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女碩士被好心人收留的事件,今天網絡持續發酵,而且是愈發上升的勢頭。
目前網上出現的這件事,幾乎個個是熱搜。
一是律師解讀女碩士事件,大意是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這裡面是否牽涉犯罪。
二是當地的婦聯介入調查女碩士事件。
三是女碩士的兩個子女學習成績都極為優異。
四是女碩士的家人,也就是打算直播賣貨幫助他們的侄女對外聲稱女碩士有時候會清醒,但沒有走,因為她是一個對社會無用的人。
五是朱玉堂發視頻稱,走丟的女碩士正在接受治療,醫生說屬於嚴重營養不良,丈夫目前已經在做筆錄,後期會把事情來龍去脈,真實的情況還原給大家。
二,
我在上個周六寫了一篇:山西女碩士被「好心人收留」事件,網絡輿論為何兩極化?
在這篇文章內,就這起事件,我提出了如下幾個質疑:
一是,女碩士因為考博士精神分裂,然後從晉中的家裡消失,現在出現在180公里之外的農村,按照警方說法,被好心人收留,並生了兩個孩子,那麼我的疑惑是,她是如何到了這個農村?並剛好被這位好心人收留的?
二是,法律上,我們都知道。如果行為人在明知對方為精神分裂患者的情況下,採用暴力、脅迫等手段與其發生性關係,或者對方無法辨認自己行為的,這種行為會被認定為犯罪的,
三是,我們經歷了這麼多年的人口普查,三年的檢測,無數逃犯都被抓,但為何女碩士唯獨被漏掉了。而且是在人家家人報警的情形下。報警了,那麼定性一定是失蹤人口,為何到了現在是志願者朱玉堂找到的。
四是,在好心人侄女的表述中,說女碩士有清醒的時候能說出自己的家庭信息,還能清晰的寫出家裡的其他狀況,那麼為何好心人沒有去聯繫?不帶回去看看,不知道這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人家家裡也會著急的嗎?最重要的一點是,即便是一隻狗,在大街上撿到了,理性的人也會覺得是走失的狗,會留意一下周邊的鄰居有沒有丟狗的,而非是就這樣留在家裡。況且這是一個走失的人?
三,
看一眼網絡上的輿論:
有人講到了這樣一個道理,可以看到裡面一旦涉及犯罪的話,牽連到的人確實太多!
也有人扒出來了好心人的照片,的確看著面向很老實的。
更多人是感慨。
說實話我沒有看到有一個人覺得這是一件正常的事;
四,
這件事最後還要說的兩點;
一個普世,也就是眾生相的論據。其實現實里很多人覺得,這件事已經這樣了,有倆孩子,現在網友的正義,不是在摧毀人家正常的家庭生活?不要再打擾這樣一家人,讓人家孩子安靜生活之類的。
其實不然,我的論點是,這樣的事情,需要看到的是大惡,而大惡便是一個人的人生,女碩士的人生是被改變了的。如果沒有「收留」,如果早早的找到自己的家人,不說她的病可以治好,但她的人生不至於今天如此荒涼,不至於到醫院檢查是嚴重的營養不良。如是之,她的人生是該第一要負責的,因為她是起始點,如果這樣的事被大家看到,輕鬆的以為了她當下的家庭,大家就不要追究了。
那麼我可以很負責的說,失蹤的女性只會越來越多。因為,惡被縱容了。
二是當地的婦聯,當地的一些其他部門,甚至說當地的鎮,村裡的那些幹部們,在這件事上是有著直接責任的。
這個世界之所以有著諸多的惡,一大半的部分便是這些人為虎作倀,沒有著他們的隱瞞,事件發酵之後的歪曲,這世間要清淨一大半。
也所以,它們的惡,究竟又是自何而來?
五,
我今天在友圈分享了一段話:
「不要幻想能說服所有人,文明只對文明人才能產生最大的效果。同樣,邏輯的力量也有限,它只局限於相信邏輯的人,因為邏輯並不是所有人的必需品,有的人可以只靠偏見與迷信生存。」
這段話是王小波說的,這番話亦是當下的眾生相。
但我今晚加班要說的兩個點是:
一是,在法治社會,別說一個人被收留13年,即便是一個私人物品遇到了,正常的人,文明的人都是要及時報告給警方的。這是基本的禮儀和廉恥問題。
二是,相比於當下的或許在那些腦子迴路不夠清晰的人的認知當中,是破壞了一個家庭,但問題是,這是惡的源頭。首先,女碩士這十幾年的人生,又該誰來負責;其次,當你們對待這種犯罪與惡的時候,考慮到的是當下,而非是當年惡的源頭,那麼現實中的惡只會越來越多。我是走過大量鄉村的,難道說鄉村之中,這種事情,會是個別的例子嗎?
一如當年某地的那個不幸女子,當初當地也是振振有詞的說只有這一個,但後面隨著事件的發酵,可以看到,又出來了好幾個拐賣的案例。而這種惡,如果按照保護犯罪者的思維,照顧到孩子的未來,父母的陪伴,就相當於在大街上隨便拉一個女子囚禁,然後生幾個娃,而後被發現了,現在為了孩子有一個完整的家庭,就忽略當初搶人囚禁的罪過。如是之,這是不是對惡的縱容。
三,
馬爾克斯曾說過,一個社會的文明,在法治上任何的人都不會成為代價。毋庸置疑的一個點是,如果女碩士事件按照正能量們的邏輯,看似是維護了一個家庭,但女碩士就是代價了啊。
像上面那些紅v,我說句難聽的,當他家裡的女性親屬被人這樣收留的時候,他會是第一個原地爆炸的那個,當然,在他們的惡這一類人的情感之中,或許壓根沒有情感。
因為大家生活在這個人間,穿著差不多的衣服,披著同樣的膚色,但內里有的人是紅色的,有的人卻是黑色的。而越是內里黑色的,越會刻意的在外彰顯紅色,自己滿滿正能量的一面。
四,
這件事還要說什麼?
這件事的惡,其實從幾年前,從那個不幸的女人的事件草草收場,從像我這樣的寫作受到重創時,惡就已經蔓延了。惡,就一刻都沒有被阻止。
我現在很不想說的一句是。
當初那個女子的事件發生後,不是選擇解決提出問題的人,而是認真的排查這個類似的人間苦難,鄉村內衍生的醜陋與邪惡,女碩士早就和家人團聚了。而非是人家家裡苦苦等待這麼多年!
如是之,這世間的惡又是怎麼來的。
我當年寫那個不幸的女子寫了十幾篇,現在為這個女碩士事件只寫了4篇,而且是寫的心力交瘁,寫的麻木不堪。寫的自己都漠然。
五,
一如今晚這蕭瑟的雨,此刻馬路上偶爾飛逝而過的車,那車燈的明晃,暗夜內摻雜著雨水的光,折射的是前方的未知,是不明的方向,是內里說不出來的悽惶!