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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都可以抓」!不止震驚而且脊背發涼

—從怕鬼停業到遠洋捕撈 中國民企躲得過嗎?

「套路」與利益根源

媒體分析,今年大規模的「遠洋捕撈」發生,與貧困地區的財政吃緊有關。

據中國財政部官網:今年1至9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同比下降2.2%,其中,全國稅收收入同比下降5.3%,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同比下降24.6%。同時,以「罰款」為主要表現形式的非稅收入,卻同比增長了13.5%。

但在東南沿海經商的Z先生看來,這種向民營企業「打草谷」的現象與貧富無關。他經歷過一個案子,南京警方到深圳去執法,扣押了二次銷售的蘋果手機,以銷售假貨為由,要求經營者「掏錢平事」,「要100萬、200萬」。「還有一次,深圳警方到江蘇鹽城去辦案,一次去了100多個人。」他說,「這和貧富無關,現在是全民撈錢。」

游飛翥看來,變化來自於異地執法與本地利益的衝突。按照中國相關規定,異地執法需要與本地司法機關聯合辦案,但最近曝光的案例,基本是司法機構到異地去單獨執法。

2021年3月,義烏警方公開發布了《義烏公安致全國各地公安機關的一封信》,信中提到,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犯罪團伙與地下錢莊勾結,將詐騙贓款直接變現成貨款轉給經營戶進行洗白,造成義烏經營戶銀行帳戶被全國各地公安機關凍結情況頻發。公開信說:凍錢很容易,但問題是這往往一刀切,轉來一筆1萬,但「防詐騙大數據」分析那有嫌疑,可能就連著整張卡里原有的20萬都一塊凍結了。更棘手的是,凍結沒有期限,三年五年都行——凍完哪怕以「案情複雜」為由,隨便拖上一段時間,小商戶根本撐不起,最後就衍生出權力尋租的機會,塞點錢,「經查無犯罪事實」就解封了。」

這相當於變相公開了異地執法與「遠洋捕撈「的套路。

王安娜分析說:「警方願意去外省辦案,因為本地企業或多或少在本地都有一些人脈,警方很難把案件擴大,去外省,一個經常用的方式就把民事案子轉成刑事,然後把刑事案子往黑社會上套,案子一涉黑,財產就都要被沒收,就大獲全勝。但如果你只是普通的經濟糾紛,官司打來打去他也沒什麼好處。」

Z先生認為,「不找當地警方,一種可能是怕當地有地方保護,二是如果當地警方能辦?我還用舟車勞頓跑來嗎?我能撈到什麼好處?」

游飛翥就有類似的經歷。廣東一家地方法院到廣西某地去凍結一個企業的帳戶,但廣西本地法院聽到消息,先行凍結了該企業約四十億的資產,導致廣東司法部門只凍結了兩個億。

多年代理案件的經驗,他還發現了規律:「很多縣城警方,辦一類案子辦順了,它就專門辦這類案子。比如江西修水,主要是就去抓智慧財產權和著作權;還有河南商丘,主要是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案子。他們就是拿著錘子找釘子,全國各地找案源。」網際網路商業又為這種模式提供了便利因素,「都是在網上賣,只要有一例賣到他們那裡,就可以去抓人、凍結帳戶,全國都可以抓。」

但多位自由亞洲採訪的人士分析,像浙江警方抓捕外地警務人員並判刑非常少見。游飛翥說:「肯定是有了利益衝突。你把我這邊的肥羊牽走了,把我這邊的企業生態破壞了,整一個企業可能上上下下就有幾千人失業了。」

他認為這也屬於一種警告:「什麼濫用職權?立案要分管副局長簽字的,開著警車,拿著警用設備,什麼手續都沒有,他敢跑到外省去抓人?而且哪個企業有錢,有多少錢,他們其實都是先查好了才去的,不可能跑這麼遠抓一個沒有錢的。」

王安娜分析說:「這兩個辦案人員就是縣警局的,小蘿蔔頭,浙江的檢察院也不怕,拿他們開刀最合適,要是省級的,他可能就會考慮;第二是我覺得他們抓的這個商人,可能也不是普通商人,在公檢法或者政府也有關係。」

不受監管的權力

不過,多位人士對自由亞洲表示,中國民營企業多多少都有自己的「不合法」把柄。

王安娜解釋說,這是中國特有的土壤導致的。「中國制定法律都是各個部門負責起草,他們起草的時候都是使本地部門的利益合法化、最大化,但各個部門之前是不通氣的,在辦企業的時候就很可能躲得過這裡躲不過那裡。」

Z先生也贊同,「比如本來企業是合理避稅,不只合理,而且是合理合法,但稅務局非要說你逃稅,那就要罰。」而中國企業家的心態大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願意「破財免災」,「所以可能也助長這種風氣」。

但在游飛翥的經驗里,破財通常不免災。「有兩種情況。一是給私人塞錢,他怕你舉報,可能會給你稍稍運作一下,但也有很多人是拿了錢不辦事的。第二種情況,司法機關查封你的廠房,拉走你的原材料,他拿了你上千萬資產,那必須給你定罪,不然怎麼能沒收這麼多錢呢?不定罪他就得把錢還給你。所以金額越大,罪名就越重,因為要符合這些資產的法律標準。這個時候可合法了。」

今年早些時候,中國人大代表、同為企業家的58同城董事長姚勁波曬出的一封來自最高法院的感謝信。根據信中信息,姚勁波建言有關部門破解地方政府的「」趨利性執法「,嚴格規範跨區域執法司法的審批流程,同時建議「罰沒款應歸中央財政」。這也是中國大陸法律人士的普遍建議。

姚勁波在朋友圈發布最高法的感謝信(圖源:澎湃新聞)

最高法回覆:「將認真研究、積極改進」。

但Z先生認為,這並不能扭轉目前的現狀。「最重要的私慾。比如說量刑,可以判你一到五年,那到底是一年還是五年呢?那就要談。你明白哦!我有個朋友,在裡面,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是能夠取保候審的,但現在人家要600萬人民幣才行,你就要跑關係啊,你明白我什麼意思吧?」

王安娜說,「最重要的是在辦案子的過程中,每個人都有個人好處。他給公家罰100萬,但他自己可能撈200萬,這才是他的動力根源。所以罰款歸中央並不會減輕辦案的動力,因為他的動力是在私人落200萬的好處那裡,為什麼我要停止呢?不會停止。」

「根本原因是權力不受監督,同時違法成本太低。」Z先生說,「現在公布出來的貪官,貪污30個億、20個億的,最後也就是終身監禁,以前偷了點東西都會死刑。大家都是抱著大公無私的精神去遠洋捕撈的嗎?在這種情況下你不是去做拒絕合法的遠洋捕撈的,說來說去,不是為了把什麼東西給國家,主要是為了給自己。」

企業家的報復:留下債務,人變現

多位受訪人士表示,中國的營商環境,使得多數民營企業家已經失去了對經濟的信心。

王安娜觀察到民營企業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直接躺平,大攤子收縮成小攤子,小攤子直接關掉;另一種是只做和政府有關的生意,政府有項目就做點,沒有就算了。」她說,甚至有人和她談起了「三反五反」、「反對投機倒把」這些歷史詞彙。

胡力任則認為,即使浙江政府拋出「檢察護企」的煙霧彈也於事無補。「浙江開新聞發布會拋出這個案例,意思就是說,你們不要跑,我們會保護你的。但沒有用,因為在這個案例背後有千千萬萬個這種案例,他們是不管的。」

他看到的現象是:一部分人關掉企業,直接養老。「現在只要有網際網路,和外界的聯繫是不斷的,所以大家都把生意關了,組團跑到雲南、貴州這些生態比較好的地區去,每天曬曬太陽,反正錢也賺夠了。」

另一部分人採取了更極端的做法:「把債務留在國內,人跑出來了。現在中國企業家滿世界跑,美國、加拿大、歐美、澳大利亞……這其實也是一種報復:我以前為你交了那麼多稅收,現在我的企業完蛋了,主要原因是什麼?是你政府不作為,是你惡意封城,是你把整個國家的經濟搞垮了,而且沒有任何補救方式,對吧?那麼他們就想辦法把債務留在國內,然後自己想辦法悄悄變現走人。」

根據人民法院公告網的相關數據,僅2024年上半年,中國就有超100家房企、60家家裝、30家照明企業發布了破產或清算公告,據世界化工網統計,2024年中國有超過1000家化工企業宣告破產,另據中國工商註冊資料平台企查查數據顯示,2024年中國餐飲店註冊數量減少約100萬家。

「最慘的還是老百姓,因為最終都是老百姓買單。」胡力任說。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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