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存照 > 正文

廣西警察:「我們背後是國家,你有嗎?把你搞廢了,又怎樣?」

作者:

2022年7月6日,廣西百色,訊問同步錄音錄影開著,辦案人員對一個叫朱海華的人說:

「我們背後是國家,你有嗎?說難聽一點,如果我們把你搞廢了,我們丟你去醫院把你治好再拿出來,又怎麼樣?」

我把這句話來回看了好幾遍。它厲害的地方不在狠。狠話誰都會說,喝多了的、輸錢的、被老婆攆出門的,誰都能說兩句。它厲害在完整:前半句交代身份,後半句交代成本,中間連磕巴都沒打一個。一個人得把這套帳在心裡過多少遍,才能在攝影機開著的時候,順嘴就把它說出來,跟報菜名似的。

他知道有錄影。他不在乎。

說到「背後是國家」,2017年那個夏天,《戰狼2》的結尾放了一本護照的特寫,上面印著一行字:在你身後,有一個強大的祖國。那年這句話貼得滿大街都是,散場的時候有人鼓掌。

五年以後,在百色一家不對外營業的酒店裡,同樣的話換了個人稱,被重新說了一遍。兩句話的結構一模一樣,某人背後站著一個國家。差別只在於,說前一句的人手裡舉著的是護照,說後一句的人手裡攥著的是你。

四年以後,這段錄影在法庭上放出來了。

1

百色市精途酒店。這酒店不對外經營,大堂里貼著公安機關辦案的相關規範,堆著大量卷宗。步行兩分鐘,是百色市警局森林警察支隊右江區大隊。

這案子起訴53人,主案49名被告人,其中只有3個人因為到案晚,沒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剩下四十六個,一個不落,全進了這家酒店。朱廣成、朱玉生、朱輝、朱廣官、朱其生5人住了五個多月。朱其龍、朱其升、朱汝剛等9人住了四個多月。朱建新、朱玉華、朱海華等25人住了三個多月。朱茂忠、朱茂、朱月廣等7人住了一個多月。控告書在25人那一檔後面加了個括號,說其中朱健東、朱海松兩個人根本不涉黑。

酒店房間原本有窗,辦案人員用木板全部釘死、封住,屋裡長期不採光、不通風。房間原本有床,六月初全部撤走,只許睡地板,好些人連床墊被子都沒有,蓋一層薄床單。空調長時間開到16℃,人只穿短袖短褲,凍得想拿口罩護住胳膊,口罩被收走了。

一天三頓,早中晚各一小勺米粥或者白飯,幾乎沒有菜。水,一天一到兩杯。

板凳上坐著,一天18到20個小時,不准自由活動。

下面是體重。朱茂升,120斤到90斤。朱文華,120斤到90斤上下。朱海彬,150斤到不足110斤。朱鈞琳,130斤到79斤。朱其旺,140多斤到90多斤。朱春武,140斤到一百零幾斤。朱春明,130斤到一百零幾斤。朱海松,160斤到130斤。朱俊林,140多斤到褲腰垮掉。朱其升到隆林看守所的時候,已經瘦了幾十斤。

下面是排便。十幾天,二十天,靠開塞露。朱金海說十多天無法排便,臀部坐到潰爛,傷口和內褲粘在一起。朱俊林說屁股坐到潰爛,久坐導致腳水腫。

下面是牙。朱汝剛被打斷兩顆、掉了一顆,當庭把斷牙拿出來了。朱鋒也說牙被打斷,多次要求做傷情鑑定。

下面是骨頭。朱廣官2022年6月5日在凌雲縣中醫院做CT和DR,胸片肋骨未見明顯異常。指居結束、送看守所之前,2022年11月17日百色市醫院的DR報告單上,出現了右側第7後肋骨折。

一家不對外營業的酒店,四十六個人,最長的住了半年。這就是所謂「指定居所」。

2

朱茂春,43歲。

2022年6月3日被帶走,次日指居。8月15日18點35分,從精途酒店送進醫院,這時候距離他發病已經過去了10個小時。

入院記錄寫:入院3天前存在肢體乏力,入院時骶尾部可見紅色壓瘡。主訴:突發言語不清、意識障礙約8小時,無法正常對答,胡言亂語,吐字不清,不能站立,倒地不起,呼喚反應差。

診斷結論:急性腦梗死、wernicke腦病、糖尿病酮症、電解質紊亂、貧血、低蛋白血症。8月17日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寫「入院病情危重」,隨後住進神經重症病區。

同一份病歷里還寫著一句:此前無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等疾病史。

wernicke腦病,中文譯作韋尼克腦病。醫學手冊上寫得很清楚:它是硫胺素,也就是維生素B1缺乏引起的;常見原因是酗酒和長期營養不良、飢餓;典型表現是眼球運動異常、意識混亂、共濟失調這三樣;不治療,死亡率百分之十到二十,活下來的人里八成會發展成柯薩可夫精神病。

這是個餓出來的病。饑荒年代的病。

8月21日,公安給朱茂春辦了取保候審。家屬在醫院見到他,人很瘦很瘦,說不出話,手腕上大片淤青。現在他生活不能自理,洗澡是他爸給他洗。

3

這個病在指居這件事上,不是頭一回出現。

江蘇泰州。2019年5月到8月,田園牧歌賓館。專案組民警指令看守民警,用限制飲食、限制睡眠、分段睡眠的辦法逼口供。監控顯示:每餐僅提供半小碗稀粥或者稀湯帶飯;每天在床上的睡眠累計只有兩到三個小時。8月16日發病,超過20個小時沒送醫。結果是韋尼克腦病,重傷一級。

2023年1月6日,泰州市海陵區法院一審:仇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周某有期徒刑二年五個月,緩刑三年。罪名是故意傷害。

2024年,最高檢發布第五十三批指導性案例,把指居期間偵查人員長時間不保障必要飲食休息、導致個別嫌疑人身體健康嚴重受損的情形收了進去,編號檢例第215號,兩名偵查人員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另一個省份。也是2022年7月,也是一家賓館,四層樓,一樓西邊通道進去有幾間指居室。一名33歲的縣城公務員被送進去,第12天突發不適,搶救無效死亡。最高檢司法鑑定中心出的鑑定意見是: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並脫落,導致肺動脈血栓栓塞,與他生前遭受刑訊逼供有因果關係。辦案人員用過的傢伙,公開報導里列了一串:手搖電話機、PVC管、鎬柄、鐵椅、鐵籠。2025年9月,這個案子一審宣判,11名辦案人員獲刑,最高的16年。

把時間擺到一塊兒看。泰州的事發生在2019年。百色這批人被帶進精途酒店,是2022年6月3日、6月4日。那名33歲的公務員被送進那家賓館,是2022年7月上旬,7月19日晚上死。

他在那家賓館的十二天裡,另一個省的精途酒店,正住著四十多個人。兩撥辦案人員,隔著大半個國土,同一個夏天,各自在一家賓館裡干同一件事。互相不認識,也不需要認識。

這就是「系統性」三個字的意思。兩撥人用不著商量,各自把同一套辦法琢磨了出來。

4

2025年6月30日,最高檢和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依法規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適用和監督的規定》。

我把裡頭幾條抄下來。抄之前先說清楚:這份文件是2025年的,百色的事發生在2022年,它管不著百色。我抄它,是為了另一件事。

第八條:指定的居所應當位於辦案機關所在地的市、縣,相對獨立,具備正常的生活、休息條件,通風、採光良好;應當設置在一樓,且不得設置訊問室、談話室等辦案功能室。

第十六條:訊問被監視居住人,應當在出具傳訊通知書後,在執法辦案場所訊問室進行,不得在指定居所內進行;應當對訊問活動進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影。

第十七條:保證其每日連續八個小時以上的休息和必要的活動;執行期間,不得對被監視居住人使用手銬、腳鐐等約束性警械。

第十八條:辯護律師要求會見的,應當及時安排,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第二十六條:檢察人員應當每周至少進行一次實地監督。

抄完了。

現在說我要說的那件事。

一份規範性文件,為什麼要專門寫一句「不得對被監視居住人使用手銬、腳鐐」?為什麼要專門寫「保證其每日連續八個小時以上的休息」?為什麼要專門寫「通風、採光良好」?為什麼要專門寫「不得在指定居所內進行」訊問?

沒人會去禁止一件從來沒發生過的事。禁令是一種化石。你看見「不得使用手銬腳鐐」這七個字,就知道地底下埋著一個被銬了很久的人。

那我們就把化石和活物對照一下。

通風、採光良好——精途酒店的窗戶被木板釘死、封住。

具備正常的生活、休息條件——床在六月初就被搬走了,人睡地板,空調16℃。

不得在指定居所內訊問——控告書說,絕大多數毆打、威脅、變相肉刑的行為,就發生在指居場所內。

不得使用手銬、腳鐐等約束性警械——朱輝被雙手反銬、束縛帶捆綁、雙腳固定,保持固定坐姿至少六個半小時,辦案人員中途還特意拉緊了束縛帶;朱海彬兩次雙手長時間反銬,一次五個多小時,一次兩個多小時。

保證每日連續八個小時以上的休息——朱春武每天睡2到3小時,睡覺中途還會被踢醒;朱金海每天睡2到3小時,久坐十幾個小時;朱其升說輔警告訴他「上面領導交待」,每天只能睡2到3小時,睡著了會被叫醒。

全程同步錄音錄影——控告書說,大量訊問過程的同錄缺失,或者存在不能播放、沒有聲音、明顯被人為掐斷、未連續錄製的情況。

辯護律師至遲四十八小時內安排會見——這一條不必對照了。指居是個什麼狀況,四十六個人在裡頭待了一個多月到五個多月,誰見著律師了。

檢察人員每周至少實地監督一次——精途酒店的大堂里,貼著公安機關辦案的相關規範,堆著大量卷宗。這地方不難找。步行兩分鐘就到警局的大隊。

5

這案子裡最好看的一份材料,出自公訴機關自己的手筆。

開庭前,百色市檢察院向法庭遞了一份《需排除的非法證據目錄》。十一份筆錄,每份後面跟著排除的理由。我照抄:

朱廣官6月15日、6月27日、7月8日筆錄——言語威脅、變相體罰(斜背銬)。朱旺7月25日筆錄——遮蓋錄影鏡頭,有疑似被打的聲音。朱力健6月11日、6月24日筆錄——被打三巴掌。朱廣德7月18日筆錄——丟東西。朱官華6月23日筆錄——疑似被打。朱建新8月18日筆錄——疲勞審訊。朱海彬6月27日筆錄——訊問全程只有一個偵查人員在場。朱培鋒12月9日筆錄——疲勞審訊。朱輝6月10日、6月12日筆錄——言語威脅。朱海華7月6日筆錄——疑似被打。朱法生7月20日筆錄——流淚原因不明。

最後一條我看了很久。流淚原因不明。

朱法生2022年7月20日的同錄里,辦案人員兩次故意中斷錄影,17點14分和17點29分各關了一次。錄影恢復以後,朱法生低頭趴在審訊椅上哭,兩個辦案人員在哼唱、在笑,說「媽的,等你15分鐘」。17點50分,朱法生抬起頭,右眼明顯受傷,睜不開。整個過程里他擦了十幾次淚。

原因不明。

寫這六個字的人,一定是把錄影看完了的。看完了,然後在理由欄里填上「原因不明」。這四個字太節省了,節省到有一種手藝人的美感。你還能挑出什麼毛病來呢?他確實沒說謊。錄影里沒人說明朱法生為什麼哭。

再看朱輝那一條。6月10日、6月12日的筆錄被排除,理由是「言語威脅」。威脅的內容是什麼?給他斷藥。

6

朱輝做過肝移植。術後要長期吃抗排異藥,斷了可能出人命。這事他在指居期間明確告訴過辦案人員。

然後辦案人員給他斷了藥。他肚子疼,說是裝病。

6月14日的同錄:辦案人員讓朱輝憋尿兩小時二十三分鐘。那天他沒吃早飯、沒吃午飯,晚飯只讓吃了拳頭大小的一團。辦案人員說:「不說清楚,沒有晚飯。朱輝,本來點了大魚大肉給你。」說完,辦案人員自己開始吃飯。

9月22日的同錄:辦案人員連續高聲辱罵朱輝和他的家人長達半小時,措辭惡毒污穢,激動的時候還刻意把同錄關了。

朱其升說,在精途酒店,朱輝住他對面,他209,朱輝208。朱輝口渴,去水龍頭喝水,看護人員不許,後來乾脆用膠帶把水管封住了。朱輝被看護人員玩得像個猴子一樣,田陽的看護人員拿書敲朱輝的頭。

朱玉生說:「來了一個姓李的警官,李隊長說朱輝都承認了,就把我吊起來打,我說我有病,打不得,他說你有什麼病?我說我做過兩次手術,他說你有朱輝要緊嗎?朱輝都照樣打。」

指居結束以後,朱輝查出癌細胞轉移,肺癌。換肝以後他病情一直很穩定,身體情況良好,只需要保持服藥。等到2024年取保就醫,已經沒有手術機會了。

2026年5月,這案子在百色中院開庭。8月31日,朱輝躺在醫院裡,通過視頻連線參加庭審。9月2日,他死了。

案子還沒判完。

7

同一天,2026年9月2日,十幾名辯護律師去百色市檢察院報了案。第二天,一份三十五頁的控告書上了網,被控告人是百色市警局「132」專案組的成員,控告書上列了二十來個名字,從縣局民警、派出所副所長、所長,一直到縣森林警局副局長。

控告狀里引的法條是《憲法》第41條、《刑訴法》第110條、《警察法》第46條。都是些老條文,寫在紙上很多年了。

回頭再看開頭那句話。

「我們背後是國家,你有嗎?」

這話是在同步錄音錄影開著的時候說的。錄影是他們自己錄的,按規定錄的。這套錄影制度當初立起來,本意就是防著他們;結果他們照錄不誤,然後對著鏡頭把這句話說出來,語氣自然得像在自家客廳里說話。

從2022年到2026年,四年,這段錄影好好地存著,誰也沒刪。等到2026年在法庭上放出來,才有人聽見。

所以他說得對。在精途酒店的那幾個月里,他說的每一個字都對。

那句「在你身後,有一個強大的祖國」,說的是海外遇險。百色這四十六個人出事的地方,是本國境內一家不對外營業的酒店,步行兩分鐘到警局。

2025年6月30日的那份文件里,最要緊的一句是二十來個字:保證其每日連續八個小時以上的休息。

要湊齊這二十來個字,得先有人在一間釘死了窗戶的屋裡,坐滿十八個小時。

李宇琛的文立於塵

寫於2026年9月6日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文立於塵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26/0909/24310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