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國警察從警車內拍照美聯社圖片
在"遠洋捕撈"成為2024年熱詞後,潮汕地區商家為躲避檢查紛紛閉店引發熱議。中國大陸的民營企業現在的狀況到底如何?他們如何看待這種現象及其根源?在經濟下行、盤剝日益加重的環境下,他們又有著怎樣的心態?
廣東消防檢查引發商鋪關門潮地方經濟再受衝擊
民營企業在中國的生存狀況正越來越艱難。
上周三,浙江省檢察院在新聞發布會上通報的另一起案件也引發網友熱議:兩名外省警察,以辦案為名,在江蘇抓捕了一名企業家,該企業家在浙江跳車逃跑並報警。浙江警方抓獲外地警察後,以「濫用職權罪」將二人分別判刑七個月和八個月。
一位有40餘萬粉絲的法律博主評價說:「正規警察進入敲詐勒索行業,這就是當前最大的悲哀。」
兩天後,地處中國東南沿海的廣東兩個地區的商戶紛紛貼出停業通知,以避免即將到來政府檢查。「對抗檢查」因商戶們公示的理由變成了一場搞笑的行為藝術:「豬腳被偷、」「夫妻吵架」、「怕鬼」。
「現在在中國做企業沒有一個人會感覺自己是安全的。」旅美中國企業家胡力任對自由亞洲電台表示,「雖然中國的宣傳部門都是在倡導保護民營企業,但實質他們所做的完全相反。」
在中國經商的Z先生在電話中向自由亞洲電台表示,「不論是政府檢查還是『遠洋捕撈』,這些在中國都是潛規則,我們做企業的都見怪不怪了,因為只有辦案子,他們才有錢。」
遠洋捕撈,是比喻司法機關出於利益的追求,跨區域、有針對性地對外地民營企業進行的執法活動,往往伴隨著罰款、查封和凍結帳戶。
美國光傳媒創始人王安娜曾在中國經營企業多年,她對自由亞洲電台表示,「中國的中小微民營企業一直受各級政府、各個方面的盤剝,包括街道辦事處、派出所、消防、稅務……不只『遠洋捕撈』,各個政府、各個部門其實都是趨利性的,只有程度深淺、明顯與不明顯的區別。民營企業在中國,每天的生活就是等著各種罰款、各種檢查、各種藉口。」
一輛警車駛過北京街頭的中國法治宣傳牆(美聯社)
「遠洋捕撈」存在已久
」遠洋捕撈「在2024年成為一個熱詞,但其實存在已久,以前的名詞叫做「異地辦案」。律師游飛翥就代理過很多起這樣的案子。
他向自由亞洲電台舉例說,他在2019年捕手的一個案子與通報案例非常類似。一個重慶的企業家,被江西修水縣警察以「傳喚」名義帶走。在車上,警察對他說,他將被以「非法經營罪」起訴,但如果他能掏2000萬給他們,就放他走。企業家沒有同意。
「七名被告都不是江西人,也不在江西經營,但江西修水縣說他們在網上賣的書有問題,賣到他們這個縣裡去了,所以他們就去抓人。七名被告都是從重慶、貴州、河北抓去的。」游飛翥在電話中評論說:「這個理由當然是很可笑的。如果這個理由成立,那賣到美國的東西,美國是不是也要去中國執法了。」
但他沒能幫助委託人獲得勝訴。最終,這起「非法經營」案件的七名被告人均被判刑,其中第一被告被判4年半,罰金450萬;第二被告判處3年有期徒刑,罰金450萬,第三被告判處兩年有期徒刑,罰金50萬。
另一位中國律師向自由亞洲電台證實,他接過許多類似諮詢,有些可能算不上是「捕撈」,因為金額不大,大多是以銀行帳戶上有一筆有問題的款項為名,凍結帳戶,被警方帶去做筆錄,筆錄之後警方就表示:如能交一筆錢取保候審,可以算了,金額通常是幾萬元人民幣。
「但這個根本並不是取保候審,因為都是私人轉帳,警方也不給開任何手續。我還接到一個案子,取保候審交了五六萬,警方開具的取保決定書只寫了兩萬。但這為什麼也不是取保候審呢?因為這個案子永遠不會審的,如果審理,保證金就要退還。不審,就不用退還。那就不是取保候審。這種事情太多了。他們一直是這樣執法的方式去搶劫。」這名律師表示。出於安全考慮,這名律師選擇不公開姓名。
王安娜分析說,「各地政府不敢動國企,不敢去外資,最後只有民營企業能成為砧板上的肥肉。」這個砧板有時來自外省,更多是本地。
她感觸最深的是消防和稅務部門。曾有消防部門檢查後,表示她所使用的門不具備消防功能。「其實是有的,但他們就說必須要買指定廠家的門。這個指定廠家就是消防局幾個人私下開的。這個所謂的消防門,價格比市面上翻一倍。就這樣的事,我們經營企業的每天都要遇到。」
王安娜認為,「遠洋捕撈」在2024成為熱詞,或是因為「近海」已經很難有收穫了。讓她產生這種判斷的信息之一,是陝西省咸陽市乾縣警局發布的一則徵集犯罪線索的通告。「這個通告說,要徵集中小微民營企業內部的犯罪線索,我看了不只是震驚,而且是後背發涼,就是說現在大企業已經搶得差不多了,到中小微企業了。」
2024年11月14日,陝西乾縣警方發通告稱,徵集中小微民企內部腐敗、犯罪線索。(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