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場特殊的畢業旅行。
照片中的六個女孩來自同一個宿舍,她們精心打扮,笑容甜美。在畢業五年後,終於等來之前沒有成行的旅行。女孩許詩婷把這美好的時刻分享在社交媒體上。
很快,她發現合照被盜用了。一個擁有30多萬粉絲的短視頻博主將其配樂做成視頻,並附上文字「彩禮都是10萬,你會選哪個做女朋友?」視頻下的評論更是不堪入目。
許詩婷和舍友們聯合起來私信博主要求刪除,不僅沒得到道歉和刪帖,反而被拉黑。直到許詩婷報警,博主才表示,「作品已刪除,請不要打擾我。」而被造謠的照片已擴散至多個平台。
女孩們被激怒,決定用法律手段維權。
2024年9月19日,廣州網際網路法院判定盜圖博主侵害許詩婷和舍友的肖像權和名譽權,判決博主出具書面道歉信,並賠償財產損失12000元。
許詩婷說,盜圖博主的主頁里不僅有她們的合照,還有其他女生的照片,文字同樣是關於「幾萬彩禮、你選哪個」。她看到女生像貨架上被標價的商品,被挑選、評價。
堅持維權,因為她要站出來讓更多人知道,造謠不是零成本,而是違法的。「我要通過打官司震懾那些造謠、搬運的人,做了壞事不是刪掉就行。」
」博主盜用合照描述為「收10萬彩禮的六姐妹」。受訪者供圖**
許詩婷通過私信和評論聯繫該博主,說明六人合照里是她本人和朋友,要求他立刻刪掉視頻。
但到了周末,許詩婷打開短視頻軟體一看,博主竟然又連發了多次合照,這次他在合照上標註「一姐、二姐、三姐……六姐」,年齡標註從20歲至24歲不等。配文「六姐妹彩禮都是十萬,你會喜歡哪一個做老婆?」視頻文案是,「我們六姐妹都想結婚了,你願意給我個穩定的家嗎?」有的視頻評論量和點讚量上千。
不僅如此,博主把粉絲聊天群的群頭像也設置成她們六人的合照。許詩婷看到之前的私信對方沒有回覆,她再繼續私信時,發現已被拉黑,留言也已被刪除。
很快,女孩們發現,影響不斷擴大,照片和造謠的信息已經蔓延開來,「就像蟑螂繁衍一樣。」
女孩梁蕊是合照中穿黑衣服、戴眼鏡的女生,她看到視頻的評論區里博主回復網友,「都是認真找男朋友。」有網友說,「必須選眼鏡。」該博主回復,「她是做老師的。」
自己的職業被憑空捏造成老師,甚至還有更過分的評論,梁蕊既生氣又憋屈,「感覺自己像個商品被明碼標價,還被評頭論足。」
為了不影響工作和生活狀態,她選擇屏蔽與此相關的內容。但謠言已經從網絡蔓延到她的現實生活,上班時,有同事臉上笑嘻嘻地,用八卦和嘲諷的語氣問,「你是不是在網上徵婚?」梁蕊感到被冒犯和不尊重。
被盜用的照片在其他平台被搬運、二次傳播,許詩婷收到很多網友發來的截圖,有不熟的朋友問她,「你要10萬彩禮結婚?這麼多……我朋友想結婚。」許詩婷解釋,「那個不是我發的。」
一個朋友看到網上照片後,問許詩婷是不是要10萬彩禮結婚。受訪者供圖
「請不要打擾我」
2023年10月21日,女孩們開始維權。她們分別私信博主,沒有得到回覆,又湧進博主粉絲群里發聲明,「此人搬運我小紅書圖片盜圖造謠,涉及圖中本人及其朋友,已準備寫起訴信告此帳戶和此群,注意不要被詐騙,此帳戶非本人。」
二十分鐘後,博主開啟群成員禁言,半小時後,群聊被解散。她們又在平台上舉報視頻侵權,「盜用圖片並配侮辱性文字,而且獲得1萬點讚,已經構成侵犯肖像權。」但投訴反饋顯示,「根據現有材料,平台無法判定被投訴內容涉嫌侵權或你是合格的權利人,請補充更多材料投訴,以便平台進一步定位核查。」
接連維權都不成功,盜圖博主依舊是不理不睬的態度,許詩婷「氣炸了」。她跑到最近的派出所報案,警察了解情況後表示,視頻沒有造成實質傷害不能立案,建議走法律途徑維權。
許詩婷用小號私信博主表示已經報警,博主才開始回應她,「不好意思,我刪除了。」他稱圖片是從一個搜尋引擎用戶的帖子中搬運的。
許詩婷對博主此前「無視、拉黑」的行為不滿,她告訴對方,「我一開始好聲好氣跟你說,還要拉黑我。別以為刪了就可以了,都是有記錄的。」
博主回復,「作品已刪除,請不要打擾我。」許詩婷覺得荒謬,「是你打擾到我們六個。」博主說,「人家(我)已經刪了,你何必還為難人家(我)呢?」
許詩婷維權過程中,盜圖博主稱「作品已刪除,請不要打擾我。」受訪者供圖
「他完全不認為自己有問題。」許詩婷被激怒了。她說,幾年前實習時,她被一個男同事偷拍了一張穿皮衣的照片,發在一個僅有男同事的群聊里,並且發表了侮辱性的評價。群里相熟的男同事把這件事偷偷告訴她,許詩婷覺得惱怒又無能為力,「就算把偷拍的人拉出來罵一頓,又能怎麼樣呢?」
但這一次,許詩婷不想繼續沉默,她認為自己並不是一個多事的人,但博主連道歉的態度都沒有,這觸及了她的底線。另一個堅持維權的理由是,許詩婷認為,合照被盜用是因她而起,她有一定的責任。
許詩婷把起訴的想法告訴宿舍群的女孩們,得到了大部分舍友的支持。
女孩蔣帆說,她們試圖在各個平台舉報搬運盜用照片的帖子時,發現大多數的舉報都沒有效果,少數舉報成功也只反饋會通知博主刪除,沒有任何對盜圖博主的處罰措施。
而她們卻陷在繁瑣的舉報、申訴流程里。蔣帆心情煩悶,她也萌生想法,有沒有更有力的手段能震懾這些盜圖的人?看到許詩婷提出起訴,蔣帆立刻響應表示支持。
但女孩梁蕊的態度則比較消極。她回憶,許詩婷諮詢律師後,律師建議六人聯合參與訴訟比許詩婷一人起訴的成功率更高,雖然許詩婷提出可以先墊付律師費。但如果官司敗訴,5000元的律師費需要平攤。
梁蕊剛被裁員,經濟壓力很大,找新工作已經讓她心力交瘁。面對不知要付出多少時間、精力,結果還未知的訴訟,她退縮了。最終,六個女孩中,四人聯合起來起訴盜圖博主。
沒有動搖維權的決心
許詩婷也沒有想到,維權的過程如此艱難。
起初,她在網上尋找起訴的攻略和教程,打算自行研究。但她打開「廣州網際網路法院」小程序填寫信息時發現,對案情的描述,她不知道要寫多清晰。博主具體違反了哪條法律,她也不知道怎麼填寫。博主的個人信息,也無從知曉。
在諮詢多個律師後,她聘請了廣東智洋凱成律師事務所王夢婷律師。王夢婷告訴她,博主的行為侵犯了她們的名譽權和肖像權,建議她們要儘可能多搜集盜圖流傳到各個平台的證據,證明博主盜圖、造謠行為產生的惡劣影響。
她們手中有博主盜圖的截圖和錄屏,但圖片被擴散在其他平台上的證據並不好收集。好在很多網友給了她意想不到的支持,在許詩婷的維權帖子下面,收到很多網友在其他平台搜集的截圖證據以及鼓勵,「網友讓我們一定不能氣餒。」
許詩婷說,委託律師後,省去了她們很多精力,但依然有文件需要四人集體簽字。共三次簽字,她和舍友們分別從廣州的各區聚集在一起,路程上至少需要一小時。
許詩婷聽過舍友的抱怨,「又要簽名,都這麼久還沒有結果,不想弄了。」她能理解舍友的心情,從起訴維權開始,被告盧某某就沒回應過。許詩婷從律師那裡了解到,法院給盧某某打電話、發簡訊都聯繫不到,導致法院公告和送達用了很長時間。
由於盧某某不配合,原定5月的開庭拖到6月5日,盧某某未到庭參加訴訟。
「如果不是我們堅持維權,(盜圖)對他幾乎沒有什麼影響。」許詩婷說,因為維權,有媒體聯繫她們進行報導,幫助她們澄清謠言。2023年11月6日,短視頻平台才將盜圖博主的帳號封禁,視頻清空。而被封號的前幾天,盜圖博主還一直在發視頻,將商品掛櫥窗。
2024年9月18日,她們終於等來了好消息。
廣州網際網路法院認定,盧某某在未經原告授權的情況下,發布案涉視頻,將四原告及其他兩位案外人的合照描述為「六姐妹」,虛構事實。盧某某將10萬彩禮與四原告相關聯,誘導網友評論四原告,引發網絡用戶作「出價」「挑選」等評價,多家平台發布相關報導,引起廣大用戶熱議,部分用戶作出負面評價。
廣州網際網路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千條等規定,判決盧某某侵害了四原告的肖像權和名譽權。法院要求盧某某於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內,出具書面道歉信向原告賠禮道歉,並賠償財產損失12000元。
女孩們向短視頻平台舉報,但平台反饋「無法判定被投訴內容涉嫌侵權或你是合格的權利人」。受訪者供圖
違法不是「零成本」
許詩婷把好消息發在網上,許多網友替她們感到開心,「支持你,讓壞人們的造謠成本更高一點,讓姐妹們可以更開心自在地生活,無畏謠言。」
王夢婷律師說,雖然維權花費了一年多的時間,但是勝訴判決表明,網絡並非法外之地,每一個網絡參與者都要對自己在網絡世界的行為負責。在蔣帆看來,雖然賠償的數額不大,但心理上的勝利更讓她振奮。「這次勝訴的意義讓我感受到,我們不是孤立無援的6個人,背後站著法律與正義。」
許詩婷說,之前在網上看過「粉色頭髮女孩被網暴自殺案」,覺得非常可惜。事實上,事情剛發生時,女孩們也曾陷入過自我懷疑、指責和爭吵中。
在宿舍群聊里,舍友們埋怨過許詩婷未經允許發布合照。舍友們覺得,合照要經過每個人同意後才能發,不能個人私自發上網絡。
照片被盜用後,也有舍友認為,是不是因為最初許詩婷對帖子下的「變味」評論沒有制止,才導致有更多博主去盜用、傳播。甚至有舍友說,以後不想跟許詩婷一起玩了,就算出去玩也不跟她拍照。
女孩們還陷入了「受害者有罪論」的思維里,視頻評論中有人討論、評價她們的身材,她們會懷疑,「是不是自己的穿著有問題?」「裙子太短了?」許詩婷說,有舍友甚至想把合照中穿的衣服丟掉,「覺得好髒。」
蔣帆說,事情剛發生時,她有一種不安全感,決定以後還是不要再亂發照片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的感覺。」她的家人也叮囑,別在社交媒體發圖片或視頻,「發生這樣的事情還不怕嗎?」
直到冷靜下來,她們才想通,她們的衣著很正常並不暴露,問題不是出在她們身上,而是盜圖的人。勝訴後,也有一些網友在許詩婷分享維權經歷的帖子下方留言指出,這不是她們的錯,盜圖、造謠的人才應該反省、害怕。
許詩婷將收集證據、平台舉報、找律師代理的維權過程整理出來置頂在社交網絡的主頁上,希望給更多想維權卻不知該怎麼做的人提供指導。她想告訴更多人,遇到這種事可以反擊,「千萬不要想不開。」她希望讓更多人知道,盜圖、造謠是違法行為,而且不是零成本,「要震懾那些造謠、搬運的人,做了壞事不是刪掉就行。」
距離法院作出判決結果已經過去了一個多月,盧某某依舊沒有履行道歉和賠償,後續許詩婷和舍友準備申請強制執行。
女孩們的情誼沒有因此改變。「我們平常相處也是鬧鬧哄哄,大家一起吃吃喝喝、沒心沒肺的。」蔣帆說,大家認識快10年了,是像家人一樣的朋友,密不可分。爭吵的時刻、感動的瞬間、笑中帶淚的回憶,都是漫長時光里共同經歷的,這份友誼難能可貴。
蔣帆期待著,拿到賠償後六人第一時間去吃頓美食慶祝,等到大家都賺到旅遊經費,再一起結伴出遊,拍美美的照片。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許詩婷、梁蕊、蔣帆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