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英文媒體《南華早報》11月27日發布獨家消息披露,該報獲得的一份歐洲議會決議顯示,有鑑於香港法院上周針對45名民主派人士以違反《國家安全法》的罪名進行審判,當事人被分別判處4至10年不等的刑期,歐洲議會將要求歐盟「撤銷香港的特殊海關待遇」、審查香港在歐盟的經濟和貿易辦事處地位,並對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實施「有針對性的制裁」。
上述決議還敦促「香港政府立即無條件釋放包括黎智英在內的所有民主活動人士」,呼籲歐盟建立一個「支持香港民主活動人士的法律辯護基金」,並要求歐盟駐香港辦事處加強監獄探訪和審判觀察。但中國駐歐盟使團此前曾表示,「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不容任何外部干涉。」
報導說,這項不具約束力的決議將於周三晚間在歐洲議會進行辯論,然後在周四投票,預計該決議將以明顯多數獲得通過。但通過該決議不會改變歐盟政策,也不會強制歐盟委員會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