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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要求YouTube、TikTok等提供算法信息

歐盟對TikTok、YouTube和Snapchat上發布的「有害」內容表示擔憂,並於周三(10月2日)要求這些數位平台提供其內容推薦算法的設計,以及如何運作的資訊。

歐盟委員會要求這三個數字平台必須根據《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 DSA),提供有關其內容推薦系統的設計和運作的詳細信息。

委員會在一份聲明中表示,YouTube和Snapchat需要說明它們的推薦算法中使用的參數,以及這些算法潛在的風險,例如,推廣有害內容或假資訊;以及這些參數在「放大」某些系統風險方面所扮演的角色,包括與選舉、使用者心理健康和未成年保護有關的風險。

另外,委員會也想知道,這兩個平台採取了哪些措施,來減輕其算法對仇恨言論和非法藥物散播的影響。

TikTok則必須解釋該公司如何避免平台內容被惡意行為者操控,以及如何降低與選舉、媒體多元化和公民言論相關的風險,因為某些推薦系統可能會放大這些風險。

根據歐盟DSA,數字平台必須降低此類系統所產生的風險。

監管機構要求Snapchat、TikTok和YouTube必須在11月15日前提供上述所有資訊。如果三家公司未能按時回復,委員會可以發出正式要求,並對逾期行為處以定期罰款。

但這項調查只是初步程序,委員會將在分析回應後,決定是否啟動正式的訴訟程序。

DSA規定,每月使用者超過4,500萬的最大規模的線上平台必須符合嚴格的透明度要求。

歐盟根據DSA已經對一些科技巨頭開啟了違規訴訟,其中包括Meta旗下的Facebook和Instagram,中國線上零售平台、阿里巴巴旗下的「全球速賣通」(AliExpress),和TikTok。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大紀元記者李皓月編譯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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