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友好同盟特別協定》(以下稱《特別協定》)由中共總理周恩來和蘇聯外長安・揚・維辛斯基在莫斯科克里姆林宮簽署。這個條約是《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的非公開版本,而公開的《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內容共有六條,最大的特點是承認外蒙古獨立,毛澤東自己當年也稱簽定此約是「喪權辱國」。60年代起,幸好中蘇兩國關係惡化,該條約名存實亡。期滿後沒有再延長。
從條約所訂六條看,除中共和蘇共政權結成軍事同盟,將自己置於蘇共保護之下外,好像沒有太大問題,而且有些問題也說的不是那麼清楚,那為什麼毛澤東將其說成是「喪權辱國」的賣國條約呢?其實毛澤東的話是另有所指。就在這個條約簽定的前兩天,也就是2月12日,毛澤東同蘇共史達林簽定了另外一個《特別協定》,那才是名符其實的喪權辱國的賣國條約,清朝所簽定的所有賣國條約,都是在戰敗的情況下,不得已而簽定的城下之盟,這個條約卻是在沒有任何外部壓力下主動送上門去的。由此,我們可以理解中共為什麼能在中國奪取政權,以及為什麼在建政初期實行一面倒的外交路線。
1950年2月12日中共同蘇共所簽定的條約叫《中華人民共和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友好同盟特別協定》,這個《特別協定》是我們解讀《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的鑰匙,時間上只差兩天,內容涉及到了重大實質性問題,可以說,《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只是為了更體面地向外宣布,是欺騙世人的幌子,《特別協定》才是要執行的條約。這個《特別協定》本來是對外保密的,但是在1950年7月16日,被美國對外政策協會在紐約公布。通過這一密約,人們不難看出,蘇聯人已經把中國拉入它的整個戰略體系中,並且在國家的政治、軍事、經濟、貿易、工礦、交通、資源等一系列重要領域,完全控制了中國,讓中國民眾在蘇聯征服亞洲以及整個世界的共產主義運動中當前鋒、打頭陣,充當犧牲品。
《特別協定》的中國方面的主持人,以毛澤東為首、以周恩來為全權代表而簽約。蘇聯方面的主持人,以史達林為首、維辛斯基出面簽訂。有以下內容值得注意:
首先在軍事上,《特別協定》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允許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駐兵中國境內,以共同保衛世界和平。中華人民共和國先行劃交東北、華北海空基地予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作軍事上之部署。將中國人民解放軍改編為國際紅軍,由紅軍最高統帥直接指揮。」這就完全控制了中國的軍事。特別應該指出的是,蘇俄在協定中還要求中共負責籌集華工一千萬人,協助蘇聯,共同建設中蘇軍事設備,以應付帝國主義之侵略行動。增加兵額四百萬,以準備帝國主義侵略行動。在後來的韓戰中,中國不得不派幾百萬的志願軍參戰,為蘇俄的世界霸權充當炮灰,都同這個協定有著直接關係。
第二,《特別協定》中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人口,因目前資源缺乏,非減少一億,決不能支持,其詳細辦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自行定之」中國人的生命,完全受蘇俄控制,蘇俄對中國人生命有生殺大權。雖然以後發生的「大鎮壓」、「三反五反」、「反右」、「大饑荒」等不一定是照蘇俄指示行事,但這個協定的影響也是不能忽略的。抗美援朝中又不惜中國人性命以人海對付聯合國的先進部隊,後來毛澤東又多次叫打大仗,打核大戰,犧牲中國一半以上人口來戰勝帝國主義,都表現了毛澤東想用戰爭來減少人口的思路。
第三,在政治上,協定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機關,公營事業,應設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專門人員為顧問。」完全操控中國的內政,實際上把中國當作了他們的占領區。
第四,在工業上蘇俄派大批所謂技術人員控制中國的工業,直接操作中國工業的經營管理,對這些人員政府還要給以優待的「供給制」予以優待。中國還要對蘇俄開放沿海商阜,內陸市場,由蘇俄「自由通商」,稅率只有百分之一,就是在自己國家,也不可能享受到如此優厚的稅率待遇。協定還規定,蘇聯得「享受貿易特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應以穀物供應蘇聯政府。」在當時中國是個缺糧國家,這個協定的前邊說,「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人口,因目前資源缺乏,非減少一億,決不能支持。」由於中共發動戰爭的原因,中國當時糧食大面積減產,糧食產量不到戰前的四分之三,棉花幾乎減產一半。但是中國必須先餵飽蘇俄,中國人自己才能吃飯。
第五,協定規定蘇俄有「支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之礦鐵原料等特權。其中以錫礦,全年產量除留百分之二十自用外,余需供應蘇維埃聯盟,發展重工業。」中國國內的礦產資源中國自己不能支配,要首先支援蘇俄發展工業,這種赤裸裸的掠奪行為,同侵略者有什麼兩樣?
第六,中國境內的北京、天津、上海、廣州、重慶、長沙、杭州、九江、蕪湖、廈門、汕頭、福州等十五個城市的中心地區,要作為蘇維埃聯盟僑民居留地。實質就是把這些地區變作蘇俄殖民地。特別應該注意的是,蘇俄想占有的是這些大城市「中心地區」,完全是以主子自居,把中國人當作他們的奴隸。
第七,協定中規定:「締約國雙方同意,內蒙,新疆,西藏,建立各民族的人民共和國,由雙方共同負責扶助其獨立。」這個規定顯示了中國領土主權的喪失,蘇俄有對中國領土的處置權。
正是在這個秘密協定的主導下,中國成了蘇俄的附屬國,中國的國民淪為受人壓迫的二等公民。蘇俄打著支援中國的幌子,明正言順地掠奪中國資源。中國人對此稍有不滿,就會被打成反蘇、反黨反社會主義而被投入監獄,有的被迫害致死。不管中國國情,完全按蘇俄的意願規劃中國社會制度,劉少奇在一九五四年關於憲法草案的報告中說:「蘇聯的道路是按照歷史發展規律為人類社會必然要走的道路。想要避開這條路不走,是不可能的。」毛澤東在1953年2月舉行的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四次會議上講話說:「要認真學習蘇聯的先進經驗。無論共產黨內、共產黨外、老幹部、新幹部、技術人員、知識份子,以及工人群眾和農民群眾,都必須誠心誠意地向蘇聯學習。」
在中外歷史上,曾出現過許多出賣國家利益的政權,也出現過很多喪權辱國的賣國賊,但沒有任何一個政權傾全國之力甚至民眾的生命去為別的國家作犧牲,整個50年代的歷史,就是中國淪為蘇俄奴隸的歷史,在那個時代,也許你打死一個中國人無罪,但你要對蘇俄人稍有不滿或提一點意見,你就會受到滅頂之災。
現在我們看當年發行的紀念《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的郵票,所應關注的應該是這組郵票反映的背後真實的歷史事件。我們千萬不要忘記,在兩天的時間裡,有兩個完全不同的條約,一個是用來對外公布的《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一個是用來真實實行的密約《特別協定》。在那個友好條約幌子後面,記載著中國人真正的歷史。
1950年2月12日,在莫斯科,中蘇雙方締結這一秘密「協定」,中國方面的主持人,以毛澤東為首、以周恩來為全權代表而簽約。蘇聯方面的主持人,以史達林為首、維辛斯基出面簽訂。這項秘密協定,幾乎完全順從和維護蘇聯統治者的意旨和權益。
全文如下:
附錄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友好同盟特別協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與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中華人民共和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友好同盟特別協定最高蘇維埃主席團,為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之間的密切合作,共同防止帝國主義用任何形式上的侵略行為,以及勾結日本帝國主義的再起,以建立亞洲新秩序,鞏固中蘇友好合作關係,特在兩國友好同盟互助條約以外,締結特別協定,並各派全權代表如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