志的平反昭雪決定》。在家屬的要求下,學校派青年教師張效松等二人陪張放的女兒唐津津去新鄉尋找張放遺骨。在新鄉淒涼的墳場裡,她們找到了文革結束後唯一的一座無主墳,推斷可能是張放的下葬處。當年張放的屍體被埋在新鄉墳場上未留標記。他們花50元僱人掘墓開棺。11年的時間,當墳墓挖開的時候,屍骨已經無從辨認。墳墓里有一雙35號的塑料涼鞋,唐津津看見這雙鞋,一下想起張放離別北京的情景。張放是一位身材矮小的女性,她的足碼是35號。這雙埋了11年的涼鞋幫她確認了母親的遺體。唐津津當時痛哭失聲,悲痛得不能自持。張效松幫她把遺骨入殮,火化後拿回了北京。參與迫害張放的紀澤華當時仍然是學校的領導人,張放親屬強烈抗議,西城區教育局把他調到了別的中學。

李雪麗在那一年已經是兩個孩子的母親,她得知唐津津來到新鄉,馬上去看望了她。她給唐津津的印象是貧窮潦倒,生活很不如意。她叨念「沒有照顧好老師」,充滿了自責。看來她一如既往地在心底懷念她的老師,關心著張放的家人,並沒有迴避這件事,也沒有為1968年自己援救老師而橫遭厄運而後悔。

80年代唐九旭在《文史研究》雜誌上看見了張放的老同學金沖及的文章,寫信告訴他張放在文革中含冤去世的消息,請求提供張放早年的材料和其他知情人的聯繫方法。金沖及很快回信,提供了許多聯繫人的地址。就這樣,唐九旭發信、訪問,聯繫了將近30人了解情況,為「落實政策」奔走。他找到了上海大同中學時期的黨組織負責人楊培景,在成都見了面。又在上海找到了《解放日報》的總編,張放在《皖北日報》的同事王維。王維幫助唐久旭找到了《解放日報》的副總編徐惟成,徐已經在北京擔任市委付書記。徐介紹他找到西城區委的楊榮梅,促成了進一步「落實政策」。西城區教育局在1989年分配給唐津津一處住房。

1988年,在張放逝世20年的時候,唐九旭寫出一篇紀念張放的文章,自費把它印發給張放的親友。他還安葬了張放的骨灰,立了一塊墓碑,碑文是:「親人張放之墓。」在那一年,張放在安徽《皖北日報》的老同事們也聯名寫了一篇紀念文章,有49人署名,王維夫婦的名字列在最前邊。

筆者的感想

2007年,張放逝世39年的時候,筆者找到了李雪麗的親屬,遺憾的是她本人已在2005年底病逝。筆者訪問了她的父母、姐妹,並前往河南新鄉,參觀了她當年居住的地方和張放受難的地方。筆者也與張放的同事、學生、家屬交談,並在張放的女兒那裡看見了本文提到的文件原件,還有張放和她的學生李雪麗生前的照片。

這個使人震撼的真實故事還沒有人記錄。筆者認為它不是舊帳,而是一篇教材。張放短暫的一生折射了自1952年到1968年的社會場景和一系列政治運動特別是文革給普通人帶來的災難,她的死提示了文革是怎樣禍國殃民者的罪行。記錄這個文革時發生的事件,是希望普通人所承受的苦難永不融入宏大的歷史敘事而消逝無蹤。

有些情節值得注意。比如,在1979年「平反昭雪」的形式下,賀廷智式的流氓惡棍遭到了懲罰,而紅衛兵的罪惡卻沒有追究。比如,張放的「平反」滲透了張放的親屬訴求的許多艱辛,也離不開像金沖及、王維、徐惟成、楊榮梅這樣有一定地位的友人的支持和努力。又比如,西城區教育局最終給予了張放親屬政策許可的安撫,可是為了搭救別人而遭難的李雪麗,一生是個普通工人,沒有得到過任何關注和道義上的支持。

更值得注意的是,張放和她的學生李雪麗的故事提供了井然秩序里所看不出的現象,——在平靜生活的日常活動中,人們也許沒有太多不同,可是在暴政締造的非人世界裡,權力者為人們解除了行為約束,公然把邪惡的暴行規定為合法行為,賦予一些人特別的權力,這些人就立刻趨向殘酷並殘害同類,更多的人也都成為旁觀者,逐漸默認了邪惡,拋棄了正義的心。令人震撼的是,確實有過李雪麗這樣的例外,她不計後果,還是讓自己的良心優先。這使筆者不能平靜,寫下此文,為李雪麗立傳,並紀念文革受難者張放。

2007-11-23初稿

2008-4-16根據唐九旭的意見勘誤修訂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民間歷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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