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困擾我很多年的問題:
明明一口完整的鍋比一堆廢鐵要值錢得多,為什麼陷入困境的人不賣鍋,卻要砸鍋賣鐵呢?
直到今天看到好幾座城市成立了「砸鍋賣鐵」工作專班,下發了「砸鍋賣鐵」紅頭文件,我終於是明白到這個詞的精髓了。
之所以要砸鍋賣鐵,很顯然是有其他原因的。
第一,鐵鍋不是什麼優質資產,很顯然並不容易賣出去,砸成廢鐵反而能快速換到一些零錢。
地方政府困難是真的,債務多也是真的,但地方政府手上獨家資產和優質資產多也是真的。再困難的地方政府,後院也總有幾隻下金蛋的雞,例如採礦權、比如優質地段的國有物業,這些真正好賣且能賣出大價錢的優質資產,他們是捨不得賣給民企的。
所以,真正拿出來換錢的,就主要是那些本身也沒多大市場吸引力,價值也不太高的政府資產,甚至是本身還需要往裡貼錢搶救的「病危資產」。這些資產,作為完整的鍋直接賣不容易脫手,砸成廢鐵,賤賣出去才有點機會。這個過程中經手的人還有機會沾點油水。
第二,砸鍋賣鐵最重要的不是賣出多少錢來,而是做個姿態給上面和下面看。
相對於動輒數百億的債務缺口來說,砸鍋賣鐵出售一些國有的零碎資產,清退幾個沒背景的契約工,是幾乎沒有實質性意義的。能湊足利息就算不錯了。
那,既然不頂用,既然於大局無補,為啥還要費勁折騰呢?其實還是扶貧攻堅階段賣慘的思路,我都這麼慘砸鍋賣鐵了,上面真的忍心不救嗎?也是順便做給公眾看一下,表示我們有在努力化解債務了,但是的確家底有限能力有限,不能怪領導不上心。
從這個意思上來說,砸鍋賣鐵更像是破釜沉舟的含義,都是為了表決心,區別是砸鍋賣鐵的地方政府砸了鍋之後還是會躺平等救的,不可能真去衝鋒陷陣。
第三,砸鍋賣鐵聽起來有點點文化,雖然不多,但架不住領導喜歡。
我們經常會見到政府文件里有一些類似「砸鍋賣鐵」這樣看起來有點文化但實際含義比較模糊的詞彙,它們特別適合用來安排那些雖然很重要但實際上並沒有什麼好辦法的事情,可以換個花樣詞彙裝點一下,顯得比較忙,也顯得有水平。
比如……呃,發現並沒有能夠安全列舉的例子,算了不寫了。
一點建設性意見:
真要是下了決心還債,砸鍋賣鐵也不是完全沒用,但的確聊勝於無。大家都期盼著的,真正有用的那些方法,也試一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